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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9证券代码:400138 证券简称:绿景5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史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史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197,775,288.4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68,171,064.0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5,644,836.28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每股收益-0.25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5,644,836.28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163,546,764.66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公告编号:2025-019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公司没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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