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次监事会于2011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3月24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唐国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O一O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武商集团二O一O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关于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暨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追溯调整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2010年8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中第六条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今后亦将遵循新的会计准则。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良好的组织架构和相关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与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