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 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15:00至2010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会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5.现场主持人:刘江超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29,868.736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88%。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25,132.808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4,735.928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4%。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马哲、杜莉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二OO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8,633,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2、《二OO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8,587,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3、《二OO九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4、《二OO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37,595,166.49元,利润总额427,594,522.16元,实现净利润317,623,553.5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751,976.20元,少数股东损益78,871,577.38元。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5、《二OO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O九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17,623,553.5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8,751,976.20元。二OO九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4,742,435.69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737,786.54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424,004,649.15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84,800,929.82元,2009年半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01,449,718.00元。二OO九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754,001.33元。 鉴于公司已于2009年半年度实施了利润分配,且公司现阶段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保证发展项目的资金需求,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OO九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6、《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历年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止二OO九年度,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十八年。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其报酬事项。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7、《关于武商“摩尔”扩建项目和预算调整的议案》 武商集团“摩尔”扩建项目,是指东临武展西路,南临京汉大道,西临武商路(原滑坡路),北临武汉广场及武汉国际广场大楼,规划用地面积34,527.07平方米(约51.79亩)、集购物、休闲、娱乐、美食、商务配套于一体的大型多功能的“摩尔”商业城。项目用地处于解放大道和京汉大道两条城市内环主干道之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 根据公司2007年6月2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武商“摩尔”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08年12月3日以10.7亿元竞得该宗土地。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正负零以下的土建施工。正负零以上施工正在抓紧进行。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武商“摩尔”扩建项目的议案》,武商“摩尔”扩建项目规划分二期实施,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全部用地的拆迁、购置,建设5万平方米地下工程及10.16万平方米购物中心,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6.02亿元;项目二期为五星级商务酒店(50层)6.9万平方米,休闲游乐中心(8层)2.14万平方米。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进行市场调研和反复论证,决定变更原规划方案,取消原二期规划的酒店和休闲游乐中心项目,一、二期项目合并实施,全部用于建设大型多功能的“摩尔”商业城,总建筑面积为27.04万平方米。鉴于上述原因,武商“摩尔”扩建项目总投资预计将达到人民币25.51亿元,比原预计的项目一期的总投资16.02亿元增加9.49亿元,其中:土地费用投资比原预计投资预算超出57,279.88万元;工程及设备费用预算投资增加37,613.17万元。 该项目总建设期为3年,预计2011年9月正式投入运营。在15年内(含3年建设期,12年经营期),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5.43%,静态投资回收期8.56年(含3年建设期),因此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 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武商“摩尔”扩建项目全部用于建设大型多功能的“摩尔”商业城,投资预算由16.02亿元增加至25.51亿元。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8、《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认为:公司符 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条件,具备配股资格。公司决定提出配股申请。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9、《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9-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9-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同意298,590,76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7%; 反对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弃权4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9-3配股基数、比例及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07,248,59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采用代销的方式。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则配股基数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可认配的股份。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