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次监事会于2010年元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2月3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唐国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皮泓委托监事长唐国文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OO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武商集团二OO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认真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经营效益不断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3)2009年,公司能较好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执行 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