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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书
公告日期:2008-12-3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商集团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崔忠泽魏劲松田玲喻景忠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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