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1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亿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30.99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18.40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20亿元2024年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并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元良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雅慧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天健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实体中未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之间不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期限内,天健项目组成员及主要近亲属能够在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天健通过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可以督促公司经营更加合法规范,增加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准确性,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4年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为人民币1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