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09 年5 月8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 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层4 号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 召 集 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刘江超董事长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3,681.1361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69 %。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夏望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二OO 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2、《二OO 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3、《二OO 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4、《二OO 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5、《二OO 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二 OO 八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74,574,951.0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80,392,118.36 元。二OO 八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843,825.91 元,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二OO 八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737,786.54 元。 经股东大会决定,二OO 八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7、《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8、《关于对量贩公司投入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236,811,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9、《武商集团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 同意236,772,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 弃权3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2%。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魏劲松代表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了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夏望峰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 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 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