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商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第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关于武商集团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相关处罚已到期,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换届选举的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喻景忠 谭力文 田 玲 余春江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