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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武广租金案最终结果相关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08-10-3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武广租金案最终结果相关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及法院判决的结果,对武汉广场租金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崔忠泽 喻景忠 魏劲松 田玲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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