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8-027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行为。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政策、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
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
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