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10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6,060,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南京公用、南京中北(更名前) | 指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 |
中北的士 | 指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北的士分公司 |
南京港华 | 指 |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中北房产 | 指 | 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北盛业 | 指 | 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北金基置业 | 指 | 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 |
中北金基房地产 | 指 |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北金基置地 | 指 | 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 |
中北金基建筑 | 指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中北金基新业 | 指 | 南京中北金基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北置业 | 指 | 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 |
中北东堃 | 指 | 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朗鑫樾 | 指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
南京颐成 | 指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旭晟辉 | 指 | 南京旭晟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南京北盛 | 指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中北金基企悦 | 指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北东堃物业 | 指 | 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用万华 | 指 | 南京公用万华快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中北汽服 | 指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北汽车服务分公司 |
中北友好 | 指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中北小贷 | 指 | 南京市栖霞区中北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公用传媒 | 指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传媒分公司 |
中北运通 | 指 | 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公用金埔 | 指 | 南京公用金埔数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公用赣锋 | 指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能网公司 | 指 | 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新能源集团 | 指 | 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用绿投 | 指 | 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速易充 | 指 | 南京速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用宁换电 | 指 | 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 |
唐山丰润 | 指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唐山电厂 | 指 | 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及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
安庆中北 | 指 |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
公用控股 | 指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南京城建 | 指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交集团、南京公交 | 指 |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南京公用 | 股票代码 | 000421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南京中北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巍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19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19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njpud.com/ |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nj-publi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宁 | 王琴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
电话 | 025-86383650 | 025-86383611 |
传真 | 025-86383650 | 025-86383600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nj-public.com | securities@nj-publi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法务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1349701847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996年,公司上市,主营业务以出租汽车和长途客运为主业;1998年,公司实施资产重组,收购公交公司18条线路经营权,公司主营业务以出租汽车、城市公交及长途客运为主;1999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主营业务以出租汽车、城市公交及房地产开发为主;2006年,公司主营业务以出租汽车、城市公交、房地产开发及电力为主。2015年3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燃气资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变更,公司现为以燃气销售、房地产开发及客运交通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上市公司。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992年,公司改制,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2006年,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受让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持有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综合体B4栋2单元17-18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何卫明、刘军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6,569,468,128.92 | 4,632,025,855.86 | 41.83% | 7,112,573,23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5,922,644.29 | -90,274,064.53 | 150.87% | 60,529,80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248,532.77 | -105,763,012.47 | 145.62% | 47,850,67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05,327,478.64 | 3,022,742,782.57 | -79.97% | -584,132,110.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95 | -0.1561 | 150.93% | 0.10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95 | -0.1561 | 150.93% | 0.1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9% | -3.23% | 4.92% | 2.1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14,414,238,022.03 | 15,675,106,053.55 | -8.04% | 15,462,118,97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16,279,477.94 | 2,722,556,119.10 | -0.23% | 2,865,899,436.4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500,013,204.96 | 969,894,863.63 | 1,168,077,972.92 | 2,931,482,087.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08,879.14 | -22,789,089.63 | 3,264,434.64 | 60,338,42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54,851.50 | -22,607,438.16 | 4,493,584.91 | 61,507,534.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469,265.53 | 585,878,535.57 | -536,927,706.28 | 866,845,914.8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293,472.98 | -9,263,072.33 | -7,349,118.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0,213.75 | 1,332,662.29 | 10,001,838.7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71,335.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93,802.44 | 43,332,223.78 | 11,408,767.6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66,786.05 | 9,196,367.74 | 3,340,966.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06,782.26 | 10,787,833.39 | -1,958,610.75 | |
合计 | -2,325,888.48 | 15,488,947.94 | 12,679,132.65 | --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一)能源产业
1、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的低碳能源广泛应用于城市燃气、发电、化工和工业燃料等领域,在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2024年,国内天然气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长期来看,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扩大了用气人口的基数,未来仍存在一定发展空间。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把优化油气消费结构,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作为重点任务之一。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国内天然气需求仍有望保持稳健增长。
2、新能源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核心力量。在充换电领域,充电桩建设已被纳入“新基建”,国家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提出到2025年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7,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充电桩需求大幅增长;快充技术发展迅速,充电时间大幅缩短,用户体验提升。在光伏发电及储能领域,随着光伏组件转换效率持续提升,成本进一步下降;储能技术的日益成熟,在电网调峰、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得到更广泛应用,极大地拓展了新能源的应用范围。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包括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延续以及实施峰谷电价政策,鼓励储能系统参与电网调峰等,为新能源产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稳定的市场预期。
(二)房地产业
2024年,在“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的政策导向下,房地产市场整体延续调整态势。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稳住楼市”,政策方向更加积极,例如放宽限购限贷、降低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极大增强了市场信心,进一步促进了需求释放。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我国房地产新旧模式转换做出了顶层政策设计,进一步为行业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南京市积极响应,推动建立要素联动新机制,以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抓手,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供需平衡、市场稳定。大力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此外,在“以销定投”策略下,房企拿
地仍较谨慎,同时在自然资源部提出“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后,地方政府推地节奏放缓。202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并且要更大力度促进楼市健康发展,从宏观、财政、货币政策到楼市政策等均释放了积极的信号。
目前,房地产市场仍面临挑战,但在政策层面的积极信号下,未来市场有望逐步复苏和稳定。2025年3月31日,南京市发布“房七条”政策,全面取消限售在内的七个方面政策举措稳定房地产市场。随着市场政策逐步放开,客户对于居住空间、社区环境和配套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房地产行业将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进入新的“品质时代”,高品质住宅产品更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可持续的业务机会。
(三)客运产业
出租车作为一种灵活的出行方式,是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网约车、共享出行以及自动驾驶等新兴模式的冲击,行业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出租车市场规模相对稳定,但在许多城市中,市场份额受到网约车的挤压。
新的出行模式和业态的发展变化,要求传统出租车企业必须主动适应这一变化。传统出租车企业需通过数字化转型,积极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相结合,提升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出租车安全服务质量,改善乘客的出行体验;同时通过经营模式改革,巡约融合改革,燃油车向环保新能源车辆更新升级等,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朝着更加智能化、绿色化以及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能源产业(城市燃气、新能源)、房地产业及客运产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能源产业
公司能源产业包括天然气销售及其延伸业务的城市燃气产业、围绕“光、储、充、换”四大业务的新能源产业。
1、城市燃气产业紧紧围绕“提升本质安全、推进重点工程、拓展延伸业务、助力人才成长、落实智慧燃气、强化运营管理”六大板块工作目标,聚焦民生安全服务,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积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燃气安全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协调推进、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程,推进南京市域主城区老化燃气管道更新和腐蚀立管改造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安心用气工程”;同时,以滨江LNG储配站为起点,稳步推进滨江中压出站管建设。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拓展燃气业务的延伸,纵深挖掘市场潜力,聚力包括民用、工商用户以及大型工业项目新户的发展。同时,进一步探索延伸业务市场拓展的新模式和新路
径,持续拓展供暖及表后管、燃气报警器安装、紫荆炉具等传统延伸业务,大力推进综合能源项目的开发。
2、新能源产业根据市场化、数字化、绿色化、规模化的“四化”发展战略,将城市级新能源业务作为转型发展主要方向。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光、储、充、换”四大业务板块,全面推进业务布局与规模发展。以“城市级智慧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定位,按照“0421”发展路径,坚定0碳发展理念,布局4个业务板块,打造2个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谋划1条发展新赛道展开。
具体到业务板块经营发展方面:光伏业务板块,公司通过精准开发与并购拓展,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超30兆瓦,为南京及周边地区光伏业务市场开发奠定了基础;储能业务板块,公司通过走访调研与参加行业展会,明确以用户侧工商业储能为主的发展方向,并打造2个“光储充换检”生态站,为绿色出行提供有力保障;充电业务板块,公司遵循“精准选址,高效投建”原则,稳步扩大业务规模,持续完善南京市充电网络布局,装机功率稳居南京市第一梯队;换电业务板块,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与多方合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换电业务,试点利用公共自行车站点等场景设置集中换电设施,推广“以换代充”模式,运营站点数量稳步增长,换电次数与用电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同时,公司着力打造智慧能源管理云平台,形成智慧能源管理驾驶舱,实现新能源资产科学高效的统一管理。未来,公司将通过该平台引导新能源资产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活动,并利用碳交易机制优化能源销售策略,助力公司在能源管理方面降本增效,提升经济效益,充分挖掘和展现新能源资产的价值,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二)房地产产业
公司自1993年起涉足房地产领域以来,立足南京深耕住宅类项目开发,已初步形成“存量开发+土地储备”的有序开发节奏,在发展模式方面也构建了“区域自建+联合开发+基金投资”的多渠道互补互促形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顺应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趋势,联合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序推进相关合作开发住宅类项目,严抓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狠抓精品项目创建,努力提高项目开发及运营水平,加强团队专业化管理能力,全方位彰显“中北地产”品牌价值。在3月8日组织的南京2024年第一批次集中土地出让中,公司成功竞得南京市玄武区NO.2024G02优质地块,以“科技住宅2.0产品体系”进行项目落位,计划打造南京首批四代居住宅产品。公司NO.2021G115、NO.2021G125项目圆满达成既定开发建设目标,顺利完成了交付工作。同时,根据南京市“满足更多群众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相关发房地产政策,公司参与了南京市组织的第二批存量房源“以旧换新”活动及南京市江宁区首批“商品房房票安置”活动。在稳步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基础上,公司以城市更新业务为方向,持续探索对包括公交场站在内的低效用地开发、居住类城市更新等项目,实现业务模式升级。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开工时间 | 开发进度 | 完工进度 | 土地面积(㎡)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 本期竣工面积(㎡) | 累计竣工面积(㎡) | 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总金额(万元) |
南京 | 河西南NO.2021G115地块朗樾府 | 东至庙中街,南至高庙路,西至现状河道,北至元前路 | 住宅 | 51% | 2022年03月21日 | 竣工交付 | 100% | 17,326.01 | 41,582.42 | 41,582.42 | 41,582.42 | 240,000 | 193,217.89 |
南京 | 南部新城NO.2021G125地块璞悦隽园 | 东至冶修二路,南至嘉园路,西至中和桥路小区,北至秦淮南路 | 住宅 | 51% | 2022年06月17日 | 竣工交付 | 100% | 8,824.48 | 22,060.16 | 22,060.16 | 22,060.16 | 120,000 | 90,096.00 |
南京 | 河西南NO.2022G30地块涵樾府 | 东至庙中街,南至螺塘路,西至天保街,北至高庙路 | 住宅 | 51% | 2022年09月30日 | 在建 | 90% | 19,048.44 | 45,715.94 | 0.00 | 0.00 | 260,000 | 209,235.00 |
南京 | 江心洲NO.2023G70地块贤坤花园 | 东至永定水道、南至红星街、西至规划贤坤陆、北至石桥水道 | 住宅 | 51% | 2024年04月11日 | 在建 | 50% | 20,097.18 | 30,142.85 | 0.00 | 0.00 | 170,000 | 114,655.78 |
南京 | 江宁NO.2019G54地块汝悦铭著 | 江宁区江宁街道宁桥南路以西、纬五路以北地块 | 住宅 | 60% | 2020年03月27日 | 在建 | 100% | 43,211.72 | 85,808.18 | 0.00 | 77,209 | 150,000 | 149,549.40 |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区域 | 项目名称 | 所在位置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计容建筑面积 | 可售面积(㎡) | 累计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万元) | 累计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
南京 | 河西南NO.2021G115地块朗樾府 | 东至庙中街,南至高庙路,西至现状河道,北至元前路 | 住宅 | 51% | 41,582.42 | 46,410.91 | 42,038.24 | 0.00 | 0.00 | 38,833.70 | 38,833.70 | 206,193.72 |
南京 | 南部新城NO.2021G125地块璞悦隽园 | 东至冶修二路,南至嘉园路,西至中和桥路小区,北至秦淮南路 | 住宅 | 51% | 22,060.15 | 21,126.14 | 19,847.91 | 6,473.79 | 27,600.93 | 5,257.53 | 5,257.53 | 25,076.52 |
南京 | 河西南NO.2022G30地块涵樾府 | 东至庙中街,南至螺塘路,西至天保街,北至高庙路 | 住宅 | 51% | 45,715.94 | 46,164.19 | 45,990.7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南京 | 江心洲NO.2023G70地块贤坤花园 | 东至永定水道、南至红星街、西至规划贤坤路、北至石桥水道 | 住宅 | 51% | 30,142.85 | 31,299.95 | 14,299.61 | 14,299.61 | 82,333.68 | 0.00 | 0.00 | 0.00 |
南京 | 江宁NO.2019G54地块汝悦铭著 | 江宁区江宁街道宁桥南路以西、纬五路以北地块 | 住宅 | 60% | 85,883.28 | 85,115.40 | 70,841.17 | 20,009.15 | 20,009.15 | 67,335.33 | 18,848.84 | 32,401.62 |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适用?不适用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适用?不适用融资途径
融资途径 | 期末融资余额(万元) | 融资成本区间/平均融资成本(万元) | 期限结构 | |||
1年之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贷款 | 66,000.00 | 1,676.4 | 66,000.00 | |||
其他 | 120,857.75 | 7,251.47 | 120,857.75 |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围绕发展及市场动态,力求在土地获取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商品房开发建设上,重点关注消费者对品质、环境、服务的需求,通过产品创新、服务优化和品牌塑造,全方位彰显“中北地产”品牌价值。同时,深化对低效用地项目研究,与产业运营商共同探索数字经济产业园等新型开发模式。具体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深化内部管理,铸就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优化并健全管理体系,确保日常运营更加井然有序、高效流畅。
2、关注项目进度,加速项目运作步伐。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倒排工期,全力推动各项目工作进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如期高质量完成。
3、聚焦房产销售,加速资金回笼步伐。2025年,将继续深耕尾盘项目,全力推进住宅及商铺的销售工作。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128,524.3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因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而支付金额的情形。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不适用
(三)客运产业
公司客运产业主要为出租汽车运营和旅游客运运营。
1、出租汽车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号召,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持续加大新能源车辆的更型和发包工作,加快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巡游出租车服务融入“互联网”业态,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运巡游出租车2161辆,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总数为2048辆,新能源出租车达到在运出租车辆运营规模的94.77%。同时,公司积极关注行业动态,推进换电车型出租车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并积极关注自动驾驶发展形势,及时对现有经营策略进行优化调整。
2、旅游客运运营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推进运营结构的调整,稳步扩展经营规模,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策略。一方面抓住旅游出行用车机遇,加强与大型旅游公司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开发省际旅游业务;承接院校出游,企业单位培训、教育、实践等活动用车,更好地满足市民多元化、差异化、品质化的出行用车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前期通过参与政府等各类招标并成功入围相关平台的优势,持续拓展固定班车业务,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收入。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能源产业
1、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拥有管道燃气(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南京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证、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2、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集团聚焦充、换电网络建设、分布式光伏以及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业务领域。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在“光储充换检”业务板块均取得较大进展,具体包括:光伏业务方面,在运营及在建分布式光伏项目28个,总装机容量超30兆瓦;储能业务方面,自主建成、运营湖西街和雨花东路“光储充换检”2个示范站并持续提升储能业务;充电业务方面,公司在运营充电站点超240座,充电站点规模位于南京市第一梯队范围;换电业务方面,已完成207座二轮车换电站点的布局,并仍持续拓展中。此外,新能源集团着力打造“柚子充驿站”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和智慧能源管理云平台,实现新能源资产科学高效的统一管理。
3、属于新能源产业拓展先驱的全资子公司能网公司于2024年5月通过江苏省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并完成网上公示,2024年11月成功申报“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其作为主体打造的湖西街“光储充换检”生态示范站荣获“2024年度南京市市级重点应用场景”等荣誉。
(二)房地产业
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主体均拥有所需的相应资质,秉承“建筑城市,建筑理想”的立业宗旨,借助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通过统筹规划设计、全程质量控制,赢得了市场信誉,创建了和输出了“中北地产”品牌,已成为南京本土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客运产业
出租车营运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在行业规模保持南京市及江苏省第一,在运规模高于巡游出租车行业平均水平。运通公司拥有国家道路旅客运输二级企业资质,拥有省际、市际等各级运营牌照。
(四)其他产业
1、汽车服务产业作为上汽大众授权销售服务商拥有上汽大众4S特约汽车经销店,同时取得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南京地区对公业务经销商资质;修理厂具有一级资质并被长安新能源和比亚迪新能源品牌授权开展保养、维修业务。结合机动车检测检验等资质,通过产业整合互动,已形成汽车销售、维修保养、机动车检测、保险代理及二手车交易等完整的汽车服务产业链。
2、旅游服务产业具有出境游及台湾游资质,是江苏省五星级旅行社,并与拥有出租车后载LED云屏的广告发布载体的信息传媒产业协同发展。
各产业通过自身资源优势,通过互动、协同开展业务经营,加上管理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94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3%,其中:汽车营运收入18,87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基本与上期持平;房地产开发收入243,067.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5.74%,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楼盘交付确认收入,交付体量较上期增加,对应收入结转增加;汽车销售收入4,444.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13%,主要系中北汽服汽车销售量较上年减少;旅游服务收入10,437.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基本与上期持平;燃气销售收入296,0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0%,主要系南京港华本期燃气销售量及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增加;
燃气工程收入36,651.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10%,主要系南京港华燃气安装、施工工程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电力销售收入4,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85%,主要系新能源集团公司于2023年末成立。
本期营业成本567,816.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72%,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楼盘交付确认成本,交付体量较上期增加,对应成本结转增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发生额79,37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7%。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218.93万元,主要系向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569,468,128.92 | 100% | 4,632,025,855.86 | 100% | 41.83% |
分行业 | |||||
汽车营运 | 188,735,443.16 | 2.87% | 186,273,267.14 | 4.02% | 1.32% |
房产开发 | 2,430,675,241.07 | 37.00% | 703,037,984.44 | 15.18% | 245.74% |
汽车销售 | 44,448,047.62 | 0.68% | 85,686,982.00 | 1.85% | -48.13% |
旅游服务 | 104,377,571.33 | 1.59% | 106,192,458.38 | 2.29% | -1.71% |
燃气销售 | 2,960,005,838.41 | 45.06% | 2,805,681,592.50 | 60.57% | 5.50% |
燃气工程 | 366,515,965.48 | 5.58% | 263,489,606.93 | 5.69% | 39.10% |
电力销售 | 43,222,474.85 | 0.66% | 24,032,645.37 | 0.52% | 79.85% |
其他 | 431,487,547.00 | 6.57% | 457,631,319.10 | 9.88% | -5.71% |
分产品 | |||||
汽车营运 | 188,735,443.16 | 2.87% | 186,273,267.14 | 4.02% | 1.32% |
房产开发 | 2,430,675,241.07 | 37.00% | 703,037,984.44 | 15.18% | 245.74% |
汽车销售 | 44,448,047.62 | 0.68% | 85,686,982.00 | 1.85% | -48.13% |
旅游服务 | 104,377,571.33 | 1.59% | 106,192,458.38 | 2.29% | -1.71% |
燃气销售 | 2,960,005,838.41 | 45.06% | 2,805,681,592.50 | 60.57% | 5.50% |
燃气工程 | 366,515,965.48 | 5.58% | 263,489,606.93 | 5.69% | 39.10% |
电力销售 | 43,222,474.85 | 0.66% | 24,032,645.37 | 0.52% | 79.85% |
其他 | 431,487,547.00 | 6.57% | 457,631,319.10 | 9.88% | -5.71% |
分地区 | |||||
江苏 | 6,523,019,862.35 | 99.29% | 4,578,619,227.05 | 98.85% | 42.47% |
浙江 | 5,357,008.26 | 0.08% | 5,301,633.84 | 0.11% | 1.04% |
安徽 | 41,091,258.31 | 0.63% | 48,104,994.97 | 1.04% | -14.5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燃气销售 | 2,960,005,838.41 | 2,624,326,503.47 | 11.34% | 5.50% | 5.77% | -0.23% |
房地产开发 | 2,430,675,241.07 | 2,202,638,978.17 | 9.38% | 245.74% | 270.45% | -6.05% |
分产品 | ||||||
燃气销售 | 2,960,005,838.41 | 2,624,326,503.47 | 11.34% | 5.50% | 5.77% | -0.23% |
房地产开发 | 2,430,675,241.07 | 2,202,638,978.17 | 9.38% | 245.74% | 270.45% | -6.0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房地产开发 | 销售量 | 平方米 | 39,558.98 | 88,186.46 | -55.14% |
生产量 | |||||
库存量 | 平方米 | 33,191.42 | 36,910.73 | -10.08% | |
汽车销售
汽车销售 | 销售量 | 台 | 601 | 1,363 | -55.91% |
生产量 | |||||
库存量 | 台 | 60 | 102 | -41.18% | |
燃气销售
燃气销售 | 销售量 | 万立方米 | 83,255 | 80,116 | 3.92% |
生产量 | |||||
库存量 | 万立方米 | 3,182 | 4,749 | -33.00%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销售量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新增G70项目首开销售,其余项目为尾盘销售,上期新增G125、G30项目首开销售,本期销售量较上期减少。
汽车销售量变动原因主要系车辆销售规模下降;库存量变动原因主要系销售规模下降引起进车规模下降,为减少经营风险,库存车辆下降。
燃气销售库存量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不断完善多元化的气源保供体系,加强气源的预测平衡,在确保冬季应急供应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减少LNG库存。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汽车营运 | 原材料 | 13,227,293.20 | 0.23% | 18,739,371.95 | 0.47% | -29.41% |
汽车营运 | 折旧 | 90,033,980.33 | 1.59% | 77,683,908.04 | 1.97% | 15.90% |
汽车营运 | 人工成本 | 78,772,616.53 | 1.39% | 74,126,819.38 | 1.88% | 6.27% |
汽车营运 | 其他 | 62,012,855.19 | 1.09% | 63,644,750.71 | 1.61% | -2.56% |
房产开发 | 土地成本 | 1,528,648,362.31 | 26.92% | 433,875,953.16 | 10.98% | 252.32% |
房产开发 | 建筑安装 | 491,199,475.04 | 8.65% | 97,195,746.50 | 2.46% | 405.37% |
房产开发 | 工程成本 | 182,791,140.82 | 3.22% | 63,512,938.05 | 1.61% | 187.80% |
汽车销售 | 进货成本 | 42,200,241.68 | 0.74% | 86,050,847.90 | 2.18% | -50.96% |
旅游服务 | 旅游业务 | 99,302,326.17 | 1.75% | 100,996,105.61 | 2.56% | -1.68% |
燃气销售 | 原材料 | 2,501,403,871.62 | 44.05% | 2,359,882,211.70 | 59.73% | 6.00% |
燃气销售 | 人工成本 | 45,347,977.50 | 0.80% | 47,061,194.66 | 1.19% | -3.64% |
燃气销售 | 折旧 | 35,883,205.96 | 0.63% | 37,892,526.18 | 0.96% | -5.30% |
燃气销售 | 其他 | 41,691,448.39 | 0.73% | 36,216,643.63 | 0.92% | 15.12% |
燃气工程 | 人工成本 | 14,381,198.08 | 0.25% | 13,833,438.27 | 0.35% | 3.96% |
燃气工程 | 原材料 | 53,911,563.82 | 0.95% | 38,985,642.03 | 0.99% | 38.29% |
燃气工程 | 工程分包 | 85,145,910.04 | 1.50% | 58,898,827.30 | 1.49% | 44.56% |
电力销售 | 原材料 | 30,559,186.82 | 0.54% | 15,530,112.55 | 0.39% | 96.77% |
电力销售 | 折旧 | 17,239,866.70 | 0.30% | 5,971,007.03 | 0.15% | 188.73% |
电力销售 | 其他 | 7,636,866.23 | 0.13% | 4,184,853.57 | 0.11% | 82.49% |
其他 | 原材料 | 165,268,233.92 | 2.91% | 216,590,016.19 | 5.48% | -23.70% |
其他 | 折旧 | 45,182,098.62 | 0.80% | 47,936,729.73 | 1.21% | -5.75% |
其他 | 人工成本 | 21,904,600.14 | 0.39% | 23,972,769.07 | 0.61% | -8.63% |
其他 | 其他 | 24,417,007.82 | 0.43% | 28,051,112.68 | 0.71% | -12.96%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成本567,816.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72%,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楼盘交付确认成本,交付体量较上期增加,对应成本结转增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1、2024年5月,子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00.00%,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6月,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0%,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4年9月,公司与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0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与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等约定,公司持有其60%表决权,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购买滁州市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该公司的资产组合为位于滁州市的光伏电站,公司视同购买光伏电站资产,自2024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子公司南京中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该公司此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该公司此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35,542,810.1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1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115,551,889.23 | 1.76% |
2 | 弓箭玻璃器皿(中国)有限公司 | 101,440,201.09 | 1.54% |
3 | 南京电气绝缘子有限公司 | 46,572,629.49 | 0.71% |
4 | 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44,732,619.17 | 0.68% |
5 | 葛洲坝唯逸(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245,471.19 | 0.41% |
合计 | -- | 335,542,810.17 | 5.1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697,204,975.0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7.79%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 | 1,577,269,173.00 | 33.80% |
2 | 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445,059,375.13 | 9.54% |
3 | 江苏建峰建设有限公司 | 382,307,290.75 | 8.19% |
4 | 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48,387,397.20 | 3.18% |
5 | 江苏天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4,181,739.00 | 3.09% |
合计 | -- | 2,697,204,975.08 | 57.7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96,657,661.46 | 448,811,633.81 | 10.66% | |
管理费用 | 204,629,060.68 | 220,015,808.37 | -6.99% | |
财务费用 | 75,531,955.13 | 68,737,354.33 | 9.88% | |
研发费用 | 16,901,999.87 | 12,881,238.23 | 31.21% | 主要系公司加大了研发费用投入,增加了项目和人员。 |
4、研发投入?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中北的士出租车运营管理系统 | 使用钉钉云枢平台构建新版出租车运营管理系统,为中北的士打造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和开放性的数字化管理系统。 | 已完成 | 采用面向服务架构,模块化、组件化的系统设计,实现数字化管理,与钉钉实现组织、应用、消息、服务能力的深度集成。 | 大幅提升企业数据安全、服务质量、营运业务及驾驶员管控、信息化管理等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高效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
智慧监管平台 | 响应上级管理部门对纪检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要求 | 已完成 | 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业务开展监管,有效实现“事前防御-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管理目标。 | 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 |
科技住宅2.0课题 | 本课题针对“科技住宅2.0”进行设计方面系统性的研究,不仅是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及政策法规的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更是适应行业转型发展重要方向,研究形成的 | 已完成《科技住宅2.0产品体系白皮书》编制、《科技住宅2.0企业标准》编制,一项专利正在申报中。 | 通过一系列技术保障,打造融合高舒适性和低能耗优势的现代化住宅。 | 研发的关键技术措施运用在项目开发中,为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起到设计指导作用。 |
