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鄂武商A 股票代码:000501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8号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八月 1 重要内容提示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本次要约收购文件尚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本次要约收购为无条件、向鄂武商A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不含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武汉市总工会、武汉阿华美制衣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鄂武商A股票上市交易为目的,收购人亦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终止鄂武商A的上市地位。 如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文件未提出异议,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 被收购公司名称、上市地、股票简称、股本结构 被收购公司名称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鄂武商A 股票代码 :000501 截至2011年3月31日,被收购公司鄂武商A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9,287 0.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7,199,303 99.99%合计 507,248,590 100.00% 二、收购人名称、住所、通讯方式 收购人名称 住所及通讯地址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8号 三、收购人关于要约收购的决定 2 武商联集团与武汉经发投、武汉国资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分别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并就本次要约收购签署了《关于实施要约收购的一致行动协议》。 根据武商联集团2011年7月20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决议,收购人武商联集团决定以要约方式收购鄂武商A不高于9,429,514股股份。 根据武汉经发投2011年7月20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决议,收购人武汉经发投决定以要约方式收购鄂武商A不高于9,429,514股股份。 根据武汉国资公司2011年7月20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决议,收购人武汉国资公司决定以要约方式收购鄂武商A不高于6,503,420股股份。 武商联集团、武汉经发投、武汉国资公司同意,作为共同收购人,三方对本次要约收购中负有的支付收购价款之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各收购人最终要约收购的股份数将根据实际付款情况在收购人之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综上,收购人武商联集团、武汉经发投、武汉国资公司拟收购鄂武商A合计不高于25,362,448股股份。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的原因是为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影响力,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并看好公司未来的增长潜力。 五、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鄂武商A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增持鄂武商A股份。 六、要约收购的股份的相关情况 收购人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元) 要约收购股份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的比例(%) 武商联集团 流通股 21.21 9,429,514 1.86% 武汉经发投 流通股 21.21 9,429,514 1.86%武汉国资公司 流通股 21.21 6,503,420 1.28% 合计 流通股 21.21 25,362,448 5.00%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25,362,448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 3 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收购数量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3,793.76万元人民币,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其中武商联集团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武汉经发投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武汉国资公司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3,793.76万元人民币。 收购人武商联集团、武汉经发投、武汉国资公司分别在公告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前已将合计10,758.75万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收购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接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的起止日期将在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中另行公告。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 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联 系 人:何洋、沙俊杰、余杰 电 话:021-23219084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 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 系 人:王利民 李仲英 电 话:021-31358666 十、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4 收购人声明 1. 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要约收购报告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鄂武商A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鄂武商A拥有权益。 3. 收购人签署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 本次要约收购为无条件、向鄂武商A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不含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武汉市总工会、武汉阿华美制衣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鄂武商A上市地位为目的。 5. 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要约收购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要约收购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目录 第一节 释义...............................................................................................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 9第四节 要约收购方案 ............................................................................ 1第五节 专业机构意见 ............................................................................ 3 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摘要、要约 指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报告书、要约收购 指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报告书 上市公司、鄂武商A 指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01收购人 指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武商联集团 指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国资公司 指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武商联集团本次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