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九次监事会于 2015 年 04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 年 04 月 23 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秦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 0 一五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40 元/股。 四、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241 人调整至 214 人,授予数量由 2,495.20 万股调整至 2177.70万股。 五、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15 年 4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217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