设计标准文件,供后期建设参考,提升建筑品质。 | |||
智能充电运营管理平台 | 为充电业务提供一个智能化的运营管理平台和用户端小程序,可以全面的对充电桩的工作状态、充电过程数据以及充电结算数据等进行智能化管理。 | 系统已于2023年上线,2024年根据市场和自身需求变化,对其功能及性能进行迭代与优化,实现了多渠道接入、独立主体单独开票、公交平台电量补推及设备在线率校准、新能源新增站点与平台互联互通等多项功能。 | 实现充电业务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
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可操作性,以满足越来越复杂的用户需求以及包括SaaS服务在内的更多服务外延。
智慧能源管理平台 | 对新能源集团所有能源资产进行统一的运营维护管理和数据的集中呈现。 | 2024年12月底,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式上线投运。该项目搭建起全系统接入的底层平台,目前已接入大部分光伏、储能系统,以及全部充电桩系统。 | 业务数据在一个集中平台上呈现,实现系统的可管可控。 | 该平台将形成一个对新能源系统可管可控的集中管理平台,通过每年的升级迭代,帮助公司在电网辅助服务以及碳交易方面提供有力支撑,进而获取更多收益。 |
高压燃气管线无人机巡查系统建设 | 实现高压管道全线的无人机自动化巡检 | 一期已投用,在投用的航线设施获得的基础效果和数据上,对项目成效进行评估,下一步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及评估效果开展后续工作。 | 利用AI技术实现业务流程的自动化管理,建立城市燃气高压管道全新巡检模式。 | 采用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降低运行成本。 |
计量管理大数据平台 | 通过建设计量管理大数据平台,统一数据管理与数据交换机制,实现燃气系统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决策信息化, | 已完成工商流量计现场数据采集、报警监控等远传管理功能,目前平台正在进行界面显示及后台操作等方面的优化。 | 精准的对智能表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监控和定位,提高南京港华智能表业务处理能力。实现远程智能抄表,远程开关阀门,远程充值,相关报警信息反馈等功能。 | 提高公司综合运营水平、强化企业运营本质安全、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
南京港华生产运营一张图OneMap平台 | 实现燃气生产运营业务数据的汇聚接入、共享共用,促进各部门的信息融合。 | 已完成二期内容建设并完成验收。 | 打通公司各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和展示,实现自定义地图、政务地图、精准地图三种地图模式的架构兼容和切换。 | 助力企业在生产运营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
中心数据库去小型机化升级 | 基于X86开放平台架构完成公司中心数据库系统小型机和数据库的更换。 | 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验收。 | 完成CRM数据库系统小型机和数据库的更换,实现x86架构替换POWER架构,降低成本,提高易用性。通过RAC和DG提升数据库平台的高可用性和容灾要求。PC服务器配置1T内存,实现NB业务的高并发任务处理要求。更换大容量的存储,满足未来6-8年的NB数据存储。 | 进一步提升企业系统处理性能和稳定性,扩大存储数据容量。 |
资产管理系统-定期检验功能信息化管理 | 通过定期检测及维护自主提醒功能提前发现设备潜在的问题,可以有效降低设备的故障率,为公司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 已完成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建设,后续根据业务实际使用情况,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 资产管理系统定期检测及维护功能自主提醒可以根据录入的检测提醒时间、检测标准、检测内容等信息,到期后系统在NC消息中心自动发起检测提醒。 | 通过发送定时燃气设备监测和维护任务,大大提高公司安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检修维护效率。 |
天然气掺氢可行性研究 | 开展光伏及风力发电、电解水制氢、天然气掺氢项目是我公司拓展新业务、转型的重要途径。 | 已完成天然气掺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利用滨江LNG储配站及长江沿岸空间资源,在有限空间内设置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并利用产生的直流电电解水联合制氢,将制得的氢气掺入天然气中压输 | 本项目作为研究性课题,为今后天然气掺氢项目落地与成果转化具有指导性意义。 |
配管网。 | ||||
供热企业中期评估及安全评价方法研究 | 通过调研分析,研究适用于供热企业中期评估及安全评价的方法。 | 已完成 | 一年内研究出评估及评价方法。 | 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声誉。 |
埋地蒸汽管道补偿器箱研究 | 通过调研、试验、测试,研究出适用于蒸汽管道的补偿器箱。 | 已完成 | 一年内研究出适用于蒸汽管道的补偿器箱。 | 提高公司技术能力,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声誉。 |
用于管道安装的装配支架研究 | 通过调研、试验、测试,研究出适用于管道安装的装配支架。 | 已完成 | 一年内研究出适用于管道安装的装配支架。 | 提高公司技术能力,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声誉。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5 | 62 | 4.8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33% | 2.18% | 0.1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56 | 58 | -3.45% |
硕士 | 8 | 3 | 166.67% |
本科以下 | 1 | 1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8 | 17 | 5.88% |
30~40岁 | 44 | 20 | 120.00% |
40岁以上 | 3 | 25 | -88.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8,136,559.18 | 12,881,238.23 | 40.8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8% | 0.28% | 0.0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1,234,559.31 | 0.00 | 10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6.81% | 0.00% | 6.81%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5,932,539.65 | 8,306,523,380.35 | -29.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90,605,061.01 | 5,283,780,597.78 | 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5,327,478.64 | 3,022,742,782.57 | -79.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049,594.16 | 85,090,247.50 | 98.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6,162,771.74 | 438,074,685.44 | 118.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113,177.58 | -352,984,437.94 | -122.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91,580,611.11 | 1,991,017,200.00 | 90.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71,987,200.27 | 4,385,775,528.14 | -13.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93,410.84 | -2,394,758,328.14 | 100.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189,298.49 | 275,001,175.93 | -158.9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327,478.64元,较上年度减少79.97%,主要系本期预收房款较上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7,113,177.58元,较上年度减少122.99%,主要系本期向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较上期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93,410.84元,较上年度增加100.82%,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提款较上期增加。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2,189,298.49元,较上年度减少158.98%,主要系本期向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较上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公司房屋预售预收房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大。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5,922,217.99 | 15.41% | 主要系公司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33,885,113.91 | -20.15% | 主要系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 | 部分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5,353,708.06 | 3.18% |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各项非经常性政府补贴以及收取违约金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15,922,780.91 | 9.47% | 主要系公司资产报废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603,828,169.93 | 11.13% | 1,764,934,102.34 | 11.26% | -0.13% | |
应收账款 | 621,134,959.85 | 4.31% | 481,811,770.15 | 3.07% | 1.24% | |
合同资产 | 6,708,352.56 | 0.05% | 7,134,582.87 | 0.05% | 0.00% | |
存货 | 4,852,377,156.83 | 33.66% | 6,213,544,247.45 | 39.64% | -5.98% | 主要系本期河西南G115项目房屋交付,存货结转成本。 |
投资性房地产 | 169,626,107.63 | 1.18% | 177,677,618.07 | 1.13% | 0.05%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8,530,978.32 | 5.19% | 870,533,662.71 | 5.55% | -0.36% | |
固定资产 | 3,702,575,034.52 | 25.69% | 3,640,666,332.32 | 23.23% | 2.46% | |
在建工程 | 395,286,432.50 | 2.74% | 336,368,440.62 | 2.15% | 0.59% | |
使用权资产 | 315,083,832.37 | 2.19% | 329,626,496.52 | 2.10% | 0.09% | |
短期借款 | 1,851,409,919.54 | 12.84% | 1,220,928,554.36 | 7.79% | 5.05% | 主要系本期银行提款金额较上期增加。 |
合同负债 | 4,396,373,798.90 | 30.50% | 5,789,375,527.04 | 36.93% | -6.43% | 主要系本期河西南G115项目房屋交付,合同负债结转收入。 |
长期借款 | 1,016,780,000.00 | 7.05% | 951,980,000.00 | 6.07% | 0.98% | |
租赁负债 | 286,960,760.87 | 1.99% | 302,006,125.91 | 1.93% | 0.06%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7,980,651.45 | 4,646,541.30 | 5,472,934.77 | 93,334,110.1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62,863.90 | -9,590,681.64 | 1,472,182.26 | |||||
上述合计 | 109,043,515.35 | 4,646,541.30 | 5,472,934.77 | -9,590,681.64 | 94,806,292.41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主要系本期收到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差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存货 | 1,146,557,831.76 | 1,146,557,831.76 | 抵押 | 房产开发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838,900.00 | 907,957.24 | 抵押 | 借款抵押 |
货币资金 | 6,797,650.16 | 6,797,650.16 | 冻结 | 银行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868,839.50 | 5,868,839.50 | 冻结 | 司法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10,211,230.05 | 4,952,078.4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171,274,451.47 | 1,165,084,357.06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74,872,488.27 | 198,135,176.52 | 38.7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新设 | 51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南京一九一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堃置业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与51万元出资。 | 2,315.49 | 2,315.49 | 否 |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新设 | 15,300,000.00 | 45.00% | 自有资金 | 南京金基新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与1530万元出资。 | -12,139,524.02 | -12,139,524.02 | 否 | ||
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新设 | 22,500,000.00 | 45.00% | 自有资金 | 南京金基新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与2,250万元出资。 | -12,125,635.84 | -12,125,635.84 | 否 | ||
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 | 电动自行车充换电 | 新设 | 30,000,000.00 | 60.00% | 自有资金 | 南京智慧美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与572.475万元出资。 | -997,981.05 | -997,981.05 | 否 |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动力电池综合利用 | 新设 | 40,000,000.00 | 40.00% | 自有资金 | 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与1,200万元出资。 | 1,313.99 | 1,313.99 | 否 | 2024年09月25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签署〈股权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73) |
南京公用万华快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 新设 | 3,500,000.00 | 35.00% | 自有资金 | 万华生态新家装(河南)有限公司、邻建无醛(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牛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与175万元出资。 | -159,758.57 | -159,758.57 | 否 | ||
滁州市荷页新能 | 分布式 | 收 | 3,860,000.00 | 100.00% | 自有 | 无 | 长期 | 股权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 | 22,17 | 22,17 | 否 |
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 | 购 | 资金 | 投资 | 变更登记及386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 | 5.25 | 5.25 | |||||||
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电力销售、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微电网项目的建设运营 | 收购 | 26,407,6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2,640.76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 | 2,891,026.72 | 2,891,026.72 | 否 | 2024年12月21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收购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的公告》(2024-90) |
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充、换电网络建设、分布式光伏以及储能 | 增资 | 10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完成2,000万元的设立出资及5,000万元的增资出资。 | 9,203.02 | 9,203.02 | 否 | ||
合计 | -- | -- | 242,077,600.00 | -- | -- | -- | -- | -- | -- | -22,496,865.01 | -22,496,865.01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更新出租车 | 其他 | 是 | 出租车 | 20,541,940.00 | 20,541,940.00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旅游客运车辆 | 其他 | 是 | 道路交通运输 | 11,443,091.02 | 11,443,091.02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投建新能源光伏、充电站等项目 | 其他 | 是 | 新能源产业 | 46,776,507.25 | 46,776,507.25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购买办公房产 | 其他 | 是 | 房地产业 | 38,058,600.00 | 119,664,600.00 | 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116,820,138.27 | 198,426,138.27 | -- | -- | 0.00 | 0.00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2454 | 松芝股份 | 10,656,715.98 | 公允价值计量 | 40,576,192.05 | -4,646,541.30 | 25,272,934.77 | 35,929,650.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873506 | 智慧交通 | 5,613,585.86 | 公允价值计量 | 5,613,585.86 | 5,613,585.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6,270,301.84 | -- | 46,189,777.91 | -4,646,541.30 | 25,272,934.77 | 0.00 | 0.00 | 0.00 | 41,543,236.61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 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8%股权 | 2024年03月13日 | 0.3 | 0.2 | 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影响。 | 0.00% | 公开挂牌 | 否 | 无 | 是 | 是 |
南京平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港华平凡能源有限公司45%股权 | 2024年12月18日 | 866.77 | 4.79 | 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影响。 | 0.10% | 公开挂牌 | 否 | 无 | 是 | 是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销售 | 70000万 | 5,148,986,387.80 | 1,900,509,581.34 | 3,352,459,519.42 | 81,474,722.48 | 54,915,369.15 |
南京港华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供暖服务;综合能源管理服务 | 5000万 | 458,205,930.91 | 132,134,537.61 | 671,015,952.32 | 17,861,744.71 | 11,967,199.97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 2000万 | 417,874,147.18 | -325,992,634.24 | 298,702,957.02 | -70,937,516.67 | -70,931,616.58 |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 | 5000万 | 412,230,074.50 | 130,969,165.05 | 1,892,051,073.95 | 169,367,641.64 | 127,025,731.23 |
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 5000万 | 1,610,885,265.71 | 36,307,058.76 | 22,897.65 | -18,257,423.57 | -13,692,941.24 |
南京速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充电站建设及运营 | 8727.27万 | 72,238,950.54 | 59,757,496.64 | 11,713,204.36 | -27,499,359.00 | -27,511,115.88 |
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 71100万 | 557,541,108.80 | 484,918,266.50 | 0.00 | 54,817,711.63 | 54,817,711.63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3400万 | 1,818,848,796.87 | 21,890,475.98 | 3,577.73 | -16,186,032.03 | -12,139,524.0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北东堃全资设立。 | 中北东堃物业主要为公司江心洲NO.2023G70项目提供物业配套管理,鉴于该项目尚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与南京金基新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北盛业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 中北金基企悦为公司合作开发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项目的投资平台,因地块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 | 鉴于中北金基新地开发的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项目尚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集团与南京智慧美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新能源集团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 进一步夯实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与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 拓展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开展再生资源循环产业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围绕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布局。鉴于公司尚处于投建阶段,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南京公用万华快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与万华生态新家装(河南)有限公司、邻建无醛(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牛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 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滁州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集团以386万元购买江苏雄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昱珺合计持有的滁州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报告期内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南京中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自完成登记备案以来,中北创投公司一直未有展业,也未有其他对外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公司决定注销中北创投公司。 | 中北创投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已完成注销,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影响。 |
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吸收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 | 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已完成注销,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影响。 |
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以0.3万元将所持有的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予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30日,南京公用持股51%,香港中华煤气持股49%,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公司特许经营区域覆盖江南主城玄武区、鼓楼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
栖霞区及江宁区汤山部分区域,特许经营期限30年。截至2024年底,公司拥有2座天然气接收门站、10座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2座LNG应急调峰储配站、6个客户服务中心,期末管网长度达到5235公里。
2、南京港华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燃气自销、燃气转供、炉具业务、表后管与供暖业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业务。公司自有两座加气站,分别为龙潭港LNG加气站、东阳LNG加气站。公司秉承“让科技服务社会”的理念,致力于燃气产品的开发应用,目前公司旗下有多种产品系列,凭借先进的能效产品、优化技术以及丰富的节能项目经验,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的优化设计、能效评估、能耗监测及优化管理等服务。
3、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持有其60%股权,北盛置业系南京江宁滨江NO.2019G54地块的开发主体,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底完成首批次集中交付,目前正推进车位及剩余房源的去化工作。
4、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公司中北盛业持有其51%股权,中北金基房地产作为南京河西南NO.2021G115地块的开发主体,报告期内已实现项目房源售罄,并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交付。
5、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公司中北置业持有其51%股权,中北东堃作为南京江心洲NO.2023G70地块的开发主体,报告期内正积极推进开发进程。
6、南京速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7%股权,主要经营充电站建设及运营。
7、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城源基金”)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由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洛德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南京金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发起。基金总规模7.11亿元,其中南京公用出资
3.5亿元,占比49.23%。该支基金投资以来运作良好,回购义务人基于对项目前景的良好预期,经与基金管理人沟通,在投资退出期内,提前分批支付股权回购的对价。因此,归属于南京公用实缴城源基金的本金分配共计约11,757.73万元,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分红约2,480.7万元。
8、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持有其45%股权,中北金基企悦通过中北金基新地对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项目进行开发,报告期内正积极推进开发进程。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未来发展战略
1、能源产业城市燃气产业在夯实主营业务市场的基础上,强化延伸业务发展,以综合能源为点,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综合能源管理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推动滨江LNG高压、中压出站管建设,充分发挥滨江库调峰储备作用,全力争取合同内管道气同时,探索形成“合同内管道气+LNG+合同外补充气源”新模式,提升保供能力。新能源产业聚焦“城市级智慧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定位,围绕“光、储、充、换”四大业务板块,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在投建、运营方面形成一套有竞争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打通新能源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加速实现“质”“量”双提升。
2、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将深耕在运项目,全力推进住宅及商铺的销售工作,加强对周边项目及本地市场的深入调研,精准挖掘项目重点客群,以更加精准的市场定位和营销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再上新台阶。同时,在空间布局、建筑品质、配套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等方面精雕细琢,满足消费者对居住品质升级的追求。
3、客运产业出租车产业围绕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和用户体验进行数字化转型和服务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
1、能源产业2025年,城市燃气产业将坚持多能协同的发展理念,积极开拓综合能源新赛道,通过提供创新性的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增加客户黏性,培育未来能力;积极投资布局氢能等未来关键能源技术,重点关注氢能全产业链的发展,推动氢能应用研发和技术储备;深入开展智慧厨房配套产品、高压无人机巡检服务、智能表具、燃气表具计量检定服务、物联网服务平台开发以及相关配套数字平台的建设工作,探索形成从“数字平台+智能终端”的综合解决方案。
新能源产业将致力于全面深化业务布局,通过进一步拓展光伏和充电桩项目、探索储能与氢能等新能源投资领域、提升安全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强化数字化赋能与技术创新以及着力发展B/C两端“车+电”智慧出行服务,增加市场占有、扩大产业优势、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房地产业
基于房地产业已从高速发展迈向精耕细作高质量发展,从传统开发转向智慧赋能,公司在2025年将围绕发展及市场动态,在二级市场领域,广泛搜集土地资源信息,力求在土地获取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商品房开发建设上,重点关注消费者对品质、环境、服务的需求,通过产品创新、服务优化和品牌塑造,全方位彰显“中北地产”品牌价值。同时,深化对低效用地项目研究,与产业运营商共同探索数字经济产业园等新型开发模式。
3、客运产业2025年,出租产业将借助南京市全国出租车“巡网融合”试点城市的契机,推进与网约车平台的深度合作,拓展第三方公司招聘渠道,提升在运规模,深化出租车创新改革。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1、能源产业
(1)城市燃气国际能源供需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国际油气价格波动,燃气行业上游供应面临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天然气气源价格波动;同时,天然气终端市场销售价格受到政府定价制约,存在不能及时传导上游气价调整的风险。当前新能源转型替代等日趋严峻的挑战,传统燃气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公司现有特许经营区域主要位于南京市域主城范围,区域市场拓展难度不断加大,可拓展空间及客户增量有限。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快储气相关服务,实现天然气的有效储备,不断提升资源配置能力,降低资源综合成本;深入拓展业务市场,响应政策探索商机,完善科技创新举措,构建智慧燃气云图,挖掘自身内生增长动力和发展潜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2)新能源
新能源业务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优质客户资源稀缺,低价竞争现象加剧,对企业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形成压力。同时,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对业务扩展和收益增长构成挑战。具体表现为:部分地区光伏消纳趋于饱和,政策对全额上网项目的限制逐步收紧;充电站建设政府补贴大幅减少,对项目投资回报率产生直接影响。此外,储能技术安全、充电设备迭代及换电业务市场波动等风险,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构建多维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战略目标顺利推进。同时,围绕市场竞争及品牌风险,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建立舆情监测机制,通过精准营销与公益宣传强化品牌价值输出,提升市场抗风险能力。
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将继续深挖光伏资源,重点拓展江浙沪皖及周边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开发集中式光伏电站,同时强化政策研判与合规管理,探索异地项目公司设立和并购路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业务规模化发展;在充电业务领域,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场站选址布局,加强设备巡检维护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运营效率与安全性;针对储能技术安全及市场风险,开展全周期技术可行性论证,优先选择优质客户试点合作,探索多元化收益模式以提升项目经济性;针对换电业务市场波动,动态跟踪用户需求,构建“车-电-站”联动的柔性运营机制,提升市场响应能力;在智慧平台建设中,实施网络安全三级防护,采用模块化开发分阶段验证系统功能,确保系统功能的可靠性与安全性,为业务运营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2、房地产业
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依旧显著,现房的去化周期仍然较长,房地产企业从单一开发向多元化业务拓展,债务压力和市场需求变化给房企带来挑战。
应对措施:
持续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对土拍等市场信息进行全面收集与分析,利用大数据和专业分析工具,深入研究政策对不同区域市场的影响,提前布局;在项目开发中注重品质提升和差异化竞争,针对不同区域市场需求,打造多元化产品;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和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交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客运产业
出租车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和出台,如调整运价、规范网约车发展等,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次,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无人驾驶出租车可能成为未来趋势,对传统出租车构成威胁。
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合法经营权益得到保障;加强与网约车平台的合作与竞争,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同时积极关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动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探索转型升级的发展路径。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26日 | 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采用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在线投资者 | 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建立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决策支持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营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协调运营。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审批事项,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各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行使职权,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慎决策,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履行社会责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了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之间的和谐统一,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6、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因未在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中披露前董事周衡翔先生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未在临时公告及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前董事周衡翔先生亦担任董事等职务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于2024年8月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44号)。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自查工作,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全面梳理确认周衡翔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更正相关定期报告等措施进行整改。本次整改对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公平的机会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7、投资者关系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的了解,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的业务、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自主决策、自主管理公司业务,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2、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股东关联单位、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职务的情况。公司员工独立,薪酬、社会保险等独立管理,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3、资产独立:公司拥有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配套设施及固定资产。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机构独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各级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配套部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况。
5、财务独立: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号或混合纳税现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81% | 2024年03月27日 | 2024年03月28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7)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3.74% | 2024年06月19日 | 2024年06月20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7)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30% | 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11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5)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6.36% | 2024年11月27日 | 2024年11月28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9)内容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巍 | 男 | 41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06月1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周伟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2019年05月22日 | 2027年06月18日 | 250,000 | 0 | 0 | -82,500 | 167,5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相应股票回购注销。 |
总经理 | 2018年10月11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方忠宏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6月1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叶邦银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5月18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仇向洋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5月26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商海彬 | 男 | 45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1月06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杨国平 | 男 | 68 | 董事 | 现任 | 2011年05月17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黄坚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27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张艺 | 女 | 42 | 职工董事 | 现任 | 2024年06月1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35,000 | 0 | 0 | -11,550 | 23,45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相应股票回购注销。 |
陈昌林 | 男 | 5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12月02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孙鹤鸣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蔡红军 | 男 | 50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2年01月20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孙彬 | 男 | 4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8年09月30日 | 2027年06月18日 | 150,000 | 0 | 0 | -49,500 | 100,5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相应股票回购注销。 |
总会计师 | 2017年12月2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
徐宁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2月1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150,000 | 0 | 0 | -49,500 | 100,5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相应股票回购注销。 |
