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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生效日期:2022年8月22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绿景3: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2

公告编号:2022-001证券代码:400138 证券简称:绿景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97号收到日期:2022年8月22日生效日期:2022年8月22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涉嫌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万元。2022年2月26日,你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5,185万元。该公告还披露“公司互联网数据中心专项工程建造业务能够具有持续性,有完整的加工生产过程,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和收入,该业务模式下能够对服务提供转换活动,实现产品价值的提升,该业务在公司战略规划情况下具有持续性,业务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客户和供应商不具有关联关系,公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

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2021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修正为4,328.32万元,业绩修正原因为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中兴华所出具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兴华所认为你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专项审核意见后附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表》显示,你公司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以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进行扣除,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4,328.32万元。

综上,你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2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相关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97号;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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