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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2,122,219.9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634,601,993.02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等相关制度,以及公司2025年的资金安排,公司拟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3,460,199.30元后以现金方式进行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以2024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93,491,603.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下表: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

项 目金 额(元)
一、母公司净利润1,634,601,993.0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156,907,046.00
减:已分配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1,143,670,950.92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5,647,838,088.1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3,460,199.30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484,377,888.80
减:拟分配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1,093,491,603.90
四、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4,390,886,284.90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093,491,603.9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093,491,603.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00%。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93,491,603.901,143,670,950.92894,865,021.93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62,122,219.951,633,811,033.681,276,341,322.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积未分配利润(元)5,544,395,448.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484,377,888.8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3,132,027,576.7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132,027,576.75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审字(2025)第110002号《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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