董事会秘书 | 2017年12月2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童乃文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2月19日 | 2027年06月18日 | 150,000 | 0 | 0 | -49,500 | 100,5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相应股票回购注销。 |
李祥 | 男 | 53 | 董事长 | 离任 | 2019年05月22日 | 2024年05月22日 | 250,000 | 0 | 0 | -167,500 | 82,500 | 因组织调动离职,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周衡翔 | 男 | 53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12月28日 | 2024年11月11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985,000 | 0 | 0 | -410,050 | 574,95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2024年5月22日,李祥先生因组织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11月11日,周衡翔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巍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06月19日 | 换届 |
黄坚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1月27日 | 工作调动 |
张艺 | 职工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6月19日 | 换届 |
李祥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5月22日 | 组织调动 |
周衡翔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11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王巍:1983年生,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南京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织负责人(筹)、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伟:1980年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
方忠宏:1965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反坦克导弹第一营3连一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特务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后勤处战勤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火箭布雷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临时帮助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反坦克导弹第二营4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414团(该团于2004年3月撤编解散)司令部管理股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陆军第12集团军军事法院副营职审判员、正营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军事法院正营职审判员、副团职审判员、正团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现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叶邦银:1970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教师,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教师,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中审学院执行院长,南
京会计服务业商会副会长,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仇向洋:1956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理事长,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商海彬:1979年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曾任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分公司计财科科员,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抄收管理所计财科科员,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计财处科员,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现任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本公司董事。
杨国平:1956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上海交通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上海市第十四、
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等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宁波商会会长、浙江商会监事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MBA校友会会长,本公司董事。
黄坚:196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20年10月-2023年5月,任港华燃气高级副总裁兼华衍环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兼道胜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兼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2024年8月,任港华燃气执行副总裁-华衍兼华衍环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兼道胜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港华燃气执行副总裁-华衍兼华衍环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艺:198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助理政工师。曾任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本公司职工董事。(
)监事
陈昌林:196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市水泥制管厂党支部书记,南京两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南京市煤气总公司总经理,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孙鹤鸣:1984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政工师。曾任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管、主管,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监督室主管,现任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纪委副书记,本公司监事。
蔡红军:1974年生,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本科。曾任南京中北巴士分公司车队团支部书记、安全员、人力资源科人事管理员。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本公司职工监事。
(3)高管
孙彬:198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曾任公司汽车服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公司纪委副书记兼任审计部部长、监督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发展部部长、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徐宁:198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本公司的士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童乃文:1979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安徽合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云南省投资集团子公司云南省林业投资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战略投资部副部长,云南省投资集团外派参股企业昆明红塔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投资集团总部金融部管理人员(其间挂职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金融三处任“上市培训培育科科长”),云南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溧水高新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商海彬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管理部部长 | 2024年05月14日 | 是 | |
杨国平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CEO | 2024年07月01日 | 2027年06月30日 | 是 |
孙鹤鸣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机关纪委副书记 | 2020年10月21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巍 | 南京城市更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4月20日 | 2024年10月15日 | 是 |
周伟 |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11日 | 否 | |
方忠宏 |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05年07月15日 | 是 | |
叶邦银 | 南京审计大学中审学院 | 执行院长 | 2023年06月01日 | 是 | |
南京九洲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06月17日 | 否 | ||
南京银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10月28日 | 否 | ||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15日 | 是 | ||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2月05日 | 是 |
南京中生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4年10月23日 | 是 | ||
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30日 | 是 | ||
南京九洲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5月04日 | 否 | ||
南京九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8月01日 | 否 | ||
仇向洋 | 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 | 理事长 | 2015年06月01日 | 否 | |
江苏省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1月08日 | 是 |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2月02日 | 是 |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13日 | 是 | ||
商海彬 |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17日 | 否 | |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11日 | 否 | ||
南京智慧交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1月15日 | 否 | ||
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03日 | 否 | ||
南京城建环保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7月02日 | 2024年12月20日 | 否 |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6月08日 | 2023年11月03日 | 否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6月08日 | 2023年11月03日 | 否 | |
杨国平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05月29日 | 否 |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局主席 | 2023年06月28日 | 2026年06月27日 | 是 | |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年09月12日 | 否 | ||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9月14日 | 2026年09月14日 | 否 | |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5月26日 | 2026年05月25日 | 是 | |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24日 | 2025年06月23日 | 否 |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CEO | 2024年05月19日 | 2027年05月18日 | 是 | |
黄坚 | 华衍环境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6月04日 | 是 | |
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08日 | 否 | ||
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2月10日 | 否 | ||
马鞍山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28日 | 否 | ||
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27日 | 否 | ||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06日 | 否 |
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03月01日 | 否 | ||
华衍环境产业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2月28日 | 否 | ||
道胜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6月11日 | 否 | ||
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9月04日 | 否 | ||
常州华衍维尔利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9月29日 | 否 | ||
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4月10日 | 否 | ||
江苏道胜市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16日 | 否 | ||
孙鹤鸣 | 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07日 | 否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27日 | 否 | ||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3月25日 | 否 |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3月16日 | 否 | ||
孙彬 |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5年04月09日 | 否 | |
北京北汽九龙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11月08日 | 否 | ||
北京北汽福斯特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11月08日 | 否 | ||
童乃文 |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03月03日 | 否 |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20日 | 否 |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年12月30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024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为:
经查,周衡翔2022年12月28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一是在周衡翔任公司董事期间,周衡翔同时在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但公司未在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中披露周衡翔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二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周衡翔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周衡翔任公司董事期间,公司对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也未在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中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宁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苏监管局对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的薪酬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是参照同行业平均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月支付。鉴于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均按其在公司的其他职务确定薪酬,故除以上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确认,实行年薪制,并与公司考核实绩挂钩,按月发放基薪,年终根据审计及考核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提出绩效薪及任期激励并报董事会确认后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际支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报董事会确认,按经营业绩考核实绩发放。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巍 | 男 | 41 | 董事长 | 现任 | 56.23 | 是 |
周伟 | 男 | 44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07.27 | 否 |
方忠宏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否 |
叶邦银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否 |
仇向洋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否 |
商海彬 | 男 | 45 | 董事 | 现任 | 0.00 | 是 |
杨国平 | 男 | 68 | 董事 | 现任 | 0.00 | 是 |
黄坚 | 男 | 58 | 董事 | 现任 | 0.00 | 是 |
张艺 | 女 | 42 | 职工董事 | 现任 | 81.16 | 否 |
陈昌林 | 男 | 5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01.12 | 否 |
孙鹤鸣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0.00 | 是 |
蔡红军 | 男 | 50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8.30 | 否 |
孙彬 | 男 | 42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现任 | 87.33 | 否 |
徐宁 | 男 | 41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89.49 | 否 |
童乃文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3.92 | 否 |
李祥 | 男 | 53 | 董事长 | 离任 | 41.32 | 否 |
周衡翔 | 男 | 53 | 董事 | 离任 | 0.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707.1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1月19日 | 2024年01月20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3月06日 | 2024年03月07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3月11日 | 2024年03月12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3月18日 | 2024年03月19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4月10日 | 2024年04月12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6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3)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5月13日 | 2024年05月15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36)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5月27日 | 2024年05月29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0)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6月19日 | 2024年06月20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9)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6月28日 | 2024年06月29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2)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10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9)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8月20日 | 2024年08月22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3)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9月23日 | 2024年09月25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8)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6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
79)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 | 2024年11月12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3)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巍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周伟 | 15 | 2 | 13 | 0 | 0 | 否 | 4 |
方忠宏 | 15 | 2 | 13 | 0 | 0 | 否 | 4 |
叶邦银 | 15 | 2 | 13 | 0 | 0 | 否 | 4 |
仇向洋 | 15 | 2 | 13 | 0 | 0 | 否 | 4 |
商海彬 | 15 | 2 | 13 | 0 | 0 | 否 | 4 |
杨国平 | 15 | 2 | 13 | 0 | 0 | 否 | 4 |
黄坚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张艺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李祥(报告期内离任) | 7 | 1 | 6 | 0 | 0 | 否 | 1 |
周衡翔(报告期内离任) | 14 | 0 | 14 | 0 | 0 | 否 | 3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充分关注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谨慎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审慎研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重大事项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独立董事还通过电话等途径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面临的风险等重大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 | 1 | 2024年03月1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 | 1 | 2024年03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预考核兑现的说明》。 | 同意 | 不适用 | ||
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 | 1 | 2024年05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 | 1 | 2024年06月24日 | 审议1、《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考核兑现的说明》。2、《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 | 同意 | 不适用 | ||
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 | 1 | 2024年09月19日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方忠宏、叶邦银、仇向洋 | 1 | 2024年11月08日 | 审议1、《2023-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审议2、《2024年度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 | 同意 | 不适用 | ||
审计委员会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1月12日 |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2月02日 |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3月08日 | 审议《关于为控股公司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3月27日 | 审议: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5、《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同意 | 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4月16日 | 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6月07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08月15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同意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 不适用 | |
叶邦银、仇向洋、商海彬 | 1 | 2024年11月08日 | 审议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向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3、《关于2025年度公司融资规模核准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战略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 李祥、方忠宏、仇向洋、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3月03日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李祥、方忠宏、仇向洋、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3月08日 | 审议《关于对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成功竞得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予以确认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方忠宏、仇向洋、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5月24日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发及处置储备土地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王巍、方忠宏、仇向洋、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6月24日 | 审议《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中北致远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王巍、方忠宏、仇向洋、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9月19日 | 审议《关于签署<股权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王巍、方忠宏、仇向洋、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关于下属公司拟投资建设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提名委员会 | 仇向洋、方忠宏、叶邦银、李祥、杨国平 | 1 | 2024年03月27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仇向洋、方忠宏、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5月24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仇向洋、方忠宏、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06月07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
仇向洋、方忠宏、王巍、叶邦银、杨国平 | 1 | 2024年11月08日 |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不适用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57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79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79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51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927 |
销售人员 | 863 |
技术人员 | 222 |
财务人员 | 107 |
行政人员 | 676 |
合计 | 2,79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80 |
本科 | 825 |
大专 | 395 |
高中及以下 | 1,495 |
合计 | 2,795 |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多元化的薪酬政策,在薪酬设计上充分考虑了薪酬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兼顾各个岗位专业化能力的差别,同时也参考同行业公司薪资水平和薪酬制度,即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一般职能管理及操作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修理人员实行计时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弹性工资制。除此之外,公司辅以全面的福利保障体系,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共同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3、培训计划
公司内部建立了科学和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及培训计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寻求优秀的培训资源,积极引进了专业培训机构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讲座等。按员工所在层级及岗位不同,分类分批分项开展各类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流程规范类培训、管理思维培训、员工有效沟通培训、日常工作流程培
训、安全专项培训等,通过各种培训和晋升形式,充分挖掘员工潜力,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助力员工成长,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公司章程》中现行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章程》中明晰了现金分红事项的标准和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的形式。在兼顾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决议,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2024年6月1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578,006,934股为基数,向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6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76,060,994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4,563,659.64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4,563,659.64 |
可分配利润(元) | 739,170,127.5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以现有股本576,060,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563,659.64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因组织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8,261,934股变更为578,006,934股。2024年2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76.88万股的解除限售,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
(3)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基于2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1,570股、111名激励对象(不含2名因组织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125,178股,共计1,306,74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考虑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4)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5)2024年7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8,006,934股变更为576,700,186股。2024年8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6)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1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225股、110名激励对象(不含1名退休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剩余尚未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26,967股,共计639,192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4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6,700,186股变更为576,060,994股。2024年12月1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周伟 | 董事、总经理 | 250,000 | 82,500 | 2.48 | 85,000 | ||||||||
孙彬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150,000 | 49,500 | 2.48 | 51,000 | ||||||||
徐宁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0,000 | 49,500 | 2.48 | 51,000 | ||||||||
童乃文 | 副总经理 | 150,000 | 49,500 | 2.48 | 51,000 | ||||||||
张艺 | 职工董事 | 35,000 | 11,550 | 2.48 | 11,900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735,000 | 242,550 | 0 | -- | 249,900 |
备注(如有) | 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生产经营指标、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年终考评,将经营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主要为建立了职业经理人的薪酬考核与分配机制。为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调适调顺,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采取多元化的考核和激励模式,促使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管理团队稳定高效,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1)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把握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国资管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内生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与流程。公司对标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ESG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
(2)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合规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保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相符。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9.98%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定性标准是内控环境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是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一般缺陷是未构成重大缺 | 非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定性标准是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非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定性标准是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定性标准是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定量标准是错报金额在利润总额的3%以内,或者在资产总额、营收或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以内;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定量标准是错报金额在利润总额的3%至5%之间,或者在资产总额、营收或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至1%之间;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定量标准是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的5%,或超过总资产、营收或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 非财务报告的一般缺陷定量标准是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非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定量标准是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定量标准是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11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适用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能源产业(城市燃气、新能源)、房地产业和客运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规,践行绿色发展,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社会责任情况详见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房产瑕疵风险的补偿承诺 | 南京港华存在部分房产未取得相应权属证明,若因上述权属瑕疵使南京港华受到处罚或者房屋被强拆等遭受损失,公用控股承诺按照重组前持股比例将相应的损失补偿给公司。 | 2014年11月21日 | 长期 | 目前该承诺在履行中,其中亚东办公楼房产证已于2022年办理完成,川气靖安门站办公楼房产证已于2017办理完成,南京港华其他部分未取得相应权属证明的房产使用过程中,无受到处罚或者房屋被强拆等遭受损失的情况,公用控股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无其他追加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公用控股、南京城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14年04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无其他追加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一、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 | 2014年04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无其他追加承诺。 |
有限责任公司 | 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二、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三、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公司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四、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保证将依照公司的章程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除非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不再控制公司,本承诺始终有效。若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承担。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促使公司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持公司独立性。不存在相关投资协议、对标的公司高管人员的安排等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承诺以下事项,保证公司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人员上保持独立:1、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具备完整性和独立性,其权属清晰、不存在或有事项。2、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及面对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3、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上市公司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公司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自主运作,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细则,不进行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修改4、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核算部门分开,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上市公司财务决策独 | 2014年04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无其他追加承诺。 |
立,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3)上市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与控股股东账户分开。(4)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纳税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税务登记,并依据国家税法独立交纳税金。5、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独立于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及其下属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保证公用控股及南京城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无其他追加承诺。 |
