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现就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陈军、秦琴、陈昌义、徐潘华、洪小燕,独立董事吴可、唐建新、郑东平、岳琴舫等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可、唐建新、郑东平、岳琴舫均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 玲、吴 可、岳琴舫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