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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公告编号:2025-030证券代码:400138 证券简称:绿景5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 8 号 32 层 3203 单元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451,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451,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5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其中董事张君、姚飞平、朱晓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列席,董事窦洪滨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列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其中监事史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列席,监事刘居逸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47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55%;反对股数1,97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47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55%;反对股数1,97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197,775,288.4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68,171,064.0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5,644,836.28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每股收益-0.25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47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55%;反对股数1,97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47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55%;反对股数1,97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5,644,836.28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163,546,764.66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5-030普通股同意股数55,47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55%;反对股数1,97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授权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49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03%;反对股数1,95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窦洪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吕俊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5,492,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03%;反对股数1,958,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九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欣、李张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网络投票股东和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窦洪滨董事离职2025年5月21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吕俊霞董事任职2025年5月21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九汇律师事务所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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