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与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投”)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签署的《确认函》,鉴于经发投与武商联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到期,双方确认前述《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自协议到期日起顺延十二个月,即有效期顺延至 2013 年 3 月 28 日。同日,公司收到武商联与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投”)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签署的《确认函》,鉴于开发投与武商联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于 2012 年 4 月 6日到期,双方确认前述《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自协议到期日起顺延十二个月,即有效期顺延至 2013 年 4 月 6 日。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