股权激励承诺 | 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年12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无其他追加承诺。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4年5月,子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00.00%,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6月,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0%,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4年9月,公司与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0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与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等约定,公司持有其60%表决权,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购买滁州市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该公司的资产组合为位于滁州市的光伏电站,公司视同购买光伏电站资产,自2024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子公司南京中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该公司此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该公司此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卫明、刘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2万元。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9.8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已结案诉讼、仲裁事项(含撤诉案件) | 845.6 | 否 | 已结案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按法院判决结果(调解协议)执行 | ||
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事项 | 1,074.25 | 否 | 受理中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无相关执行情况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 | 其他 | 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五十四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 2024年08月1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61) |
徐宁 |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宁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对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024年08月10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61)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就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整改措施。
1、公司对董事周衡翔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重新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更新公司关联方名单。
2、公司对董事周衡翔先生亦担任董事等职务的关联企业与公司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2023年期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予以追加确认,并于2024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3、针对公司未在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中披露董事周衡翔先生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以及在其任公司董事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情形,公司对定期报告披露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及时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正,并于2024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述定期报告的更新稿及《关于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62)。
4、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对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与检讨,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相关部门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经过梳理和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规范运营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采购商品 | 采购天燃气 | 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 市场价格 | 1,059.21 | 0.40% | 1,100 | 否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1,059.21 | 2024年08月22日 | 详见202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67)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采购商品 | 采购设备 | 70.34 | 2.45% | 51.19 | 是 | 70.34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同时担任华润能源董事 | 采购商品 | 采购天燃气 | 489.73 | 0.19% | 480 | 是 | 489.73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同时担任华润能源董事 | 采购商品 | 采购电力 | 151.8 | 2.74% | 170 | 否 | 151.8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509.76 | 2.88% | 300 | 是 | 509.76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销售商品 | 光伏发电 | 245.26 | 5.67% | 363.73 | 否 | 245.26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 | 销售商品 | 车辆销售 | 28.64 | 0.64% | 33.32 | 否 | 28.64 |
持有公司54.04%股权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同时担任华润能源董事 | 销售商品 | 销售天燃气 | 455.76 | 0.15% | 580 | 否 | 455.76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施工 | 591.36 | 1.37% | 595 | 否 | 591.36 |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施工 | 577.82 | 1.34% | 800 | 否 | 577.82 |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施工 | 479.77 | 1.11% | 400 | 是 | 479.77 |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施工 | 63.86 | 0.15% | 0 | 是 | 63.86 | ||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97.08 | 3.42% | 70 | 是 | 97.08 | ||
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0.94 | 0.03% | 26 | 否 | 0.94 |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62.69 | 2.21% | 70 | 否 | 62.69 | ||
沛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153.27 | 5.40% | 145 | 是 | 153.27 | ||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103.96 | 3.66% | 115 | 否 | 103.96 | ||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86.49 | 3.05% | 50 | 是 | 86.49 | ||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97.68 | 3.44% | 100 | 否 | 97.68 | ||
张家港港华燃气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83.81 | 2.95% | 70 | 是 | 83.81 |
有限公司 | 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203.06 | 7.15% | 190 | 是 | 203.06 |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26.72 | 0.94% | 25 | 是 | 26.72 | ||
丰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22.64 | 0.80% | 30 | 否 | 22.64 | ||
铜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50.47 | 1.78% | 0 | 是 | 50.47 | ||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28.71 | 1.01% | 0 | 是 | 28.71 | ||
港华到家(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3.77 | 0.13% | 0 | 是 | 3.77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提供劳务 | 工程设计 | 0.02 | 0.00% | 0 | 是 | 0.02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提供劳务 | 工程施工 | 112.39 | 0.26% | 1,301.6 | 否 | 112.39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提供劳务 | 车辆维修 | 17.78 | 1.02% | 11.9 | 是 | 17.78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提供劳务 | 运输服务 | 29.18 | 0.15% | 65.5 | 否 | 29.18 | ||
市城建集团及其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 | 提供劳务 | 旅游服务 | 248.14 | 2.38% | 247.9 | 是 | 248.14 |
控制的关联方 | 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提供劳务 | 物管服务 | 167.64 | 3.09% | 226.2 | 否 | 167.64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提供劳务 | 广告设计 | 0 | 0.00% | 10 | 否 | 0 |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接受劳务 | 交易服务费 | 2.75 | 0.00% | 12 | 否 | 2.75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接受劳务 | 工程施工 | 2,697.74 | 12.87% | 2,000 | 是 | 2697.74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接受劳务 | 工程招标代理 | 32.58 | 78.63% | 40 | 否 | 32.58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接受劳务 | 场地服务费 | 367.89 | 20.16% | 199.55 | 是 | 367.89 | ||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 公司时任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曾任)该企业董事 | 租入资产 | 库容费 | 67.68 | 0.03% | 400 | 否 | 67.68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租入资产 | 场地租赁 | 1,283.08 | 70.30% | 1,316.39 | 否 | 1283.08 | ||
华润能源及其控 | 公司副总经理童乃 | 租入资产 | 变压器服务 | 6.27 | 0.34% | 7.08 | 否 | 6.27 |
制的关联方 | 文同时担任华润能源董事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 租出资产 | 场地租赁 | 913.09 | 16.86% | 812.3 | 是 | 913.09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同时担任华润能源董事 | 租出资产 | 场地租赁 | 5.02 | 0.09% | 5.3 | 否 | 5.02 | |||||
合计 | -- | -- | 11,695.85 | -- | 12,419.96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为12,419.96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801.19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1,277.0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4,549.10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2,251.55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1,723.47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817.60万元。(上述各交易类别可作适当调剂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695.85万元,未超出预计关联交易总额。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市城建集团(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全资子公司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电池销售 | 10,000万元 | 3,003.13 | 3,003.13 | 0.13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结合南京市天然气来源不均衡局面等实际情况,为解决城市冬季供气紧张局势,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液化天然气”)与南京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签署了《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滨江液化天然气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LNG储配站,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32年1月31日,年租金以不高于南京滨江LNG储配站投资总额75,051万元为基数的7%计算,并按每5年递增1%的租赁价格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LNG储配站。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5月26日,本次关联租赁交易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租赁交易予以重新审议确认。
报告期内,滨江液化天然气已按所签署的《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向煤气公司支付当期租金5,096.23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国际能源贸易”)签署了《天然气销售合同》,向其采购燃气用以向终端客户销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8时止,结算单价为3.73元/立方米(含9%增值税),合同期限内燃气采购量为1,700万立方米,合同总价金额为6,341万元。若有超出前述燃气采购量的采购需求,港华国际能源贸易以价格确认函的形式提前告知南京港华拟超量采购燃气所对应的单价,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约定进行燃气采购。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27日,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南京港华向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支付采购燃气费1,838.63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42) | 2022年05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重新审议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的<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86) | 2024年1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85) | 2024年1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结合南京市天然气来源不均衡局面等实际情况,为解决城市冬季供气紧张局势,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液化天然气”)与南京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签署了《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滨江液化天然气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LNG储配站,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32年1月31日,年租金以不高于南京滨江LNG储配站投资总额75,051万元为基数的7%计算,并按每5年递增1%的租赁价格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LNG储配站。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5月26日,本次关联租赁交易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关联租赁交易予以重新审议确认。报告期内,滨江液化天然气已按所签署的《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向煤气公司支付当期租金5,096.23万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23日 | 400 | 2022年01月01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8日 | 19,525 | 2023年04月20日 | 14,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是 | 否 |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2日 | 400 | 2025年01月01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4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7,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32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4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2日 | 16,065 | 0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6,06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6,06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6,46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7,4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6,39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4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4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00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鉴于公司原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并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2024年4月12日、6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47)。
2、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6号);于2024年8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44号)。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就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更正。详见2024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61)、《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60)、《关于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2024-62)。
3、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经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将原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增设律师事务部。详见2024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4-72)。
4、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刘爱明等2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399,997股股份(占宇谷科技总股本比例为68%)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27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1月13日上午开市起复牌。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0日、2025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2024-92)、《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25-0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5-08、09)。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3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北金基置业参与了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的竞拍,并以人民币15.1亿元成功竞得上述地块。详见2024年3月7日、3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授权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2024-07)、《关于对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成功竞得南京玄武区NO.2024G02地块予以确认的公告》(2024-10)。中北金基置业于2024年5月27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北金基新地作为开发主体,对NO.2024G02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为优化中北金基新地股权结构,推动公司房地产产业持续稳健发展,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中北金基
置业将中北金基新地全部股权转让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北金基企悦。根据项目开发需要,中北金基企悦进行增资,中北盛业放弃相应增资认缴出资权,由此对中北金基企悦的持股比例下降至45%,中北金基企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其后,根据NO.2024G02地块项目开发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中北盛业与中北金基新地签署《借款合同》,中北盛业向中北金基新地提供不超过79,47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2.55%/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中北金基新地指定账户之日起三年,约定可提前还款。详见2024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向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87)。2024年11月27日,中北盛业向中北金基新地提供了70,605万元的财务资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财务资助余额30,138.97万元。
2、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之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开发南京江宁NO.2017G62项目地块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中北盛业自2017年11月起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南京朗鑫樾提供了财务资助。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南京朗鑫樾开发的NO.2017G62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5月28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详见2024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24-39)。截至报告期末,中北盛业对南京朗鑫樾财务资助余额14,095.92万元。
3、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之参股公司南京颐成开发南京溧水NO.2017G06地块项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自2017年11月起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以股东借款形式向南京颐成提供了财务资助。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南京颐成开发的NO.2017G06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6月10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详见2024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向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24-4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南京颐成财务资助余额32,878.50万元。
4、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参与设立的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于2024年7月11日届满。鉴于部分已投资项目尚未完全退出,为保证基金的正常运作和已投项目的顺利退出,实现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中北致远基金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延长基金存续期至2029年7月11日。详见202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中北致远基金延长存续期的公告》(2024-5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
5、报告期内,公司解除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居森林NO.2022G4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相应出资款。
6、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吸收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5日,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7、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发起设立南京中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中北创投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自完成登记备案以来,中北创投公司一直未有展业,也未有其他对外投资管理等经营活动。基于目前市场以及中北创投公司实际状况,公司决定注销中北创投公司。2024年12月23日,中北创投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手续。详见2024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北创投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91)。
8、为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生态圈,开展再生资源循环产业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围绕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10万吨/年电池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建造厂房及附属设施、购置机器设备及流动资金等。详见2024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下属公司拟投资建设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2024-8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15,000 | 0.97% | -3,910,940 | -3,910,940 | 1,704,060 | 0.30%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615,000 | 0.97% | -3,910,940 | -3,910,940 | 1,704,060 | 0.3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615,000 | 0.97% | -3,910,940 | -3,910,940 | 1,704,060 | 0.30%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2,646,934 | 99.03% | 1,710,000 | 1,710,000 | 574,356,934 | 99.7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72,646,934 | 99.03% | 1,710,000 | 1,710,000 | 574,356,934 | 99.7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578,261,934 | 100.00% | -2,200,940 | -2,200,940 | 576,060,99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根据《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76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2、基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0,940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3、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锁定。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因组织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76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
3、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基于2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1,570股、111名激励对象(不含2名因组织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125,178股,共计1,306,74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1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225股、110名激励对象(不含1名退休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剩余尚未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26,967股,共计639,192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8,261,934股变更为578,006,934股。2024年2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2024年7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8,006,934股变更为576,700,186股。2024年8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2024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76,700,186股变更为576,060,994股。2024年12月1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 | 5,615,000 | 58,800 | 1,768,800 | 1,704,060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售;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锁定限售。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解锁33%)36个月(解锁33%)48个月(解锁34%);高管锁定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自动解锁。 |
合计 | 5,615,000 | 58,800 | 1,768,800 | 1,704,06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基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0,9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期初578,261,934股变更为期末576,060,994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71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34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9.24% | 283,659,711 | 0 | 0 | 283,659,711 | 不适用 | 0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8% | 26,930,936 | 0 | 0 | 26,930,936 | 不适用 | 0 |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9% | 8,593,750 | 0 | 0 | 8,593,750 | 不适用 | 0 | ||||||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8% | 4,492,800 | 0 | 0 | 4,492,800 | 不适用 | 0 |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3% | 3,621,331 | 0 | 0 | 3,621,331 | 不适用 | 0 | ||||||
刘梦雄 | 境内自然人 | 0.24% | 1,404,800 | 1,404,800 | 0 | 1,404,800 | 不适用 | 0 | ||||||
丁建江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250,900 | 27300 | 0 | 1,250,900 | 不适用 | 0 | ||||||
南京金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6% | 898,560 | 0 | 0 | 898,560 | 不适用 | 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14% | 825,178 | 825,178 | 0 | 825,178 | 不适用 | 0 |
崔广君 | 境内自然人 | 0.14% | 779,500 | 779,500 | 0 | 779,5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列出的前10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3,659,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659,711 |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930,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30,936 |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8,593,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3,750 | |||||||||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 4,4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2,800 |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21,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1,331 | |||||||||
刘梦雄 | 1,40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4,800 | |||||||||
丁建江 | 1,25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900 | |||||||||
南京金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98,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8,56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5,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5,178 | |||||||||
崔广君 | 77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9,5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列出的前10名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公司股东崔广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712,000股股份,通过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7,500股股份,实际合计持有779,500股股份。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龚成林 | 1998年06月18日 | 91320100249704636J | 对集团内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运作,承担保值增值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有资产管理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南京市多家市属国资上市公司股权,包括金陵药业、南京港、南京化纤、南京高科、栖霞建设等上市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12月06日 | 255,000 | 0.04 | 58.14 | 不适用 |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255,000 | 4.49% |
2024年05月27日 | 1,306,748 | 0.2261 | 286.99 | 不适用 |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1,306,748 | 22.99% |
2024年09月23日 | 639,192 | 0.1108 | 140.80 | 不适用 |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639,192 | 11.24%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何卫明、刘军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48号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用)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京公用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南京公用,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的确认 | |
南京公用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燃气销售收入和房地产销售收入。2024年度,公司燃气销售收入和房地产销售收入分别为29.60亿元、24.31亿元,合计53.91亿元,占2024 |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房地产销售收入(1)评价与房地产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 |
年度营业收入的82.06%,比2023年度增加18.82亿元。燃气销售收入确认和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所述,都属于按某一时点确认。由于收入是南京公用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项目组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就本年确认房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收款记录、销售合同、交房验收单等可以证明房产已交付的支持性文件;检查和该项目相关的可以证明房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竣工备案许可证、实测面积报告等文件;(3)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对房产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相关房产销售收入是否已在恰当的期间确认。2、燃气销售收入(1)评价与燃气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与收入流程相关的自动控制;(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从多个维度评估公司本期收入变动的合理性;(4)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选取样本对客户的销售收入进行函证;(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七)存货所述,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余额为人民币45.89亿元,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人民币1.17亿元。公司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存货金额重大,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又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会计估计,包括估计售价、估计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因此我们将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评价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存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获取公司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资料,复核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是否正确;(3)分别对未完工的开发成本/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将管理层估计的售价与已签署销售合同的产品价格或市场可获取数据(周边楼盘价格或周边地区最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等)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与内部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与已售项目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进行比较,评估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所使用数据的合理性。 |
