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4证券代码:400070 证券简称:烯碳3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5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B座1103
首席合伙人:李欢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11.41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95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95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311 | 金属结构制造 |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3311 | 金属结构制造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95万元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1.8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能够有效覆盖因审计诉讼导致的民事赔偿风险。
项目合伙人邓水平: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4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为1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远崧: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为1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代燕: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2014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为1个。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8万元。上期(2023)审计收费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8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专业服务和审计人员专业水平,结合该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公告编号:2025-024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和配合工作。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