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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12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八次董事会于 2011 年 11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1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 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陈晓东因公未参加会议,授权董事王纯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汤得军因公未参加会议,授权独立董事余春江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5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0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并撤回公司配股申报材料的议案》: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申报了配股申请文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公司的配股申请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 66 次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迄今尚未取得核准发行的批文。 在公司配股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前后,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1年 3 月 28 日、4 月 6 日和 4 月 13 日增持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4 月 8 日、4 月 13 日和6 月 9 日增持公司股份,且发生了公司股东分别提起诉讼、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部分要约收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且后续发展难以判断。鉴于批准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期满,公司经过审慎的分析、论证和权衡,会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决定待期满后撤回本次配股申请。且公司《关于审议公司 2010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后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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