(三)按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其他应收款和(十一)长期应收款所述,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8.01亿元,相应的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76亿元。期末余额主要由公司与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开发模式下对联营企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形成。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据此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由于该类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按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评价与按计提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获取管理层对向其提供借款的联营企业的未来盈利情况预测相关资料,评估管理层确定其房产项目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所使用数据的合理性;(3)获取公司向其提供借款的联营企业的财务报表等资料,计算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偿债能力指标,评估对其的借款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减值风险;(4)针对公司向其提供借款的联营企业的房产项目,实地观察项目开发建设进度,通过网上房地产等公开信息查询项目实际销售情况。 |
四、其它信息南京公用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南京公用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南京公用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南京公用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南京公用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京公用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南京公用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卫明(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军中国?上海2025年4月9日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03,828,169.93 | 1,764,934,102.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0,000.00 | |
应收账款 | 621,134,959.85 | 481,811,770.15 |
应收款项融资 | 1,472,182.26 | 11,062,863.90 |
预付款项 | 276,448,568.63 | 387,264,789.6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6,613,917.55 | 43,797,575.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852,377,156.83 | 6,213,544,247.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6,708,352.56 | 7,134,582.8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03,418,714.49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9,448,760.73 | 569,860,481.32 |
流动资产合计 | 8,118,432,068.34 | 9,682,829,127.9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52,121,794.13 | |
长期股权投资 | 748,530,978.32 | 870,533,662.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3,334,110.15 | 97,980,651.4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69,626,107.63 | 177,677,618.07 |
固定资产 | 3,702,575,034.52 | 3,640,666,332.32 |
在建工程 | 395,286,432.50 | 336,368,440.6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15,083,832.37 | 329,626,496.52 |
无形资产 | 100,019,984.08 | 101,690,553.54 |
其中:数据资源 | 1,227,645.77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6,397,180.05 | 302,296,327.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110,499.94 | 134,716,842.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0,000.00 | 72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95,805,953.69 | 5,992,276,925.58 |
资产总计 | 14,414,238,022.03 | 15,675,106,053.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51,409,919.54 | 1,220,928,554.3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535,000.00 | |
应付账款 | 642,872,588.29 | 629,104,140.88 |
预收款项 | 11,239,468.19 | 22,731,113.67 |
合同负债 | 4,396,373,798.90 | 5,789,375,527.0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719,887.19 | 132,107,465.07 |
应交税费 | 75,920,087.56 | 84,322,531.37 |
其他应付款 | 283,656,139.45 | 267,952,377.1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6,056,889.75 | 36,421,549.65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79,197,486.14 | 1,030,038,569.17 |
其他流动负债 | 339,740,794.27 | 458,220,797.75 |
流动负债合计 | 8,419,130,169.53 | 9,661,316,076.4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16,780,000.00 | 951,98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86,960,760.87 | 302,006,125.91 |
长期应付款 | 555,613,581.62 | 653,217,811.6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25,562.78 | |
递延收益 | 233,497,503.23 | 246,933,116.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964,891.39 | 28,328,799.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22,342,299.89 | 2,182,465,853.05 |
负债合计 | 10,541,472,469.42 | 11,843,781,929.4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76,060,994.00 | 578,261,9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10,559,319.72 | 416,271,097.62 |
减:库存股 | 4,080,244.80 | 13,925,2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7,685,547.59 | 7,589,607.02 |
专项储备 | 12,106,121.22 | 9,707,827.97 |
盈余公积 | 184,468,719.73 | 182,927,598.9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29,479,020.48 | 1,541,723,253.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16,279,477.94 | 2,722,556,119.10 |
少数股东权益 | 1,156,486,074.67 | 1,108,768,004.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72,765,552.61 | 3,831,324,124.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414,238,022.03 | 15,675,106,053.55 |
法定代表人:王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彬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6,983,487.48 | 369,577,289.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663,736.75 | 7,425,749.4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770,876.34 | 11,745,002.61 |
其他应收款 | 941,229,024.97 | 546,273,710.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005,333.41 | 12,930,439.9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91,616,300.0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578,512.63 | 13,028,115.1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8,230,971.58 | 1,152,596,607.5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03,072,875.94 | 2,252,056,704.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161,236.61 | 54,807,777.9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1,083,649.74 | 62,260,410.71 |
固定资产 | 220,949,437.09 | 264,154,871.21 |
在建工程 | 6,840,000.00 | 1,077,079.6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865,414.25 | 3,236,360.5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36,598.55 | 4,170,379.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7,248.65 | 884,998.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57,906,460.83 | 2,642,648,582.71 |
资产总计 | 3,816,137,432.41 | 3,795,245,190.29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050,773,666.66 | 900,721,415.4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535,000.00 | |
应付账款 | 6,044,614.75 | 42,656,446.59 |
预收款项 | 6,478,030.48 | 6,605,030.40 |
合同负债 | 2,212,170.75 | 2,690,499.55 |
应付职工薪酬 | 56,618,625.65 | 58,843,215.65 |
应交税费 | 21,783,681.64 | 19,101,857.64 |
其他应付款 | 336,324,051.42 | 363,676,391.9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8,238.94 | 218,304.37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1,313,080.29 | 1,421,048,161.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7,741,512.05 | 40,067,740.0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95,908.01 | 5,196,598.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637,420.06 | 45,264,338.63 |
负债合计 | 1,521,950,500.35 | 1,466,312,500.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76,060,994.00 | 578,261,9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5,748,471.29 | 787,259,713.40 |
减:库存股 | 4,080,244.80 | 13,925,2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7,685,547.59 | 7,589,607.02 |
专项储备 | 5,133,316.71 | 4,893,239.34 |
盈余公积 | 184,468,719.73 | 182,927,598.98 |
未分配利润 | 739,170,127.54 | 781,925,797.3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94,186,932.06 | 2,328,932,690.0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16,137,432.41 | 3,795,245,190.2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569,468,128.92 | 4,632,025,855.86 |
其中:营业收入 | 6,569,468,128.92 | 4,632,025,855.8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505,807,031.35 | 4,733,493,654.09 |
其中:营业成本 | 5,678,161,326.93 | 3,950,833,525.8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3,925,027.28 | 32,214,093.46 |
销售费用 | 496,657,661.46 | 448,811,633.81 |
管理费用 | 204,629,060.68 | 220,015,808.37 |
研发费用 | 16,901,999.87 | 12,881,238.23 |
财务费用 | 75,531,955.13 | 68,737,354.33 |
其中:利息费用 | 90,803,705.34 | 95,063,428.66 |
利息收入 | 17,450,223.76 | 28,208,584.44 |
加:其他收益 | 122,991,158.35 | 124,522,754.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922,217.99 | -4,926,406.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062,503.05 | -10,367,940.1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638,803.11 | -1,634,114.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53,689.20 | -114,063,033.2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402.31 | 208,915.4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8,748,762.31 | -97,359,682.17 |
加:营业外收入 | 5,353,708.06 | 47,831,531.45 |
减:营业外支出 | 15,922,780.91 | 15,811,010.3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8,179,689.46 | -65,339,161.05 |
减:所得税费用 | 77,486,995.31 | 38,243,984.5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692,694.15 | -103,583,145.6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692,694.15 | -103,583,145.6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922,644.29 | -90,274,064.53 |
2.少数股东损益 | 44,770,049.86 | -13,309,081.0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5,940.57 | 1,337,231.3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5,940.57 | 1,337,231.3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5,940.57 | 1,337,231.37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76,046.54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80,105.97 | 1,337,231.37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0,788,634.72 | -102,245,914.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6,018,584.86 | -88,936,833.1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770,049.86 | -13,309,081.0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95 | -0.156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95 | -0.1561 |
法定代表人:王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彬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40,865,836.00 | 277,570,109.12 |
减:营业成本 | 149,564,094.69 | 188,885,587.57 |
税金及附加 | 4,983,426.94 | 4,644,281.46 |
销售费用 | 23,407,547.11 | 28,917,003.61 |
管理费用 | 39,060,809.65 | 39,227,188.68 |
研发费用 | 621,776.51 | 280,407.44 |
财务费用 | 24,135,553.14 | 24,209,729.82 |
其中:利息费用 | 26,380,502.81 | |
利息收入 | 2,416,733.93 | |
加:其他收益 | 10,291,170.00 | 15,255,4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612,217.72 | 41,518,027.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249,446.17 | -14,496,336.8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571,485.39 | -93,226.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6,714.43 | -39,000,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145.46 | -356,125.1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227,961.32 | 8,729,986.45 |
加:营业外收入 | 4,252,748.06 | 3,341,796.68 |
减:营业外支出 | 566,027.35 | 140,877.6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914,682.03 | 11,930,905.46 |
减:所得税费用 | 10,503,474.51 | 11,304,079.7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11,207.52 | 626,825.7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11,207.52 | 626,825.7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5,940.57 | 1,337,231.3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5,940.57 | 1,337,231.37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76,046.54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80,105.97 | 1,337,231.37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507,148.09 | 1,964,057.08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32,005,046.36 | 8,028,050,574.7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949,209.86 | 24,213,472.1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978,283.43 | 254,259,333.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95,932,539.65 | 8,306,523,380.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97,690,542.10 | 4,034,579,204.7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6,080,838.87 | 511,882,844.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3,236,209.69 | 401,945,985.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597,470.35 | 335,372,562.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90,605,061.01 | 5,283,780,597.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5,327,478.64 | 3,022,742,782.5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083,565.9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859,451.40 | 39,039,849.2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4,106,576.86 | 3,805,398.25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45,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049,594.16 | 85,090,247.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6,160,465.88 | 311,398,800.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5,812,863.16 | 5,019,238.15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299,692.70 | 18,458,317.7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889,750.00 | 103,198,329.3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6,162,771.74 | 438,074,685.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113,177.58 | -352,984,437.9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19,100,611.11 | 1,900,857,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980,000.00 | 90,16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91,580,611.11 | 1,991,017,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76,025,998.81 | 3,723,988,914.2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8,508,904.79 | 195,005,657.1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913,952.47 | 13,388,456.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7,452,296.67 | 466,780,956.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71,987,200.27 | 4,385,775,528.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93,410.84 | -2,394,758,328.1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89.61 | 1,159.4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189,298.49 | 275,001,175.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3,350,978.76 | 1,478,349,802.8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91,161,680.27 | 1,753,350,978.7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5,601,135.30 | 252,742,879.6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861,586.67 | 103,859,508.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7,462,721.97 | 356,602,388.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1,593,080.01 | 212,436,546.3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844,542.82 | 59,761,115.1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442,327.15 | 13,706,540.5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883,034.30 | 13,316,756.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762,984.28 | 299,220,958.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300,262.31 | 57,381,429.9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577,282.37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602,081.80 | 69,318,284.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68,694.92 | 2,032,592.5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948,059.09 | 71,350,877.1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8,216,292.44 | 5,850,923.6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512,863.16 | 85,019,238.1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729,155.60 | 90,870,161.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81,096.51 | -19,519,284.6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0 | 973,75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8,306,713.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0,000,000.00 | 1,612,056,713.3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9,947,748.81 | 1,298,7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134,619.38 | 86,698,667.3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6,077.28 | 55,178,835.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4,578,445.47 | 1,440,627,503.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21,554.53 | 171,429,210.1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8 | 2.1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659,802.41 | 209,291,357.5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2,143,289.89 | 152,851,932.3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483,487.48 | 362,143,289.8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8,261,934.00 | 416,271,097.62 | 13,925,200.00 | 7,589,607.02 | 9,707,827.97 | 182,927,598.98 | 1,541,723,253.51 | 2,722,556,119.10 | 1,108,768,004.96 | 3,831,324,124.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8,261,934.00 | 416,271,097.62 | 13,925,200.00 | 7,589,607.02 | 9,707,827.97 | 182,927,598.98 | 1,541,723,253.51 | 2,722,556,119.10 | 1,108,768,004.96 | 3,831,324,124.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0,940.00 | -5,711,777.90 | -9,844,955.20 | 95,940.57 | 2,398,293.25 | 1,541,120.75 | -12,244,233.03 | -6,276,641.16 | 47,718,069.71 | 41,441,428.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940.57 | 45,922,644.29 | 46,018,584.86 | 44,770,049.86 | 90,788,634.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0,940.00 | -4,676,651.38 | -9,844,955.20 | 2,967,363.82 | 21,369,417.14 | 24,336,780.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0,940.00 | -3,257,391.20 | -9,844,955.20 | 4,386,624.00 | 21,816,500.00 | 26,203,12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19,260.18 | -1,419,260.18 | -447,082.86 | -1,866,343.04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541,120.75 | -58,166,877.32 | -56,625,756.57 | -19,507,660.97 | -76,133,417.5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41,120.75 | -1,541,120.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6,625,756.57 | -56,625,756.57 | -19,507,660.97 | -76,133,417.5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398,293.25 | 2,398,293.25 | 1,958,737.10 | 4,357,030.35 | |||||||||
1.本期提取 | 21,044,305.92 | 21,044,305.92 | 19,283,567.24 | 40,327,873.16 | |||||||||
2.本期使用 | 18,646,012.67 | 18,646,012.67 | 17,324,830.14 | 35,970,842.81 | |||||||||
(六)其他 | -1,035,126.52 | -1,035,126.52 | -872,473.42 | -1,907,599.9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6,060,994.00 | 410,559,319.72 | 4,080,244.80 | 7,685,547.59 | 12,106,121.22 | 184,468,719.73 | 1,529,479,020.48 | 2,716,279,477.94 | 1,156,486,074.67 | 3,872,765,552.6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8,331,934.00 | 415,063,394.69 | 14,098,800.00 | 6,252,375.65 | 7,679,605.61 | 182,864,916.41 | 1,689,806,010.04 | 2,865,899,436.40 | 1,148,080,179.94 | 4,013,979,616.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8,331,934.00 | 415,063,394.69 | 14,098,800.00 | 6,252,375.65 | 7,679,605.61 | 182,864,916.41 | 1,689,806,010.04 | 2,865,899,436.40 | 1,148,080,179.94 | 4,013,979,616.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000.00 | 1,207,702.93 | -173,600.00 | 1,337,231.37 | 2,028,222.36 | 62,682.57 | -148,082,756.53 | -143,343,317.30 | -39,312,174.98 | -182,655,492.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7,231.37 | -90,274,064.53 | -88,936,833.16 | -13,309,081.09 | -102,245,914.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000.00 | 1,207,702.93 | -173,600.00 | 1,311,302.93 | 28,346,070.27 | 29,657,373.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000.00 | -103,600.00 | -173,600.00 | 27,850,000.00 | 27,8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11,302.93 | 1,311,302.93 | 496,070.27 | 1,807,373.20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2,682.57 | -57,808,692.00 | -57,746,009.43 | -43,497,826.87 | -101,243,836.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682.57 | -62,682.5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746,009.43 | -57,746,009.43 | -43,497,826.87 | -101,243,836.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28,222.36 | 2,028,222.36 | 2,036,158.36 | 4,064,380.72 | |||||||||
1.本期提取 | 20,530,550.75 | 20,530,550.75 | 18,163,864.89 | 38,694,415.64 | |||||||||
2.本期使用 | 18,502,328.39 | 18,502,328.39 | 16,127,706.53 | 34,630,034.92 | |||||||||
(六)其他 | -12,887,495.65 | -12,887,495.6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8,261,934.00 | 416,271,097.62 | 13,925,200.00 | 7,589,607.02 | 9,707,827.97 | 182,927,598.98 | 1,541,723,253.51 | 2,722,556,119.10 | 1,108,768,004.96 | 3,831,324,124.0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8,261,934.00 | 787,259,713.40 | 13,925,200.00 | 7,589,607.02 | 4,893,239.34 | 182,927,598.98 | 781,925,797.34 | 2,328,932,690.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8,261,934.00 | 787,259,713.40 | 13,925,200.00 | 7,589,607.02 | 4,893,239.34 | 182,927,598.98 | 781,925,797.34 | 2,328,932,690.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0,940.00 | -1,511,242.11 | -9,844,955.20 | 95,940.57 | 240,077.37 | 1,541,120.75 | -42,755,669.80 | -34,745,758.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940.57 | 15,411,207.52 | 15,507,148.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0,940.00 | -5,123,734.24 | -9,844,955.20 | 2,520,280.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0,940.00 | -3,257,391.20 | -9,844,955.20 | 4,386,62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66,343.04 | -1,866,343.04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541,120.75 | -58,166,877.32 | -56,625,756.5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41,120.75 | -1,541,120.7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6,625,756.57 | -56,625,756.5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0,077.37 | 240,077.37 | ||||||||
1.本期提取 | 1,316,666.38 | 1,316,666.38 | ||||||||
2.本期使用 | 1,076,589.01 | 1,076,589.01 | ||||||||
(六)其他 | 3,612,492.13 | 3,612,492.1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6,060,994.00 | 785,748,471.29 | 4,080,244.80 | 7,685,547.59 | 5,133,316.71 | 184,468,719.73 | 739,170,127.54 | 2,294,186,932.0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78,331,934.00 | 785,555,940.20 | 14,098,800.00 | 6,252,375.65 | 4,577,887.98 | 182,864,916.41 | 839,107,663.63 | 2,382,591,917.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78,331,934.00 | 785,555,940.20 | 14,098,800.00 | 6,252,375.65 | 4,577,887.98 | 182,864,916.41 | 839,107,663.63 | 2,382,591,917.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000.00 | 1,703,773.20 | -173,600.00 | 1,337,231.37 | 315,351.36 | 62,682.57 | -57,181,866.29 | -53,659,227.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7,231.37 | 626,825.71 | 1,964,05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000.00 | 1,703,773.20 | -173,600.00 | 1,807,373.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000.00 | -103,600.00 | -173,6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07,373.20 | 1,807,373.20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2,682.57 | -57,808,692.00 | -57,746,009.4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682.57 | -62,682.5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746,009.43 | -57,746,009.4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15,351.36 | 315,351.36 | ||||||||
1.本期提取 | 1,469,161.63 | 1,469,161.63 | ||||||||
2.本期使用 | 1,153,810.27 | 1,153,810.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78,261,934.00 | 787,259,713.40 | 13,925,200.00 | 7,589,607.02 | 4,893,239.34 | 182,927,598.98 | 781,925,797.34 | 2,328,932,690.0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于1992年5月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宁体改(92)071号文批准由原国有企业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改组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公司原名为“南京中北汽车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经宁体改字(1994)333号文批准更名为“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anJingZhongbei(Group)Co.,Ltd.”变更为“NanJingPublicUtilitiesDevelopmentCo.,Ltd.”,证券简称由“南京中北”变更为“南京公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16号文批复同意于1996年7月25日采取“上网定价”方式按1:5.6溢价向社会公开发行1374万股普通股,随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6]218号文同意,于1996年8月6日在该所挂牌上市交易。近几年来,公司实施了送、转、配股,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256,337,906股。根据本公司2005年6月12日《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4月14日《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1,267,581.00元,由资本公积金转增,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605,487.00元。根据公司2006年11月23日《2006年度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4,078,613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07年1月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1,684,1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24号《关于核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恒荣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14%的股权,其中: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337,834股,发行价格为4.71元/股,购买港华燃气45%的股权和华润燃气14%的股权,同时公司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625,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40元。截至2015年1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2,646,934元。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22年2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贵公司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568.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4日,授予价格为2.48元/股。根据上述议案,贵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5,0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
册资本5,68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331,934.00元。
根据公司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3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261,934.00元。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2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006,934.00元。
根据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1,570股、111名激励对象(不含2名因组织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125,178股,共计1,306,7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8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576,700,186.00元。
