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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1-1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关文件后,喻景忠、谭力文、肖永平认为: 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包括鄂武商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 3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因此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票的价格相同,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3.5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3.57 元/股(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股票体现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司凝聚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余春江认为:同意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关注。独立董事: 喻景忠 肖永平 谭力文 余春江  201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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