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075 号)。要求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由于准备相关文件需要履行一定程序,部分反馈意见的落实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无法于 30 日内完成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预计将不晚于 2015 年 10 月16 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