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5日上午在武汉广场47层4713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6人,代表股份20,239.851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会议由董事长毛冬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二OO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9.851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二OO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9.851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3、二OO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220.4552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0% 反对19.396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 4、二OO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二○○二年度实现净利润3,084,414.03元,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二○○二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648,692.54元。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二○○二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9,984.218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74% 反对113.6289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6% 弃权142.003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0% 5、关于撤销与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还款协议书》的议案。武汉华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总数为20,010.8131万股。 武汉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开发”)是武商集团与香港德信控股(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控股”)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武商集团占49%的股权。华信开发在承建武汉广场工程中,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由华信开发董事会研究决定,借助武商集团的信誉,向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由华信开发承担。为解决此项借款,2001年7月13日,武商集团与华信开发签署了《还款协议书》,并于2002年4月对《还款协议书》进行了修改。上述方案已分别经公司二OO一年临时股东大会和二OO一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还款协议书的关联交易公告及更改还款协议书的股东大会公告已分别于2001年10月18日、200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现根据华信开发股东———德信控股的要求,以及华信开发董事会的《关于撤销<关于公司债务处理意见的决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2001年7月13日签署的《还款协议书》: (1)由华信开发收回抵押给武商集团的66,000平方米房产,继续承担欠武商集团229,743,500元债务。 (2)华信开发从售房、出租房收入中,提取21,844,900.44元归还武商集团,据此,华信开发尚欠武商集团借款207,898,599.56元,利息22,724,471.54元,共计欠款230,623,071.10元。 (3)欠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利率计算。 (4)自2003年1月1日起,公司出售、出租房产收入,扣除公司日常经营费用后,全额归还武商集团欠款。 同意19,849.413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19% 弃权161.3998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81% 6、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19,984.218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74% 弃权255.632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6% 7、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聘请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的常年审计工作,一直尽忠职守,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公司决定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其报酬事项。 截止二○○二年,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十一年。 同意20,239.851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8、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耘,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武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改选彭曙为公司监事。 同意20,239.8513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何毓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附彭曙简历: 彭曙:女,36岁,中共党员,大学,理学学士,会计师,1990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曾在武汉四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8年至今,在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部工作,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