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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5-1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层4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武商集团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江超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2,992.265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33%。 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夏望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2、《二○○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3、《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4、《二○○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经营网点合同的议案》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29,922,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 同意229,893,05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2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喻景忠、崔忠泽、魏劲松、田玲在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勤、夏望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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