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武汉市签署: 甲 方: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06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乙 方: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69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超 鉴于乙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称“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甲方拟成立“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以成立公告为准)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甲乙双方已就上述事宜于 2015年 1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现就甲方认购乙方本次发行股份事宜,甲乙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自甲乙双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以来,国内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甲方要求“‘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股票额度由 7500万股调减为 430 万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前述调整。2015 年 1 月 15 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本补充协议生效条件与《股份认购协议》相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作为必备文件报送相关审批机关,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