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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6月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黑龙江顺霆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昇”)全资下属企业方正县江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江湾”)拟作为承租人,以其旗下团结风电场的风力发电设备等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并以团结风电场电费收费

权第一顺位质押,珠海港昇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顺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方正江湾100%股权进行质押。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黑龙江顺霆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黑龙江顺霆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5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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