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党建进章程工作要求,确保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2 | 第十三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 第十三条 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 |
3 | 第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 (四)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 第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 (四)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
4 | 新增 |
注:因新增导致条款序号变化而无内容变更的未在上表列示。
除上述内容外,《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仍保持不变。本修正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