根据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225股、110名激励对象(不含1名退休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剩余尚未回购注销的526,967股,共计639,19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12月1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576,060,994.00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1349701847,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公司是一家以燃气销售、房地产开发及客运交通产业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上市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9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超过3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超过1,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 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 金额超过5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金额超过1,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二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
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
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
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 | 组合一: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应收款项 |
组合二: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组合以除组合一之外的应收款项及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组合三: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详见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详见
、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详见
、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详见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17、存货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含燃润料、轮胎、备品备件等)、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核算计价。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
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年 | 5% | 3.20%-2.4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年 | 5% | 11.88%-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5% | 23.75%-9.50% |
输气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40年 | 5% | 3.17%-2.4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燃气管网配套工程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并通气,(3)完成工程决算并进行资产移交。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验收。 |
26、借款费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不适用
28、油气资产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直线法 | - | 法定使用权 |
营运证 | 10-20年 | 直线法 | -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5-10年 | 直线法 | -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数据资源 | 15年 | 直线法 | -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物料能源消耗、折旧费及摊销、其他费用等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1)车用周转总成件按5年平均摊销;(
)临时性经营用房按
年平均摊销;
(3)经营办公房装璜费、服装费等按2-8年平均摊销;
(4)土地租赁费按3年平均摊销;(
)储气井检测费按
年平均摊销;
(6)临时性经营设施按25-40年平均摊销。
(7)膜式燃气表按10年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适用
34、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
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不适用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燃气销售收入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每月定期抄表数量来确定收入,①用户已使用天然气,公司就该使用的燃气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燃气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燃气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燃气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燃气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燃气;④公司已将该燃气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燃气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燃气商品。(
)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已经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向客户交付房屋或已发出正式书面交房通知书;取得了销售价款或确信可以取得。(
)出租车承包收入公司与承包车司机签订《承包合同》,在司机完成每月承包服务后,根据承包合同约定的月承包金额计算实际完成承包合同天数的当月承包营收款,确认出租车承包收入实现。(
)旅游服务收入
公司在旅游服务已经提供,相关票款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门票收入、旅游客运收入、旅行社团费收入及其他提供旅游服务收入的实现。
38、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
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
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
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100,0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l.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m.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
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
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
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
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
44、其他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征收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缴 | 30%-6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南京港华港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南京江北中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20% |
南京金宫实业有限公司 | 20% |
南京中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20% |
南京速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滁州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京能网固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南京中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公用金埔数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公司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南京江北中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南京能网固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中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公用金埔数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港华港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本年度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31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该公司有效期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9,869.54 | 99,000.10 |
银行存款 | 1,595,886,908.86 | 1,753,230,070.49 |
其他货币资金 | 7,891,391.53 | 11,605,031.75 |
合计 | 1,603,828,169.93 | 1,764,934,102.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810.62 | 6,710.01 |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0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400,000.00 | 10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5,425,769.39 | 457,827,951.43 |
1至2年 | 10,529,683.63 | 12,648,451.75 |
2至3年 | 6,560,233.02 | 9,181,534.22 |
3年以上 | 17,647,537.42 | 20,683,232.15 |
3至4年 | 4,347,857.59 | 10,115,613.24 |
4至5年 | 3,417,299.36 | 2,853,634.07 |
5年以上 | 9,882,380.47 | 7,713,984.84 |
合计 | 640,163,223.46 | 500,341,169.5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7,518.41 | 0.10% | 617,518.41 | 100.00% | 617,518.41 | 0.12% | 617,518.4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9,545,705.05 | 99.90% | 18,410,745.20 | 2.88% | 621,134,959.85 | 499,723,651.14 | 99.88% | 17,911,880.99 | 3.58% | 481,811,770.1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39,545,705.05 | 99.90% | 18,410,745.20 | 2.88% | 621,134,959.85 | 499,723,651.14 | 99.88% | 17,911,880.99 | 3.58% | 481,811,770.15 |
合计 | 640,163,223.46 | 100.00% | 19,028,263.61 | 621,134,959.85 | 500,341,169.55 | 100.00% | 18,529,399.40 | 481,811,770.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05,425,769.39 | 6,054,261.97 | 1.00% |
1至2年 | 10,529,683.63 | 526,484.20 | 5.00% |
2至3年 | 6,560,233.02 | 1,312,046.60 | 20.00% |
3至4年 | 4,347,857.59 | 1,739,143.04 | 40.00% |
4至5年 | 3,417,299.36 | 1,366,919.74 | 40.00% |
5年以上 | 9,264,862.06 | 7,411,889.65 | 80.00% |
合计 | 639,545,705.05 | 18,410,745.2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 | 17,911,880.99 | 498,251.21 | 613.00 | 18,410,745.20 | ||
按单项计提 | 617,518.41 | 617,518.41 | ||||
合计 | 18,529,399.40 | 498,251.21 | 613.00 | 19,028,263.61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0.0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泰鑫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41,283,771.80 | 141,283,771.80 | 21.81% | 1,412,837.72 | |
南京华润空港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 5,932,405.32 | 5,932,405.32 | 0.92% | 59,324.05 | |
弓箭玻璃器皿(中国)有限公司 | 4,733,864.62 | 4,733,864.62 | 0.73% | 47,338.65 | |
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4,711,305.15 | 4,711,305.15 | 0.73% | 47,113.05 | |
江苏能烨能源有限公司 | 4,176,000.00 | 4,176,000.00 | 0.64% | 41,760.00 | |
合计 | 160,837,346.89 | 160,837,346.89 | 24.83% | 1,608,373.47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燃气工程 | 7,614,401.99 | 906,049.43 | 6,708,352.56 | 7,696,011.13 | 561,428.26 | 7,134,582.87 |
合计 | 7,614,401.99 | 906,049.43 | 6,708,352.56 | 7,696,011.13 | 561,428.26 | 7,134,582.87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14,401.99 | 100.00% | 906,049.43 | 11.90% | 6,708,352.56 | 7,696,011.13 | 100.00% | 561,428.26 | 7.30% | 7,134,582.8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614,401.99 | 100.00% | 906,049.43 | 11.90% | 6,708,352.56 | 7,696,011.13 | 100.00% | 561,428.26 | 7.30% | 7,134,582.87 |
合计 | 7,614,401.99 | 100.00% | 906,049.43 | 11.90% | 6,708,352.56 | 7,696,011.13 | 100.00% | 561,428.26 | 7.30% | 7,134,582.8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58,811.67 | 43,588.12 | 1.00% |
1至2年 | 405,298.87 | 20,264.94 | 5.00% |
2至3年 | 1,489,601.05 | 297,920.21 | 20.00% |
3至4年 | 940,742.20 | 376,296.88 | 40.00% |
4至5年 | 419,948.20 | 167,979.28 | 4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7,614,401.99 | 906,049.43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 | 344,621.17 | |||
合计 | 344,621.17 |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72,182.26 | 11,062,863.90 |
合计 | 1,472,182.26 | 11,062,863.9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20,951.46 | |
合计 | 1,120,951.46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不适用
(8)其他说明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36,613,917.55 | 43,797,575.78 |
合计 | 236,613,917.55 | 43,797,575.78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58,841,068.88 | 37,602,756.17 |
应收对联营企业借款 | 447,357,557.90 | 60,000.00 |
地方政府公交运营补贴 | 2,508,602.59 | 3,725,585.84 |
代垫住户维修基金 | 13,113,240.88 | |
其他往来款 | 9,639,282.78 | 17,175,673.94 |
合计 | 531,459,753.03 | 58,564,015.95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4,173,182.55 | 20,968,236.86 |
1至2年 | 7,977,942.50 | 10,102,303.83 |
2至3年 | 7,523,578.34 | 3,674,373.58 |
3年以上 | 471,785,049.64 | 23,819,101.68 |
3至4年 | 3,194,288.80 | 578,809.15 |
4至5年 | 205,300.00 | 14,730,713.26 |
5年以上 | 468,385,460.84 | 8,509,579.27 |
合计 | 531,459,753.03 | 58,564,015.95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9,254,345.88 | 84.53% | 275,835,631.39 | 61.40% | 173,418,714.49 | 1,926,477.57 | 3.29% | 1,926,477.5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205,407.15 | 15.47% | 19,010,204.09 | 23.13% | 63,195,203.06 | 56,637,538.38 | 96.71% | 12,839,962.60 | 22.67% | 43,797,575.7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2,205,407.15 | 15.47% | 19,010,204.09 | 23.13% | 63,195,203.06 | 56,637,538.38 | 96.71% | 12,839,962.60 | 22.67% | 43,797,575.78 |
合计 | 531,459,753.03 | 100.00% | 294,845,835.48 | 236,613,917.55 | 58,564,015.95 | 100.00% | 14,766,440.17 | 43,797,575.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6,922,816.92 | 194,298,040.26 | 366,922,816.92 | 224,298,040.26 | 61.13% | 2017年,公司子公司南京旭晟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借款的形式注入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3亿元;2020年12月,双方协议对本借款展期18个月;2022年5月,双方协议对本借款进行展期24个月。截至2024年末该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366,922,816.92元。2020年12月,南京旭晟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对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分别转让给南京公用及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受区域限价和调控政策的影响,南京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销售不及预期,公司按照最新区域房地产市场及销售情况,对上述项目的预计亏损情况进行预测,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24,298,040.26元。由于双方协议到期后未再展期,本期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 80,434,740.98 | 49,640,803.15 | 80,434,740.98 | 49,640,803.15 | 61.72% | 2017年,公司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借款的形式注入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6.7亿元;2020年11月,双方协议对本借款展期18个月;2022年5月,双方协议对本借款展期24个月。截至2024年末该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80,434,740.98元。受区域限价和调控政策的影响,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不及预期,公司按照最新区域房地产市场及销售情况,对上述项目的预计亏损情况进行预测,累计计提减值准备49,640,803.15元。由于双方协议到期后未再展期,本期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 |
合计 | 447,357,557.90 | 243,938,843.41 | 447,357,557.90 | 273,938,843.4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839,962.60 | 1,926,477.57 | 14,766,440.1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6,170,241.49 | 30,000,000.00 | 36,170,241.49 | |
本期转回 | 29,689.59 | 29,689.59 | ||
其他变动 | 243,938,843.41 | 243,938,843.4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9,010,204.09 | 275,835,631.39 | 294,845,835.48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 | 1,926,477.57 | 30,000,000.00 | 29,689.59 | 243,938,843.41 | 275,835,631.39 | |
按组合计提 | 12,839,962.60 | 6,170,241.49 | 19,010,204.09 | |||
合计 | 14,766,440.17 | 36,170,241.49 | 29,689.59 | 243,938,843.41 | 294,845,835.48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对联营企业借款 | 366,922,816.92 | 5年以上 | 69.04% | 224,298,040.26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 应收对联营企业借款 | 80,434,740.98 | 5年以上 | 15.13% | 49,640,803.15 |
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30,000,000.00 | 1年以内 | 5.64% | 300,000.00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财政所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13,000,000.00 | 5年以上 | 2.45% | 10,400,000.00 |
映樾里业主 | 代垫维修基金 | 4,721,127.00 | 1-2年 | 0.89% | 236,056.35 |
合计 | 495,078,684.90 | 93.15% | 284,874,899.7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不适用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9,599,582.28 | 72.20% | 352,640,313.90 | 91.06% |
1至2年 | 60,017,443.79 | 21.71% | 20,637,665.90 | 5.33% |
2至3年 | 3,440,006.93 | 1.24% | 3,073,226.12 | 0.79% |
3年以上 | 13,391,535.63 | 4.85% | 10,913,583.75 | 2.82% |
合计 | 276,448,568.63 | 387,264,789.67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77,122,764.48 | 27.90 |
南京金基宁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76,699,617.64 | 27.7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 | 65,255,258.98 | 23.60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7,676,913.88 | 2.78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382,800.00 | 2.67 |
合计 | 234,137,354.98 | 84.69 |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1)存货分类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开发成本 | 3,236,472,827.36 | 6,846,914.44 | 3,229,625,912.92 | 5,014,638,946.52 | 6,846,914.44 | 5,007,792,032.08 |
开发产品 | 1,352,050,440.86 | 110,144,975.20 | 1,241,905,465.66 | 875,598,909.09 | 129,000,000.00 | 746,598,909.09 |
原材料 | 118,984,256.73 | 256,714.43 | 118,727,542.30 | 166,954,906.32 | 166,954,906.32 | |
周转材料 | 7,501.06 | 7,501.06 | 54,570.14 | 54,570.14 | ||
在产品 | 251,112,393.74 | 251,112,393.74 | 249,564,020.72 | 249,564,020.72 | ||
库存商品 | 10,998,341.15 | 10,998,341.15 | 42,579,809.10 | 42,579,809.10 | ||
合计 | 4,969,625,760.90 | 117,248,604.07 | 4,852,377,156.83 | 6,349,391,161.89 | 135,846,914.44 | 6,213,544,247.45 |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初余额 | 本期转入开发产品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本期(开发成本)增加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璞悦隽园 | 2022年06月 | 2024年09月 | 1,200,000,000.00 | 760,415,652.07 | 877,809,961.44 | 117,394,309.37 | |||||
朗樾府 | 2022年03月 | 2024年08月 | 2,200,000,000.00 | 1,741,677,794.58 | 1,891,976,486.47 | 150,298,691.89 | |||||
涵樾府 | 2022年10月 | 2025年09月 | 2,600,000,000.00 | 1,884,710,615.96 | 186,551,959.11 | 2,071,262,575.07 | |||||
贤坤花园 | 2024年04月 | 2026年12月 | 1,700,000,000.00 | 184,040,098.00 | 962,517,733.76 | 1,146,557,831.76 | |||||
G41地块 | 425,001,234.99 | 425,001,234.99 | |||||||||
合计 | -- | -- | 7,700,000,000.00 | 4,995,845,395.60 | 3,194,787,682.90 | 1,416,762,694.13 | 3,217,820,406.83 | -- |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汝悦铭苑 | 2022年05月 | 647,370,899.46 | 317,534,618.61 | 329,836,280.85 | |||
璞悦隽园 | 2024年09月 | 877,809,961.44 | 161,588,944.09 | 716,221,017.35 | |||
朗樾府 | 2024年08月 | 1,891,976,486.47 | 1,710,356,747.43 | 181,619,739.04 | |||
映樾里 | 2022年12月 | 163,288,390.74 | 82,225,263.43 | 81,063,127.31 | |||
文苑居 | 2021年12月 | 59,894,761.28 | 21,782,172.77 | 38,112,588.51 | |||
合计 | -- | 870,554,051.48 | 2,769,786,447.91 | 2,293,487,746.33 | 1,346,852,753.0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开发成本 | 6,846,914.44 | 6,846,914.44 | |||||
开发产品 | 129,000,000.00 | 46,744,975.20 | 65,600,000.00 | 110,144,975.20 | |||
原材料 | 256,714.43 | 256,714.43 | |||||
合计 | 135,846,914.44 | 47,001,689.63 | 65,600,000.00 | 117,248,604.07 |
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湖西街30号 | 6,846,914.44 | 6,846,914.44 | |||||
汝悦铭苑 | 129,000,000.00 | 43,100,000.00 | 65,600,000.00 | 106,500,000.00 | |||
璞悦隽园 | 3,644,975.20 | 3,644,975.20 | |||||
合计 | 135,846,914.44 | 46,744,975.20 | 65,600,000.00 | 116,991,889.64 |
(4)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本期计入开发成本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26,584,383.04元,本期资本化利率为4.32%(上期3.87%),期末开发成本余额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84,552,979.13元。
(5)存货受限情况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03,418,714.49 | |
合计 | 203,418,714.49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保险费等 | 15,226,536.39 | 16,683,418.10 |
预缴及留抵税金 | 504,222,224.34 | 553,177,063.22 |
合计 | 519,448,760.73 | 569,860,481.32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 35,929,650.75 | 40,576,192.05 | 4,646,541.30 | 25,272,934.77 | 324,177.30 | 拟长期持有的战略性投资 |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57,404,459.40 | 57,404,459.40 | 19,800,000.00 | 532,537.64 | 拟长期持有的战略性投资 | |||
合计 | 93,334,110.15 | 97,980,651.45 | 4,646,541.30 | 25,272,934.77 | 19,800,000.00 | 856,714.94 |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权益法联营企业款 | 352,121,794.13 | 352,121,794.13 | |||||
合计 | 352,121,794.13 | 352,121,794.1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2,121,794.13 | 100.00% | 352,121,794.13 | |||||||
其中: | ||||||||||
应收权益法联营企业款 | 352,121,794.13 | 100.00% | 352,121,794.13 | |||||||
其中: | ||||||||||
合计 | 352,121,794.13 | 100.00% | 352,121,794.13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15,199,241.21 | 1,340,863.35 | 16,540,104.56 |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115,413,517.82 | 707,551.04 | 4,800.00 | -128,411.97 | 115,997,456.89 | |||||||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 27,502,247.95 | 3,159,966.05 | 3,576,046.54 | -160,009.02 | 34,078,251.52 | |||||||
南京市栖霞区中北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76,155,083.64 | -1,606,663.45 | 1,372,000.00 | 73,176,420.19 | ||||||||
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4,105,151.86 | 117,577,282.37 | 26,987,163.86 | 24,807,060.25 | 238,707,973.10 | |||||||
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162,876.46 | 355,263.16 | -509,574.68 | 245,008,564.94 |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 | 1,322,129.60 | 566,918.85 | 60,250.00 | 1,828,798.45 |
装修有限公司 | ||||||||||
南京公用万华快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55,915.50 | 1,694,084.50 | |||||||
南京绿北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23,777,545.95 | -203,086.10 | 15,190,000.00 | 8,384,459.85 |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5,300,000.00 | -5,462,785.81 | 9,837,214.19 | |||||||
南京港华平凡能源有限公司 | 8,381,139.88 | 8,584,553.54 | 203,413.66 | |||||||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 3,514,728.34 | 12,921.79 | 250,000.00 | 3,277,650.13 | ||||||
小计 | 870,533,662.71 | 17,405,263.16 | 126,161,835.91 | 25,140,773.06 | 3,580,846.54 | -288,420.99 | 41,679,310.25 | 748,530,978.32 | ||
合计 | 870,533,662.71 | 17,405,263.16 | 126,161,835.91 | 25,140,773.06 | 3,580,846.54 | -288,420.99 | 41,679,310.25 | 748,530,978.3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5,758,715.24 | 45,428,416.62 | 331,187,131.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1,403.20 | 1,331,403.2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331,403.20 | 1,331,403.2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85,758,715.24 | 46,759,819.82 | 332,518,535.0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9,157,601.87 | 24,351,911.92 | 153,509,513.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41,497.75 | 1,241,415.89 | 9,382,913.64 | |
(1)计提或摊销 | 8,141,497.75 | 1,217,001.94 | 9,358,499.69 | |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转入 | 24,413.95 | 24,413.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7,299,099.62 | 25,593,327.81 | 162,892,427.4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8,459,615.62 | 21,166,492.01 | 169,626,107.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601,113.37 | 21,076,504.70 | 177,677,618.0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公司是否存在当期处于建设期的投资性房地产
□是?否公司是否存在当期新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是?否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702,575,034.52 | 3,640,666,332.32 |
合计 | 3,702,575,034.52 | 3,640,666,332.32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输气管道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8,028,883.87 | 574,328,092.14 | 599,900,135.83 | 144,689,963.66 | 3,588,943,698.48 | 5,555,890,773.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999,329.30 | 85,791,203.80 | 30,905,799.83 | 8,230,765.61 | 142,251,115.15 | 347,178,213.69 |
(1)购置 | 3,057,714.25 | 28,969,314.09 | 30,905,799.83 | 8,230,765.61 | 71,163,593.78 |
(2)在建工程转入 | 76,941,615.05 | 50,563,013.53 | 142,251,115.15 | 269,755,743.7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237,673.38 | 3,237,673.38 | ||||
—投资增加 | 3,021,202.80 | 3,021,202.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75,954.89 | 52,197,235.18 | 4,567,771.69 | 39,191,881.86 | 106,532,843.62 | |
(1)处置或报废 | 10,575,954.89 | 52,197,235.18 | 4,567,771.69 | 39,191,881.86 | 106,532,843.62 | |
4.期末余额 | 728,028,213.17 | 649,543,341.05 | 578,608,700.48 | 148,352,957.58 | 3,692,002,931.77 | 5,796,536,144.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8,041,526.92 | 292,073,450.57 | 295,084,161.48 | 96,176,197.96 | 886,914,504.73 | 1,908,289,841.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43,872.85 | 41,740,408.95 | 89,753,943.58 | 8,940,963.64 | 85,920,450.40 | 240,499,639.42 |
(1)计提 | 14,143,872.85 | 41,611,860.87 | 89,753,943.58 | 8,940,963.64 | 85,920,450.40 | 240,371,091.34 |
—企业合并增加 | 128,548.08 | 128,548.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98,310.27 | 47,553,854.77 | 4,222,250.13 | 19,006,467.43 | 76,980,882.60 | |
(1)处置或报废 | 6,198,310.27 | 47,553,854.77 | 4,222,250.13 | 19,006,467.43 | 76,980,882.60 | |
4.期末余额 | 352,185,399.77 | 327,615,549.25 | 337,284,250.29 | 100,894,911.47 | 953,828,487.70 | 2,071,808,598.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934,600.00 | 6,934,6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17,911.05 | 15,217,911.05 | ||||
(1)计提 | 15,217,911.05 | 15,217,911.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934,600.00 | 15,217,911.05 | 22,152,511.0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8,908,213.40 | 306,709,880.75 | 241,324,450.19 | 47,458,046.11 | 2,738,174,444.07 | 3,702,575,034.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3,052,756.95 | 282,254,641.57 | 304,815,974.35 | 48,513,765.70 | 2,702,029,193.75 | 3,640,666,332.3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新城科技园办公楼 | 106,936,726.88 | 手续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95,286,432.50 | 336,368,440.62 |
合计 | 395,286,432.50 | 336,368,440.6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燃气管网配套工程 | 382,354,195.13 | 382,354,195.13 | 326,086,431.23 | 326,086,431.23 | ||
营运车辆 | 6,840,000.00 | 6,840,000.00 | 1,081,279.68 | 1,081,279.68 | ||
光伏项目 | 3,433,985.11 | 3,433,985.11 | ||||
充电站项目 | 2,062,461.11 | 282,088.95 | 1,780,372.16 | 52,255.29 | 52,255.29 | |
ERP系统 | 265,486.72 | 265,486.72 | 265,486.72 | 265,486.72 | ||
其他工程 | 4,046,378.49 | 4,046,378.49 | 5,449,002.59 | 5,449,002.59 | ||
合计 | 395,568,521.45 | 282,088.95 | 395,286,432.50 | 336,368,440.62 | 336,368,440.6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京港华燃气亚东调压站搬迁工程 | 90,000,000.00 | 4,850,438.77 | 4,850,438.77 | 5.39% | 在建 | 其他 | ||||||
五塘中中压调压站 | 30,000,000.00 | 7,173,960.23 | 7,173,960.23 | 23.91% | 在建 | 其他 |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5,114,000.00 | 4,380,693.23 | 4,380,693.23 | 85.66% | 在建 | 其他 | ||||||
雨花台区NO.2019G59地块民建燃气工程 | 5,299,038.66 | 4,338,485.13 | 9,288.52 | 1,260,838.09 | 3,086,935.56 | 82.05% | 完工 | 其他 | ||||
龙藏大道、南江路中压沟通管工程 | 16,416,670.37 | 4,614,720.47 | 1,651,899.15 | 6,266,619.62 | 38.17% | 在建 | 其他 | |||||
柳塘站烷基苯及新港方向高中压撬重置 | 7,113,500.00 | 5,366,175.69 | -6,297.81 | 5,359,877.88 | 75.35% | 在建 | 其他 | |||||
观门口危旧房改造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 8,961,297.76 | 3,084,823.69 | 6,090.15 | 896,382.13 | 2,194,531.71 | 34.49% | 完工 | 其他 | ||||
南京建邺金鹰置业有限公司综合体总管支管预留及锅炉工商工程(一般计税) | 6,827,370.00 | 3,181,724.01 | 3,181,724.01 | 46.60% | 在建 | 其他 | ||||||
华汇康城二、三期民现工程 | 3,006,067.00 | 3,190,400.26 | 8,013.62 | 1,492,414.00 | 1,705,999.88 | 106.40% | 完工 | 其他 | ||||
杨家坟地块中压燃气工程(一般计税) | 8,834,469.00 | 5,187,559.73 | 136,439.48 | 5,323,999.21 | 60.26% | 在建 | 其他 | |||||
八卦洲LNG储备站及配套中压燃气管网工程(一般计税) | 54,430,000.00 | 33,048,780.41 | 6,619,180.00 | 39,667,960.41 | 72.88% | 在建 | 其他 | |||||
红山路(十字街——恒府嘉路)DN300中压燃气管迁改工程(一般计税) | 4,209,978.81 | 3,627,472.07 | 65,549.94 | 3,693,022.01 | 87.72% | 在建 | 其他 |
建宁路中压燃气管迁改工程 | 15,398,083.98 | 3,502,749.14 | 374,865.43 | 3,877,614.57 | 25.18% | 在建 | 其他 | |||
龙蟠路(南林食堂-和平桥)DN500危旧管改造工程 | 7,928,055.85 | 5,217,551.87 | 5,702.55 | 5,223,254.42 | 65.88% | 完工 | 其他 | |||
北京西路(西康路-北京西路20号)DN500中压危旧管改造工程 | 6,044,548.66 | 4,772,941.59 | 4,772,941.59 | 78.96% | 在建 | 其他 | ||||
北京西路(虎踞北路-西康路)DN500中压危旧管改造工程 | 4,520,626.06 | 3,322,840.75 | 3,322,840.75 | 73.50% | 在建 | 其他 | ||||
