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七次监事会于 2017 年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由监事长秦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武商集团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财政局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二O一六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993,055,163.4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1,634,079.69 元。 二O一六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2,058,948.30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798,931,277.63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148,411,789.66 元,二O一六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2,392,578,436.27 元。 公司以总股本 591,834,37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 4.2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 248,570,435.4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 2,144,008,000.87 元结转至下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77,550,311 股,相应减少公司资本公积金 177,550,311.00 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锁的 214 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解 锁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7-004 ) 详 见 当 日 巨 潮 网 公 告(www.cninfo.com.cn)。 第一、二、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