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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9-23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14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4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汪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邹明贵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5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因董事刘江超先生、刘晓蓓女士是《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因董事刘江超先生、刘晓蓓女士是《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8、 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变更与终止,但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除外; 10、 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 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因董事刘江超先生、刘晓蓓女士是《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武商集团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议事规则》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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