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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A: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1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 年 10 月 13日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8 名,独立董事喻景忠、谭力文、董事汪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喻景忠、谭力文委托独立董事田玲表决,董事汪强委托董事邹明贵表决。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5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江超、王沅、刘晓蓓回避表决,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鄂武商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江超、王沅、刘晓蓓回避表决,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 用 可 行 性 报 告 ( 修 订 稿 )》 详 见 当 日 巨 潮 网 公 告(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江超、王沅、刘晓蓓回避表决,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审议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调整系为顺利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调整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依然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所议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改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运用等进行调整,其中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之一的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亦根据本次方案的调整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应调整了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本次调整系为顺利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的,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调整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依然符合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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