南京滨江LNG储配站(滨江LNG站-宁芜公路)DN500中压出站管燃气工程 | 18,110,701.72 | 16,270,696.08 | 603,099.08 | 16,873,795.16 | 93.17% | 完工 | 其他 | |||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住房二期民建燃气工程 | 5,951,147.40 | 940,250.17 | 2,460,177.56 | 3,400,427.73 | 57.14% | 在建 | 其他 | |||
NO.2020G54地块项目民建燃气工程 | 3,498,844.00 | 419,991.32 | 2,711,819.20 | 3,131,810.52 | 89.51% | 在建 | 其他 | |||
NO.2020G04地块江悦润府项目民建燃气工程 | 3,799,852.91 | 434,530.80 | 2,809,423.01 | 3,243,953.81 | 85.37% | 在建 | 其他 | |||
锦绣花园民现燃气工程 | 4,864,601.00 | 1,751,923.47 | 3,834,564.19 | 5,586,487.66 | 114.84% | 在建 | 其他 | |||
水西门大街1(长虹路-玉塘街)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 | 8,455,957.27 | 1,194,594.74 | 3,422,886.14 | 4,617,480.88 | 54.61% | 在建 | 其他 | |||
水西门大街3(纪念馆东路-江东中路)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 | 5,881,169.72 | 826,657.44 | 2,903,171.93 | 3,729,829.37 | 63.42% | 在建 | 其他 | |||
秦虹路(龙蟠路-大明路)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 | 6,630,498.46 | 230,616.98 | 3,762,983.89 | 3,993,600.87 | 60.23% | 在建 | 其他 | |||
童家巷(中央路-马台街)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 | 8,009,534.59 | 312,892.06 | 5,041,103.29 | 5,353,995.35 | 66.85% | 在建 | 其他 | |||
新模范马路(丁家 | 7,411,945.63 | 3,705,519.36 | 3,705,519.36 | 49.99% | 在建 | 其他 |
桥-中山北路)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 | ||||||||||
龙藏大道(凤集大道-凤汇大道)燃气管扩径工程 | 11,550,829.78 | 989,480.46 | 3,126,095.63 | 4,115,576.09 | 35.63% | 在建 | 其他 | |||
宁芜公路(梅钢一号路-三山矶路)燃气管新建工程 | 8,627,299.45 | 3,170,799.79 | 3,170,799.79 | 36.75% | 在建 | 其他 | ||||
No.2019G18板桥新城11期地块民建燃气工程 | 3,615,709.87 | 878,417.50 | 2,270,062.22 | 3,148,479.72 | 87.08% | 在建 | 其他 | |||
地铁7号线(丁家庄站)燃气管迁改工程 | 3,437,320.06 | 1,269,999.56 | 1,947,841.34 | 3,217,840.90 | 93.61% | 在建 | 其他 | |||
云密路(山庄路)DN600高压燃气管迁改工程 | 12,017,047.66 | 2,180,248.12 | 6,026,716.47 | 8,206,964.59 | 68.29% | 在建 | 其他 | |||
中山北路(虎踞北路—察哈尔路)中压老旧管改造工程 | 4,305,434.53 | 1,699,902.88 | 1,975,786.93 | 3,675,689.81 | 85.37% | 在建 | 其他 | |||
龙园中路(龙园西路-龙园南路)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 | 11,194,625.79 | 450,437.10 | 8,224,481.43 | 8,674,918.53 | 77.49% | 完工 | 其他 | |||
NO.2019G36项目民建燃气工程 | 5,974,272.00 | 1,673,002.75 | 1,355,590.64 | 654,929.59 | 2,373,663.80 | 50.69% | 完工 | 其他 | ||
福建路(黑龙江路-萨家湾)DN300中低压铸铁老旧管改造工程(一般计税) | 5,218,675.97 | 2,735,494.24 | 2,114,025.20 | 4,849,519.44 | 92.93% | 完工 | 其他 | |||
南汽大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5,437,366.58 | 3,913,497.01 | 3,913,497.01 | 71.97% | 在建 | 其他 | ||||
合计 | 418,096,540.54 | 133,120,452.71 | 74,250,375.34 | 39,926,051.36 | 9,361,130.95 | 158,083,645.74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不适用
(5)工程物资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不适用
24、油气资产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177,797.45 | 114,439,592.60 | 239,232,959.09 | 408,850,349.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07,811.56 | 17,754,739.04 | 29,862,550.60 | |
—新增租赁 | 12,107,811.56 | 17,754,739.04 | 29,862,550.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67,285,609.01 | 132,194,331.64 | 239,232,959.09 | 438,712,899.7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323,466.28 | 22,047,402.50 | 45,852,983.84 | 79,223,852.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77,308.02 | 13,004,610.81 | 23,923,295.92 | 44,405,214.75 |
(1)计提 | 7,477,308.02 | 13,004,610.81 | 23,923,295.92 | 44,405,214.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800,774.30 | 35,052,013.31 | 69,776,279.76 | 123,629,067.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484,834.71 | 97,142,318.33 | 169,456,679.33 | 315,083,832.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854,331.17 | 92,392,190.10 | 193,379,975.25 | 329,626,496.52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营运证 | 软件等 | 数据资源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4,518,084.40 | 123,968,790.00 | 53,488,574.20 | 331,975,448.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32,252.37 | 1,234,559.31 | 5,366,811.68 | ||||
(1)购置 | 4,132,252.37 | 4,132,252.37 | |||||
(2)内部研发 | 1,234,559.31 | 1,234,559.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31,403.20 | 2,753,170.16 | 4,084,573.36 | ||||
(1)处置 | 2,753,170.16 | 2,753,170.16 |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331,403.20 | 1,331,403.20 | |||||
4.期末余额 | 153,186,681.20 | 123,968,790.00 | 54,867,656.41 | 1,234,559.31 | 333,257,686.9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7,511,506.96 | 123,968,790.00 | 38,804,598.10 | 230,284,895.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0,692.23 | 3,361,573.50 | 6,913.54 | 5,639,179.27 |
(1)计提 | 2,270,692.23 | 3,361,573.50 | 6,913.54 | 5,639,179.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413.96 | 2,661,957.53 | 2,686,371.49 | |||
(1)处置 | 2,661,957.53 | 2,661,957.53 | ||||
—其他 | 24,413.96 | 24,413.96 | ||||
4.期末余额 | 69,757,785.23 | 123,968,790.00 | 39,504,214.07 | 6,913.54 | 233,237,702.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428,895.97 | 15,363,442.34 | 1,227,645.77 | 100,019,984.0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006,577.44 | 14,683,976.10 | 101,690,553.54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本期增加金额 | 1,234,559.31 | 1,234,559.31 | ||
内部研发 | 1,234,559.31 | 1,234,559.31 | ||
2.期末余额 | 1,234,559.31 | 1,234,559.3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本期增加金额 | 6,913.54 | 6,913.54 | ||
2.期末余额 | 6,913.54 | 6,913.54 |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7,645.77 | 1,227,645.77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及改造费 | 6,452,664.63 | 6,793,862.03 | 1,535,769.73 | 11,710,756.93 | |
临时设施 | 2,667,126.91 | 151,773.11 | 764,937.93 | 1,750,415.87 | |
膜式燃气表 | 290,140,630.32 | 24,616,144.05 | 34,873,893.42 | 279,882,880.95 | |
计价器租赁费 | 2,817,839.09 | 1,509,433.96 | 1,561,473.24 | 2,765,799.81 | |
平台系统升级费 | 218,066.56 | 148,222.64 | 78,962.71 | 287,326.49 | |
合计 | 302,296,327.51 | 33,067,662.68 | 38,201,872.21 | 764,937.93 | 296,397,180.05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810,311.54 | 23,832,632.36 | 78,426,710.28 | 19,514,651.4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2,120,633.66 | 33,030,158.41 | 156,384,625.72 | 39,064,936.37 |
可抵扣亏损 | 28,310,223.01 | 7,069,416.10 | 72,124,871.96 | 18,031,218.01 |
预计负债 | 525,562.78 | 131,390.70 | ||
递延收益 | 214,087,715.39 | 53,521,928.85 | 219,741,414.75 | 54,935,353.69 |
租赁负债 | 328,759,573.95 | 82,256,274.16 | 336,950,397.89 | 84,237,599.46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4,158,629.79 | 1,039,657.45 | 2,056,964.51 | 514,241.13 |
合计 | 803,772,650.12 | 200,881,458.03 | 865,684,985.11 | 216,298,000.1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72,934.77 | 1,368,233.69 | 10,119,476.07 | 2,529,869.02 |
固定资产折旧 | 110,386,630.80 | 27,596,657.70 | 98,125,734.83 | 24,531,433.71 |
未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 | 5,069,985.85 | 1,267,496.46 | ||
使用权资产 | 315,083,832.37 | 78,770,958.09 | 326,324,629.18 | 81,581,157.30 |
合计 | 430,943,397.94 | 107,735,849.48 | 439,639,825.93 | 109,909,956.4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770,958.09 | 122,110,499.94 | 81,581,157.30 | 134,716,842.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770,958.09 | 28,964,891.39 | 81,581,157.30 | 28,328,799.1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1,128,228.89 | 342,150,915.40 |
可抵扣亏损 | 263,769,157.78 | 178,505,996.77 |
合计 | 634,897,386.67 | 520,656,912.1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6,120,665.94 | ||
2025年 | 10,121,340.98 | 10,121,340.98 | |
2026年 | 25,641,990.46 | 25,653,314.56 | |
2027年 | 69,896,462.62 | 69,896,462.62 | |
2028年 | 63,876,875.88 | 66,714,212.67 | |
2029年 | 94,232,487.84 | ||
合计 | 263,769,157.78 | 178,505,996.77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旅游质量保证金 | 72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 | ||
合计 | 72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 | 720,000.00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797,650.16 | 6,797,650.16 | 冻结 | 银行保函保证金 | 3,566,789.05 | 3,566,789.05 | 冻结 | 银行保函保证金 |
存货 | 1,146,557,831.76 | 1,146,557,831.76 | 抵押 | 房产开发贷款抵押 | 1,079,370,136.22 | 993,690,841.16 | 抵押 | 房产开发贷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5,678,867.20 | 16,530,771.2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1,838,900.00 | 907,957.24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838,900.00 | 953,929.7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货币资金 | 5,868,839.50 | 5,868,839.50 | 冻结 | 司法冻结 | 582,334.53 | 582,334.53 | 冻结 | 司法冻结 |
货币资金 | 7,434,000.00 | 7,434,000.00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211,230.05 | 4,952,078.4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0,211,230.05 | 5,168,717.02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171,274,451.47 | 1,165,084,357.06 | 1,128,682,257.05 | 1,027,927,382.68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007,408.47 | 5,006,416.66 |
信用借款 | 1,844,402,511.07 | 1,215,922,137.70 |
合计 | 1,851,409,919.54 | 1,220,928,554.36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6,535,000.00 | |
合计 | 26,535,000.00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工程款 | 619,764,689.24 | 583,024,425.16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16,508,223.85 | 43,732,197.47 |
其他 | 6,599,675.20 | 2,347,518.25 |
合计 | 642,872,588.29 | 629,104,140.8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不适用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46,056,889.75 | 36,421,549.65 |
其他应付款 | 237,599,249.70 | 231,530,827.48 |
合计 | 283,656,139.45 | 267,952,377.13 |
(1)应付利息不适用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319,964.07 | 12,319,964.07 |
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 33,736,925.68 | 24,101,585.58 |
合计 | 46,056,889.75 | 36,421,549.65 |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71,756,779.42 | 64,613,917.60 |
工程项目尾款 | 818,937.88 | 1,779,632.55 |
人工费用 | 17,387,586.16 | 13,691,867.83 |
事故处理费 | 3,840,725.61 | 3,934,838.89 |
往来款 | 23,924,333.55 | 33,817,374.89 |
暂存款 | 33,061,806.02 | 12,589,438.86 |
联营企业往来款 | 4,355,155.00 | 19,545,155.00 |
中介服务费 | 1,500,000.00 | |
向关联企业借款 | 3,500,000.00 | |
工程管理及广告推广费 | 536,200.00 | |
应付少数股东减资款 | 15,300,000.00 | 15,300,0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586,899.40 | 13,925,200.00 |
未结算服务费 | 18,656,594.99 | |
预提费用 | 17,216,730.97 | |
应付少数股东借款利息 | 14,774,643.33 | |
其他 | 12,919,057.37 | 46,797,201.86 |
合计 | 237,599,249.70 | 231,530,827.4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省建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800,000.00 | 待项目清算完成 |
合计 | 12,800,000.00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不适用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公交充值费 | 7,946,917.71 | |
预收租金 | 11,239,468.19 | 14,784,195.96 |
合计 | 11,239,468.19 | 22,731,113.6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不适用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燃气及燃气工程 | 846,403,086.63 | 908,382,689.98 |
商品房销售 | 3,531,009,397.54 | 4,868,339,012.18 |
其他 | 18,961,314.73 | 12,653,824.88 |
合计 | 4,396,373,798.90 | 5,789,375,527.04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预售金额前五的项目收款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1 | 汝悦铭苑 | 21,066,042.20 | 31,576,738.53 | 2022年 | |
2 | 璞悦隽园 | 606,356,507.64 | 497,255,764.49 | 2024年 | |
3 | 朗樾府 | 125,425,651.38 | 2,003,750,510.09 | 2024年 | |
4 | 涵樾府 | 2,337,215,074.31 | 2,334,580,467.88 | 2022年 | |
5 | 贤坤花园 | 439,845,205.50 | 2026年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5,966,950.96 | 450,874,633.44 | 441,876,595.03 | 134,964,989.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140,514.11 | 71,606,299.19 | 73,991,915.48 | 3,754,897.82 |
三、辞退福利 | 68,609.66 | 68,609.66 | ||
合计 | 132,107,465.07 | 522,549,542.29 | 515,937,120.17 | 138,719,887.1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1,185,657.20 | 369,061,670.52 | 359,948,354.07 | 110,298,973.65 |
2、职工福利费 | 61,275.00 | 13,185,933.85 | 13,228,033.85 | 19,175.00 |
3、社会保险费 | 297,364.66 | 28,727,445.93 | 28,727,753.11 | 297,057.4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7,286.37 | 24,188,440.80 | 24,188,741.64 | 296,985.53 |
工伤保险费 | 78.29 | 2,457,675.03 | 2,457,681.37 | 71.95 |
生育保险费 | 2,081,330.10 | 2,081,330.10 |
4、住房公积金 | -48,428.70 | 32,680,742.80 | 32,632,314.1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129,141.77 | 7,161,958.06 | 7,283,257.62 | 5,007,842.21 |
6、住房补贴 | 19,341,941.03 | 56,882.28 | 56,882.28 | 19,341,941.03 |
合计 | 125,966,950.96 | 450,874,633.44 | 441,876,595.03 | 134,964,989.3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63,069.71 | 52,008,786.18 | 52,009,389.52 | 1,162,466.37 |
2、失业保险费 | 172,628.92 | 1,652,914.72 | 1,652,930.57 | 172,613.07 |
3、企业年金缴费 | 4,804,815.48 | 17,944,598.29 | 20,329,595.39 | 2,419,818.38 |
合计 | 6,140,514.11 | 71,606,299.19 | 73,991,915.48 | 3,754,897.82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811,350.00 | 13,995,992.35 |
企业所得税 | 27,494,877.16 | 32,502,988.77 |
个人所得税 | 596,794.70 | 817,312.8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9,954.96 | 842,209.92 |
房产税 | 1,969,479.74 | 2,013,110.73 |
土地增值税 | 26,081,191.62 | 26,081,191.62 |
教育费附加 | 483,244.95 | 599,408.72 |
土地使用税 | 2,310,139.85 | 2,301,141.88 |
印花税 | 848,225.24 | 494,502.48 |
各项基金 | 2,128,293.19 | 2,128,550.04 |
其他税金 | 2,516,536.15 | 2,546,122.01 |
合计 | 75,920,087.56 | 84,322,531.37 |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37,398,673.06 | 989,805,468.6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15,666.63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1,798,813.08 | 37,817,433.91 |
合计 | 679,197,486.14 | 1,030,038,569.17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339,740,794.27 | 458,220,797.75 |
合计 | 339,740,794.27 | 458,220,797.75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55,000,000.00 | 12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661,780,000.00 | 826,980,000.00 |
合计 | 1,016,780,000.00 | 951,980,000.00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87,343,601.87 | 83,123,094.11 |
土地使用权 | 41,783,468.94 | 38,300,242.15 |
机器设备 | 157,833,690.06 | 180,582,789.65 |
合计 | 286,960,760.87 | 302,006,125.91 |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54,526,758.31 | 651,977,953.31 |
专项应付款 | 1,086,823.31 | 1,239,858.31 |
合计 | 555,613,581.62 | 653,217,811.62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服务保证金 | 37,982,442.71 | 41,029,987.71 |
借款及利息 | 515,455,319.23 | 610,164,319.23 |
其他 | 1,088,996.37 | 783,646.37 |
服务保证金系公司为保证服务质量向公司车辆驾驶人收取的保证金。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员工改制提留费用 | 1,239,858.31 | 153,035.00 | 1,086,823.31 | 子公司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改制时提取的尚未支付的员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内退人员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医疗、统筹等费用 | |
合计 | 1,239,858.31 | 153,035.00 | 1,086,823.31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事故赔偿损失 | 525,562.78 | 子公司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运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计提的补偿金等费用 | |
合计 | 525,562.78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亚东拆迁补偿 | 12,143,827.17 | 578,277.48 | 11,565,549.69 | ||
合作村地块的燃气设施拆迁补偿 | 53,787,481.01 | 1,536,785.17 | 52,250,695.84 |
及异地功能重置 | |||||
充电站建设补贴 | 6,968,751.00 | 7,222,235.52 | 6,513,128.62 | 7,677,857.90 | |
购车补贴 | 27,191,701.58 | 9,918,692.04 | 17,273,009.54 | ||
加油站办公楼及附属物拆除补偿 | 2,250,000.00 | 150,000.00 | 2,100,000.00 | ||
老旧燃气管改造工程政府补贴 | 145,603,855.57 | 4,173,465.31 | 141,430,390.26 | 见说明 | |
建造燃气中压管网的补助 | 1,237,500.00 | 37,500.00 | 1,200,000.00 | ||
合计 | 246,933,116.33 | 9,472,235.52 | 22,907,848.62 | 233,497,503.23 | -- |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危旧燃气管道改造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3号)》文件,将危旧燃气管道改造任务纳入“十三五”规划,从2016年开始,计划在2019年底前完成,主城六区南京港华燃气公司所属380公里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约5亿元,市财政局按照改造计划项目的投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75亿元),剩余70%部分由南京港华燃气公司自筹解决。根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发改投资规[2022]910号)文件规定,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城城市燃气管道等管道老化更新。该项补偿按40年的受益年限分摊。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78,261,934.00 | -2,200,940.00 | -2,200,940.00 | 576,060,994.00 |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22年2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贵公司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568.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4日,授予价格为
2.48元/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及未达到解锁条件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200,940股,减少股本2,200,940.00元和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257,391.20元,相应减少库存股5,458,331.2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7,052,131.60 | 4,298,184.00 | 3,257,391.20 | 368,092,924.40 |
其他资本公积 | 49,218,966.02 | 6,752,570.70 | 42,466,395.32 | |
合计 | 416,271,097.62 | 4,298,184.00 | 10,009,961.90 | 410,559,319.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形成的增减变动见本附注53、股本的说明;
2、根据《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期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到资本溢价4,298,184.00元;
3、本期公司购买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00%股权,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035,126.52元,详见本附注十、2、(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4、根据《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管理层预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减少其他资本公积1,419,260.18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3,925,200.00 | 9,844,955.20 | 4,080,244.80 | |
合计 | 13,925,200.00 | 9,844,955.20 | 4,080,244.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形成的增减变动见本附注53、股本的说明;
2、根据《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期减少库存股4,386,624.00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589,607.02 | -1,065,694.76 | -1,161,635.33 | 95,940.57 | 7,685,547.59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3,580,846.54 | 3,580,846.54 | 3,580,846.54 |
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589,607.02 | -4,646,541.30 | -1,161,635.33 | -3,484,905.97 | 4,104,701.0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589,607.02 | -1,065,694.76 | -1,161,635.33 | 95,940.57 | 7,685,547.59 |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707,827.97 | 21,044,305.92 | 18,646,012.67 | 12,106,121.22 |
合计 | 9,707,827.97 | 21,044,305.92 | 18,646,012.67 | 12,106,121.22 |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2,927,598.98 | 1,541,120.75 | 184,468,719.73 | |
合计 | 182,927,598.98 | 1,541,120.75 | 184,468,719.73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41,723,253.51 | 1,689,806,010.0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41,723,253.51 | 1,689,806,010.0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922,644.29 | -90,274,064.5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41,120.75 | 62,682.5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6,625,756.57 | 57,746,009.43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29,479,020.48 | 1,541,723,253.51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37,980,581.92 | 5,421,389,386.43 | 4,174,394,536.76 | 3,634,282,898.22 |
其他业务 | 431,487,547.00 | 256,771,940.50 | 457,631,319.10 | 316,550,627.67 |
合计 | 6,569,468,128.92 | 5,678,161,326.93 | 4,632,025,855.86 | 3,950,833,525.8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燃气销售 | 2,960,005,838.41 | 2,624,326,503.47 | 2,960,005,838.41 | 2,624,326,503.47 |
房地产开发 | 2,430,675,241.07 | 2,202,638,978.17 | 2,430,675,241.07 | 2,202,638,978.17 |
燃气工程 | 366,515,965.48 | 153,438,671.94 | 366,515,965.48 | 153,438,671.94 |
汽车营运 | 188,735,443.16 | 244,046,745.25 | 188,735,443.16 | 244,046,745.25 |
旅游服务 | 104,377,571.33 | 99,302,326.17 | 104,377,571.33 | 99,302,326.17 |
汽车销售 | 44,448,047.62 | 42,200,241.68 | 44,448,047.62 | 42,200,241.68 |
电力销售 | 43,222,474.85 | 55,435,919.75 | 43,222,474.85 | 55,435,919.75 |
其他 | 431,487,547.00 | 256,771,940.50 | 431,487,547.00 | 256,771,940.5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确认收入金额前五的项目信息: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入金额 |
1 | 朗樾府 | 1,891,685,507.92 |
2 | 汝悦铭苑 | 298,702,957.02 |
3 | 璞悦隽园 | 230,059,811.91 |
4 | 文苑居 | 8,622,609.20 |
5 | 映樾里 | 1,604,355.02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40,198.54 | 8,201,399.42 |
教育费附加 | 5,596,648.86 | 5,857,675.88 |
房产税 | 8,627,388.48 | 8,108,954.20 |
土地使用税 | 6,200,956.16 | 6,138,308.53 |
印花税 | 4,511,069.02 | 3,351,008.85 |
其他税金 | 1,148,766.22 | 556,746.58 |
合计 | 33,925,027.28 | 32,214,093.46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9,715,623.72 | 123,518,097.39 |
综合业务费 | 12,635,229.28 | 21,495,569.09 |
折旧及摊销 | 18,221,165.31 | 21,198,050.46 |
房租及物管费 | 14,215,381.12 | 5,878,761.13 |
修理费 | 3,650,677.49 | 5,823,369.95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4,765,812.46 | 5,379,674.47 |
安全费用 | 2,827,375.31 | 4,255,724.65 |
通讯费 | 4,215,210.47 | 4,164,742.96 |
保险费 | 2,275,224.13 | 2,222,498.11 |
股份支付 | -1,807,190.96 | 1,807,373.20 |
业务招待费 | 1,622,976.31 | 1,621,770.95 |
办公费 | 1,877,977.89 | 1,560,329.93 |
车辆费 | 1,707,599.95 | 956,098.90 |
董事会费 | 595,398.64 | 565,610.69 |
其他费用 | 18,110,599.56 | 19,568,136.49 |
合计 | 204,629,060.68 | 220,015,808.37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6,135,288.75 | 173,061,558.31 |
折旧及摊销 | 129,970,569.77 | 123,578,907.33 |
劳务费 | 42,920,999.42 | 42,035,408.59 |
广告宣传费 | 46,077,681.31 | 32,141,197.74 |
综合业务费 | 49,759,841.57 | 19,088,055.00 |
安全生产费 | 25,742,392.38 | 17,314,040.42 |
房租及物管费 | 9,545,643.79 | 12,694,143.59 |
修理费 | 11,675,863.36 | 12,432,146.15 |
车辆费 | 1,662,930.81 | 1,753,712.48 |
办公费 | 1,949,508.88 | 1,305,716.53 |
水电费 | 1,983,362.34 | 973,364.33 |
业务招待费 | 150,416.57 | 326,320.32 |
检验检测费 | 438,525.02 | 273,828.37 |
劳动保护费 | 111,546.98 | 155,354.84 |
运杂费 | 450,720.79 | 138,678.63 |
其他费用 | 8,082,369.72 | 11,539,201.18 |
合计 | 496,657,661.46 | 448,811,633.81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889,880.93 | 11,839,958.98 |
折旧及摊销 | 418,112.12 | 668,457.33 |
委外研发费 | 495,655.85 | 103,900.04 |
其他费用 | 98,350.97 | 268,921.88 |
合计 | 16,901,999.87 | 12,881,238.23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90,803,705.34 | 95,063,428.66 |
减:利息收入 | -17,450,223.76 | -28,208,584.44 |
汇兑损益 | -2,989.61 | -1,359.43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181,463.16 | 1,883,869.54 |
合计 | 75,531,955.13 | 68,737,354.33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2,883,325.59 | 124,435,526.5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07,832.76 | 87,228.07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适用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062,503.05 | -10,367,940.1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00.00 | 4,711,231.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856,714.94 | 730,302.27 |
合计 | 25,922,217.99 | -4,926,406.81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98,251.21 | -1,443,395.5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140,551.90 | -190,718.48 |
合计 | -36,638,803.11 | -1,634,114.00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598,310.37 | -64,000,000.00 |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5,217,911.05 | |
三、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82,088.95 | |
四、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44,621.17 | -63,033.24 |
五、其他 | -50,000,000.00 | |
合计 | 2,753,689.20 | -114,063,033.24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资产处置损失 | 59,402.31 | 208,915.46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接受捐赠 | 15,000.00 | 15,000.00 | |
政府补助 | 299,100.00 | 2,800,180.90 | 299,100.00 |
拆迁补偿 | 41,551,032.26 | ||
罚款、赔款收入 | 1,732,455.41 | 3,164,839.77 | 1,732,455.41 |
不需支付的负债 | 2,089,713.65 | 2,089,713.65 | |
其他 | 959,343.17 | 315,478.52 | 959,343.17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合计 | 258,095.83 | 258,095.83 | |
合计 | 5,353,708.06 | 47,831,531.45 | 5,353,708.06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15,610,971.12 | 14,199,052.09 | 15,610,971.12 |
罚款、赔款支出 | 215,699.60 | 1,473,418.82 | 215,699.60 |
其他 | 96,110.19 | 138,539.42 | 96,110.19 |
合计 | 15,922,780.91 | 15,811,010.33 | 15,922,780.91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3,082,924.88 | 65,401,927.9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404,070.43 | -27,157,943.37 |
合计 | 77,486,995.31 | 38,243,984.5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8,179,689.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2,044,922.4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75,125.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12,411.3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9,275.3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791,715.6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825,234.3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165,592.11 |
其他 | -1,421,738.55 |
所得税费用 | 77,486,995.31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等 | 195,982,221.24 | 104,821,919.63 |
政府补助 | 109,396,906.54 | 121,237,573.23 |
其他 | 17,599,155.65 | 28,199,840.65 |
合计 | 322,978,283.43 | 254,259,333.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等 | 116,522,262.31 | 20,037,712.83 |
付现的经营费用 | 272,667,975.58 | 303,697,003.38 |
其他 | 14,407,232.46 | 11,637,846.69 |
合计 | 403,597,470.35 | 335,372,562.90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拆迁补偿款 | 42,245,000.00 | |
合计 | 42,245,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丧失控制权日原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03,198,329.38 | |
向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350,889,750.00 | |
合计 | 350,889,750.00 | 103,198,329.38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少数股东借款 | 147,980,000.00 | 90,160,000.00 |
