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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书
公告日期:2004-10-2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四届一次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李 光、喻景忠、张秀生、魏劲松 二OO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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