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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0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其发布之日(2014 年 7 月 23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相关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前 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后 时间 报表项目  余额 调整余额 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2013 年 12 月 31 983,030.40 384,940,000.00 385,923,030.40 产 日 长期股权投资 414,389,409.23 -384,940,000.00 29,449,409.23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公司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辞退福利按照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自预计负债改为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列报;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 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后 时间  报表项目  前余额 调整余额 余额 应付职工薪酬 419,687,903.75 -8,055,935.90 411,631,967.852013 年 12 月 31 预计负债 11,690,550.00 -11,690,550.00 日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9,746,485.90 19,746,485.90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以下重分类: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科目取代了原“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2)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科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3)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科目,增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项目; (4)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改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净额”科目,并列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信息; (5)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 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后 时间  报表项目  前余额  调整余额  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48,000,000.00 48,000,000.002013 年 12 月 31 益的金融资产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000,000.00 -48,000,000.00 资本公积 534,416,097.80 -587,749.62 533,828,348.18 其他综合收益 587,749.62 587,749.62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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