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监事会于 2013 年 4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3 年 4 月 22 日在武汉国际广场八层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唐国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武商集团二 O 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武商集团二 O 一二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 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2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12 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发现参与 2012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3、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 武商集团二 O 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 武商集团二 O 一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七、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规范合法。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