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监事会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程志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程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零二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