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兴业银锡股票代码:0004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路北市政府西侧
一致行动人1:吉兴业住所/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一致行动人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住所/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4号云南国托大厦
一致行动人3:吉兴军、吉祥
住所/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5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业银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业银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 6
四、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兴业银锡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地点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兴业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兴业银锡 | 指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信业 | 指 | 天津信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云南信托 | 指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
信托计划 | 指 | 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吉兴业、吉兴军、吉祥、信托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121,920,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87%)协议转让给天津信业。 |
本报告(书) | 指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兴业银锡的实际控制人为吉兴业先生,吉兴业、信托计划、吉兴军、吉祥与兴业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
(一)兴业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吉兴业 |
注册资本 | 肆亿(人民币元) |
成立日期 | 2001年7月16日 |
注册地址 |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路北市政府西侧 |
办公地址 | 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路北市政府西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00070143782X2 |
经营范围 | 金属矿石及非金属矿石采选、冶炼、加工销售;矿山机械配件、轴承、化工产品(除专营)、五金、机电、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房屋租赁 |
经营期限 | 2001年7月16日至长期 |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业集团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吉兴业
姓名 | 吉兴业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5040419591226**** |
姓名
姓名 | 吉兴业 |
住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吉兴军
姓名 | 吉兴军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5040419680726**** |
住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吉祥
姓名 | 吉祥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5040419850215**** |
住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兴安街道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五)信托计划
项 目 | 内 容 |
名称 | 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
委托人 | 内蒙古晋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托人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吉兴业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赤峰 | 否 |
吉兴军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吕双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姚艳芹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张树成 | 董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姓名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吉兴辉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赤峰 | 否 |
刘红 | 监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朱艳红 | 监事 | 中国 | 赤峰 | 否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与吉兴业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兴业集团的100%股权相关表决权委托吉兴业行使。兴业集团将其对兴业银锡27.27%的表决权委托吉兴业行使。兴业集团是兴业银锡的控股股东,吉兴业先生是兴业银锡的实际控制人;吉兴军是吉兴业先生的弟弟;吉祥是兴业银锡的副董事长,吉兴业先生之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吉兴业、吉兴军、吉祥、信托计划与兴业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重整计划》偿还债务需求,将其所持上市公司121,920,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87%)协议转让给天津信业。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执行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7,311,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44%。
2025 年5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集团与天津信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12.08元(含税)的价格受让121,920,4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65,391,1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58%。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股份减少情况 (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兴业集团 | 487,311,528 | 27.44% | 121,920,400 | 365,391,128 | 20.5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87,311,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4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质押股份
368,215,565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5.56%,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7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487,311,528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4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兴业银锡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024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重整计划》,以其持有上市公司13,779,406股股票,进行了以股抵债,清偿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债权本金18,535.50万元。上述股份于2024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非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吉兴业
日期:2025年5月16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兴业
2025年5月16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兴军
2025年5月16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祥
2025年5月16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法定代表人:
甘煜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吉兴业
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法定代表人:
甘煜
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兴业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兴军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祥
2025年5月1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股票简称 | 兴业银锡 | 股票代码 | 0004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路北市政府西侧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87,311,528股 持股比例:27.4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减少变动数量:121,920,400股,变动比例:6.87%。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365,391,128股,持股比例:20.5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吉兴业
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兴业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兴军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
吉祥
2025年5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祥云20号重整服务信托)
法定代表人:
甘煜
日期: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