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兆峰)本人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自2024年9月30日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兆峰:管理学博士。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湖南省旅游研究院院长、湖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教育部教学评估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国家旅游局“旅游产业发展与扶贫研究基地”负责人及首席专家、湖南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基地负责人及首席专家、湖南省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负责人、湖南省雪峰山生态文化旅游发展与旅游
扶贫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负责人、湖南省旅游协会副会长、湖南省旅游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旅游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市场学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2次,本人全部出席,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以赞成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共计1次,本人未出席。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董事会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次数 |
2 | 1 | 1 | 0 | 0 | 0 |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
1 | 0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任职期
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期间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注重与公司内审机构的交流,充分学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了解相关执行情况。与公司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联系,保证及时获得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等会议的时机,通过现场沟通、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能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事项
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