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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A:承诺函
公告日期:2015-10-14
承诺函武汉武商集∷团胺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因申请2o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0事宜,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薰事,承诺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资产管理产品的委托人均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没有、且亦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苴接或问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汹汀年冫月四日承诺函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囟申请,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0事宜,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监事,承诺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资产管理产品的委托人均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没有、且亦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特此承诺。 艄凡赧 7月亻日丿承诺函鉴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前海开源定增 9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本产品”)参与认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商”)⒛ 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本机构作为本产品的资产委托人,就前述事项涉及的有关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机构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 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产品份额的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与鄂武商及其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第二大股东浙汪银泰 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本人/本机构与本产品其他资产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i}非。 四、本人/本机构在本产品中委托管理的资金均是自有资金或合法借贷资金, 本人/本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接受鄂武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没有来自于鄂武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五、在鄂武商本次非公开发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后、鄂武商提交相关书面回复意见之前,本人/本机构将足额缴纳认购本产品份额的全部款项,如未按约定缴纳认购款项,本人/本机构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 10%向本产品资产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产品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后 36个月内(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本人/本机构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本产品份额。 承诺人(即资产委托人):?哗、√刁 R旧(法人盖章,冫矽∫r年承诺函鉴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前海开源定增 9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本产品”)参与认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本机构作为本产品的资产委托人,就前述事项涉及的有关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机构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 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产品份额的怙形。 二、本人/本机构与鄂武商及其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第二人股东浙江银泰 之间不存在仟何关联关系 c 三、本人/本机构与本产品其他资产委托人之闸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引仁。 四、本人/本机构在本产品中委托管理的资金均是自有资金或合法借贷资金, 本人/本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接受鄂武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没有来自于鄂武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五、在鄂武商本次非公开发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后、鄂武商提交相关书面回复意见之前,本人/本机构将足额缴纳认购本产品份额的全部款项,如未按约定缴纳认购款项,本人/本机构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 10%向本产品资产管理人攴付违约金。 六、在本产品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后 36个月内(臼本次发行结束之凵起计算), 本人/本机构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本产品份额。 承诺人(即资产委托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切`歹年↓o月 8日承诺函鉴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前海开源定增 9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本产品”)参与认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商”)⒛ 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本机构作为本产品的资产委托人,就前述事项涉及的有关事宜特别承诺如阝: 一、本人/本机构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 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产品份额的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与鄂武商及其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第二大股东浙江银泰 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本人/本机构与本产品其他资产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引仁。 四、本人/本机构在本产品中委托管理的资金均是白有资金或合法借贷资金, 本人/本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接受鄂武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没有来自于鄂武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五、在鄂武商本次非公开发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后、鄂武商提交相关书面回复意见之前,本人/本机构将足额缴纳认购本产品份额的全部款项,如未按约定缴纳认购款项,本人/本机构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 10%向本产品资产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产品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后 36个月内(自本次发行结束之冂起计算), 本人/本机构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本产品份额。 瞄人椭湛托灿(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r\+ tvn6 a承诺函鉴∫l仃海 9f洲璀命唧胛仃陬公 l刂以“湔洳卅渊定蹭 9诗资产僻唧‘计划”(卜简称“本产品”)参%认购武汉武南集Ⅲ肢份佝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雨″)⒛‘仟非公开发行股原(以下简称“本次发彳f”),本人/本机构作为本产Ⅲl的资产喹托人,就前述事项涉及的钌关串宙特删承谢如卜: 、本人/本机杉J资产、资亻宀状况良好,不存油i们l何违绊J行为、到朋木偿还债务战木狄诉讼、屮|l裁等影响认购本产ⅣI份额的怙肜” 二、本人/本机构与鄂武商及其笫大¨股东甙汉雨联、第 ∷大股东汨i扫银泰之闼不存在仟何关llX关系。 .i、本人/本巾1构与本产 lV丨共他资产安托人之'J个亻r在分级收益鄂鲇构化安扌|⒈。 四、本人/本柑1构杓:本产Ⅲl屮磴托僻则的资命均赴自付瓷禽戏含 法借贷赘命,本人/本棚.构不会血按或苻闸楼接受鄂i弋尚枝义控服股东 、吠际淬制人、大联方捉供的财务赘助或秆补偿,没有水 rl JL鄂武蒯及其奈骈、隘轳、'级骨牒人眦、控服股东、呋肋1碎制人、大朕方资命的怙肜。 亻f、在鄂武雨本次艹公卅发行收到屮 1吲证廾Ⅲi督竹珥姿J!余出其的《屮因证监会行敢许町项 H审查反镄崽川丿遇知 u》之后、鄂武雨提父+li人书面凵复总从1乏前,本人/本机构将赳额缴纳认购本 j忄′∶宀iI份颓的个郴歉颀,如木核约定缴纳认购腴硕,本人/本和1杉J按木缴纳认购歉顼的 10(y·|乙丨本产品资产}瞥砚人艾亻`丨违约奄。 六、在本产品认购本次发竹肢岑几i虬个川内(H本次发行绡束之 H赳计笄 ),本人/本机衫J不以仃flll方式竹讠|∶∫,i扌` l本)承讲人(法人蕊带,臼然人豁字)79`if/Hˉ/。川′日Td ⑦s:9t t,T·⑦T· Tt臼已:·□N ×∪J :凵□dJ承诺函鉴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本产品')参与认购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勺,本人/本机构作为本产品的资产委托人,就前述事项涉及的有关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机构资产、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到期未偿还 债务或未决诉讼、仲裁等影响认购本产品份额的情形。 二、本人/本机构与鄂武商及其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第二大股东浙江银泰 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本人/本机构与本产品其他资产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 排。 四、本人/本机构在本产品中委托管理的资金均是自有资金或合法借贷资金, 本人/本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接受鄂武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没有来自于鄂武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五、在鄂武商本次非公开发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后、鄂武商提交相关书面回复意见之前,本人/本机构将足额缴纳认购本产品份额的全部款项,如未按约定缴纳认购款项,本人/本机构按未缴纳认购款项的 10%向本产品资产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六、在本产品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后 36 个月内(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本人/本机构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本产品份额。 承诺入 OlP资产委托从拌放(法入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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