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5月17日 2.召开地点:武汉广场47层47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5.主 持 人:王冬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278.898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04%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1.814万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总的表决股份为18,278.8985万股, 社会公众股参加表决股份为11.814万股,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二OO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OO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二OO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二OO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业绩亏损,经股东大会研究决定: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武商集团经营管理者薪酬考核办法 六、武商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关于东舜置业股权转让的议案 九、关于组建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关于修改《独立董事津贴发放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原按800元/月发放修改为:津贴标准为1600元/月(不含税)。 十一、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05年度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确定其报酬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勤、夏望峰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