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二O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
5、《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议案》
6、《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2019年4月26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2019年6月18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十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6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2019年7月9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7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2019年8月29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2019年10月28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商集团二〇一九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听取各项议案和决议,知悉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经营中的各项风险,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事宜
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
(三)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鉴于汪梅芳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第八届八次监事会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杨廷界同志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监事会任期一致。
(四)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O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定价原则公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市场规律。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无违规对外担保发生。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八)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落实并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