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认真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汤俊先生的个人简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二)未发现汤俊先生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可、唐建新、郑东平、岳琴舫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