合计 | 147,980,000.00 | 90,16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少数股东借款 | 358,190,000.00 | 389,753,512.74 |
偿还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 24,440,144.04 | |
支付租赁款 | 54,402,969.10 | 52,420,700.00 |
支付股权激励回购款 | 4,859,327.57 | 166,600.00 |
合计 | 417,452,296.67 | 466,780,956.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0,692,694.15 | -103,583,145.6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885,113.91 | 115,697,147.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49,729,591.03 | 214,831,204.4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4,405,214.75 | 41,421,383.49 |
无形资产摊销 | 5,639,179.27 | 5,399,146.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201,872.21 | 35,827,474.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402.31 | -208,915.4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15,352,875.29 | 14,183,218.89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0,800,715.73 | 95,062,269.2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922,217.99 | 4,926,406.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06,342.90 | -23,318,625.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97,727.53 | -2,593,780.1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5,618,474.31 | 135,020,746.0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4,286,247.49 | -524,870,714.9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83,134,454.65 | 3,014,948,967.6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5,327,478.64 | 3,022,742,782.5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29,862,550.60 | 717,149.41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91,161,680.27 | 1,753,350,978.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53,350,978.76 | 1,478,349,802.8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189,298.49 | 275,001,175.9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91,161,680.27 | 1,753,350,978.76 |
其中:库存现金 | 49,869.54 | 99,000.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90,018,069.36 | 1,753,230,070.4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093,741.37 | 21,908.1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91,161,680.27 | 1,753,350,978.76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货币资金 | 6,797,650.16 | 3,566,789.05 | 银行保函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5,868,839.50 | 582,334.53 | 司法冻结 |
货币资金 | 7,434,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合计 | 12,666,489.66 | 11,583,123.58 |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19,762.65 | ||
其中:美元 | 30,571.84 | 7.1884 | 219,762.6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1,429,184.12 | 11,876,382.9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6,358,440.54 | 15,372,467.7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0,761,409.65 | 69,134,998.84 |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69,425,383.46 | 58,454,467.74 |
合计 | 69,425,383.46 | 58,454,467.7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不适用
84、其他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348,496.84 | 11,839,958.98 |
折旧摊销 | 418,112.12 | 668,457.33 |
技术服务 | 1,014,523.78 | 103,900.04 |
其他费用 | 355,426.44 | 268,921.88 |
合计 | 18,136,559.18 | 12,881,238.2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901,999.87 | 12,881,238.2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234,559.31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不适用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不适用
(6)其他说明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适用
(2)合并成本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2024年5月,子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00.00%,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6月,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0%,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4年9月,公司与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0.0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与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等约定,公司持有其60%表决权,自其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子公司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购买滁州市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00%股权。该公司的资产组合为位于滁州市的光伏电站,公司视同购买光伏电站资产,自2024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子公司南京中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该公司此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该公司此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旅游服务、旅游客运 | 100.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95.00% | 设立 | |
南京金宫实业有限公司 | 11,438,600.00 | 南京 | 南京 | 客运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60.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51.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会议服务等 | 100.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旅游运输 | 70.00% | 设立 | |
赛德控股有限公司 | 286.08万美元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实业投资 | 81.08% | 设立 | |
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 100万美元 | 唐山 | 唐山 | 电力和热能 | 60.00% | 设立 | |
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 100万美元 | 唐山 | 唐山 | 电力和热能 | 60.00% | 设立 | |
南京江北中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客运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旭晟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投资管理及咨询等 | 60.00% | 设立 | |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 27,109,200.00 | 安庆 | 安庆 | 城市及近郊公共汽车客运 | 73.7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中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南京中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管道燃气生产、输配、销售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煤气管线工程有限 | 37,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城镇煤气管道、设备 | 99.00% | 同一控制下 |
公司 | 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 | 企业合并 | |||||
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燃气工程设计、监理及技术咨询;城镇燃气工程总承包 | 99.4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公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物业管理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苏宝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句容 | 句容 | 管道燃气的输配、销售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燃气输配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城镇煤气管道、设备安装等 | 6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港华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港华港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建信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49.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51.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 80.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金基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51.00% | 设立 | |
南京公用金埔数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光伏发电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及充电塔建设、运营及维护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能网固城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65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光伏发电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及充电塔建设、运营及维护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公用绿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100.00% | 设立 | |
南京速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7,272,700.00 | 南京 | 南京 | 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开发 | 51.00% | 设立 | |
南京中北东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物业服务等 | 100.00% | 设立 | |
南京公用宁换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电动自行车销售、租赁服务 | 60.00% | 设立 |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南京 | 南京 |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 40.00% | 设立 | |
滁州市荷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滁州 | 滁州 | 光伏发电 | 100.00% | 购买 |
本公司虽然对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循环”))持股比例为40.00%,低于50%,但本公司与持有其20%股权的股东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取得了该公司20.00%的表决权,合计持有代表60.00%股权的表决权。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能够对赣锋循环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49.00% | 28,530,893.30 | 4,605,600.00 | 963,874,819.45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40.00% | -28,372,646.63 | -130,397,053.69 | |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00% | 62,242,608.30 | 9,800,000.00 | 64,174,890.87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881,565,841.56 | 4,267,420,546.24 | 5,148,986,387.80 | 2,338,717,479.64 | 909,759,326.82 | 3,248,476,806.46 | 1,110,009,718.26 | 4,150,227,182.65 | 5,260,236,900.91 | 2,343,392,272.79 | 1,060,998,583.12 | 3,404,390,855.91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417,869,913.83 | 4,233.35 | 417,874,147.18 | 502,834,977.53 | 241,031,803.89 | 743,866,781.42 | 581,899,637.91 | 6,660.27 | 581,906,298.18 | 595,935,511.95 | 241,031,803.89 | 836,967,315.84 |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11,980,189.60 | 249,884.90 | 412,230,074.50 | 281,260,909.45 | 281,260,909.45 | 2,246,565,198.04 | 8,683,919.24 | 2,255,249,117.28 | 2,231,305,683.46 | 2,231,305,683.46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3,352,459,519.42 | 54,915,369.15 | 54,915,369.15 | 446,601,419.95 | 3,196,580,010.94 | 1,375,123.70 | 1,375,123.70 | 419,323,286.82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298,702,957.02 | -70,931,616.58 | -70,931,616.58 | 73,492,246.35 | 225,565,349.55 | -128,070,399.31 | -128,070,399.31 | 142,904,072.56 |
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92,051,073.95 | 127,025,731.23 | 127,025,731.23 | -132,515,951.54 | -11,548,345.21 | -11,548,345.21 | 54,639,579.41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原持有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网”)51.0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基于公司战略和新能源业务统筹发展需要,公司与持有南京能网49.00%股权的少数股东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签署《关于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640.76万元收购金智科技所持有的南京能网49.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南京能网100%股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6,407,600.00 |
--现金 | 26,407,6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6,407,6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5,372,473.48 |
差额 | 1,035,126.52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035,126.52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唐山 | 唐山 | 电力和热能 | 20.00% | 权益法 | |
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 | 南京 | 股权投资 | 30.00% | 权益法 | |
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 | 南京 | 股权投资 | 49.23%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对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实际出资额享有表决权比例为39.47%。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648,066,096.16 | 14,048,534.26 | 501,629.72 | 505,859,497.06 | 11,410,777.27 | 578,990.17 |
非流动资产 | 1,445,138,926.40 | 606,962,509.76 | 557,039,479.08 | 1,598,054,258.09 | 609,668,509.76 | 766,373,914.86 |
资产合计 | 2,093,205,022.56 | 621,011,044.02 | 557,541,108.80 | 2,103,913,755.15 | 621,079,287.03 | 766,952,905.03 |
流动负债 | 287,104,667.17 | 322,800.00 | 72,622,842.30 | 282,834,210.49 | 47,608,728.43 | |
非流动负债 | 1,226,113,070.92 | 1,244,011,955.58 | ||||
负债合计 | 1,513,217,738.09 | 322,800.00 | 72,622,842.30 | 1,526,846,166.07 | 47,608,728.4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79,987,284.47 | 620,688,244.02 | 484,918,266.50 | 577,067,589.08 | 621,079,287.03 | 719,344,176.6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5,997,456.89 | 245,008,564.94 | 238,707,973.10 | 115,413,517.82 | 245,162,876.46 | 354,105,151.8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5,997,456.89 | 245,008,564.94 | 238,707,973.10 | 115,413,517.82 | 245,162,876.46 | 354,105,151.8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412,034,927.84 | 1,360,580,858.95 | ||||
净利润 | 2,278,250.02 | -1,291,043.01 | 54,817,711.63 | 7,835,587.49 | -165,132,441.59 | 70,862,586.4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78,250.02 | -1,291,043.01 | 54,817,711.63 | 7,835,587.49 | -165,132,441.59 | 70,862,586.4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4,807,060.25 | 32,879,546.99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8,816,983.39 | 104,572,322.6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841,281.06 | 16,505,147.71 |
--其他综合收益 | 3,576,046.54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34,765.48 | 16,505,147.71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披露要求:
(1)对于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披露结构化主体的基础信息、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与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相关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列报项目、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最大损失敞口及其确定方法,并分析该最大损失敞口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差异及原因。
(2)公司发起设立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且资产负债表日在该结构化主体中没有权益的,公司应披露相关原因,以及当期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收益及收益类型、当期转移至结构化主体的所有资产在转移时的账面价值。
(3)公司有向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意向的,或者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向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了支持,应披露提供支持的相关信息。(
)公司应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充分理解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相关的风险及对公司影
响的其他信息。
6、其他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46,933,116.33 | 7,222,235.52 | 22,907,848.62 | 2,250,000.00 | 233,497,503.23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22,991,158.35 | 124,522,754.65 |
营业外收入 | 299,100.00 | 2,800,180.9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权益投资,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货币资金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4,963,350.00元(2023年12月31日:6,202,350.00元)。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的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的银行存款有关,由于美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的银行存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极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国内A股上市公司股票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其他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2,694,723.81元(2023年12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3,043,214.40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72,182.26 | 1,472,182.26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929,650.75 | 57,404,459.40 | 93,334,110.1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5,929,650.75 | 1,472,182.26 | 57,404,459.40 | 94,806,292.41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国内A股上市的股票投资,按照活跃市场公开报价为基准来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将应收款项融资在其到期之前通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方式收回其合同现金流量,鉴于这些应收款项期限较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票据背书的前后手双方均认可按票据的面值抵偿等额的应收应付账款,因此近似认为该等应收款项融资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于其面值扣减按预期信用风险确认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即公允价值基本等于其摊余成本。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非上市股权投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等。其公允价值的计量采用了重要的不可观察参数,比如流动性折扣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 | 对集团内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运作,承担保值增值。 | 598,860.26万元 | 49.24% | 49.36%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 | 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等 | 2,001,487.00万元 | 4.68% | 54.0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9.24%,并通过其100%控股的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49.36%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授权对市政公用系统的国有资产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及经营者选择等出资者权力,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国有独资公司。
(2)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68%,并通过其100%控股的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54.04%的股份。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并被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100%控股的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4.04%的股份。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市栖霞区中北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港华平凡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扬子浦口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公交场站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煤气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聚宝山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幕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市给排水工程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白下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智慧停车有限责任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好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建设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城建建设工程配套服务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江北新区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修理厂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水务集团汤山有限责任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聚宝文化旅游运营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杭州港华燃气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港华储气(金坛)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沛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睢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丹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丰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港华到家(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铜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浙江卓裕港华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董事在其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 |
其他说明:
对于非重大交易,市城建集团及市城建集团控制的公司合并为“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披露,重大交易则单独披露其公司名称。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采购商品 | 703,419.81 | 94,552.80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接受劳务 | 3,984,948.40 | 526,923.51 | ||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6,825.84 | 13,603,103.87 |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386,262.72 | 29,372,557.22 |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592,076.30 | 10,246,068.88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6,977,431.03 | 12,322,883.66 |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17,969.98 | 1,289,060.92 | ||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897,302.75 | 4,324,595.15 |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65,382.85 | 16,144,372.66 |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7,454.72 | 171,445.90 | ||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03,456.43 | |||
南京港华平凡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63,537.98 | |||
南京港华平凡能源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34,396.4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提供劳务 | 3,990,685.46 | 3,979,990.69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销售商品 | 3,032,429.36 | 2,153,840.81 |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557,563.86 | 4,728,594.84 |
南京市栖霞区中北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9,755.00 |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02,070.76 | |
南京港华平凡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0,454.70 | |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70,750.77 | 932,677.63 |
丹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79,245.35 | |
丰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6,415.09 | |
港华储气(金坛)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13,433.95 |
港华到家(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7,748.11 | |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87,088.68 | 424,336.33 |
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433.96 |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828.00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913,817.74 | 13,160,016.06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97,615.44 | 3,588,963.34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26,876.42 | 3,064,504.62 |
沛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532,659.39 | 67,193.40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05,802.55 | 219,508.00 |
睢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53,644.32 | |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39,605.18 | 505,780.20 |
铜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4,716.97 | |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64,860.02 | 474,263.76 |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76,760.63 | 2,712,102.87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7,808,797.74 | 8,255,190.71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635,794.99 | 7,848,088.38 |
浙江卓裕港华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7,748.11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市城建集团 | 公司 | 赛德控股有限公司18.92%股权 | 2007年06月22日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已实际拥有赛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德控股”)81.08%的股权,为便于对赛德控股的集中管理,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赛德控股18.92%的股权交由本公司代为持有,并直接注册于本公司名下,同时将其对赛德控股的股东权益交由本公司代为行使。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场地 | 8,656,589.75 | 5,440,676.59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房屋 | 2,150,718.80 | 2,259,320.58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场地 | 50,158.72 | 49,523.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南京煤气有限公司 | 房屋及设备 | 41,196,383.86 | 35,364,170.24 | 9,250,437.51 | 10,345,538.61 | ||||||
南京煤气有限公司 | 场地 | 5,975,688.07 | 5,005,887.00 | 1,341,810.22 | 1,464,436.94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房屋 | 5,436,820.74 | 5,421,912.47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场地 | 6,530,189.24 | 3,876,432.47 | 863,752.30 | 148,993.47 | 5,132,272.17 |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设备 | 62,654.86 | 62,654.86 |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1,088,207.5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液化天然气”)与南京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签署《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滨江液化天然气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LNG储配站,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32年1月31日,年租金以不高于南京滨江LNG储配站投资总额75,051万元为基数的7%计算,并按每5年递增1%的租赁价格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LNG储配站。如后续决算确认的投资总额超过75,051万元,年租金将按前述约定的比例及递增原则,以签署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2年01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5年01月0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0,889,750.00 | 2024年11月12日 | 2027年11月11日 | 见本附注七、17长期应收款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071,372.45 | 4,428,5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775,661.95 | 65,563.35 | 3,628,386.97 | 153,406.86 |
应收账款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43,684.00 | 436.84 | 63,271.00 | 632.71 |
应收账款 | 沛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1,514,135.00 | 15,141.35 | ||
应收账款 |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360,199.90 | 32,536.38 | 139,803.60 | 30,332.42 |
应收账款 |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11,920.00 | 119.20 | ||
应收账款 |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22,197.25 | 5,221.97 | 1,091,584.51 | 78,885.47 |
应收账款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3,132,193.32 | 31,321.93 | 2,460,700.42 | 24,607.00 |
应收账款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257,979.44 | 22,579.79 | ||
应收账款 | 名气家(江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138,280.00 | 1,382.80 | ||
预付款项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197,714.78 | |||
预付款项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1,986,568.35 | |||
预付款项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7,676,913.88 | 7,706,015.88 | ||
其他应收款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718,000.00 | 7,300.00 | 643,000.00 | 6,830.00 |
其他应收款 | 丹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0,000.00 | 16,000.00 | 20,000.00 | 16,000.00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135,222.00 | 1,352.22 | ||
其他应收款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 80,434,740.98 | 49,640,803.15 | ||
其他应收款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6,922,816.92 | 224,298,040.26 | ||
其他应收款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60,000.00 | 6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35,000.00 | 1,750.00 | ||
其他应收款 |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 | ||
其他应收款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70,000.00 | 500,000.00 | 182,500.00 |
其他应收款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 | 600,000.00 | 24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南京朗鑫樾置业有限公司 | 80,434,740.98 | 49,640,803.15 | ||
一年内到期的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6,922,816.92 | 224,298,040.2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2,121,794.13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1,853,952.67 | 28,846.18 |
应付账款 |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 492,801.96 | |
应付账款 |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15,360,028.10 | |
应付账款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2,622.27 | |
应付账款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31,951.08 | 80,118.84 |
应付账款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3,831,841.16 | 13,189,639.69 |
应付账款 |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 160,433.56 | |
其他应付款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10,821,949.83 | 4,478,166.21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0 | 7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8,858.97 | |
其他应付款 | 南京绿北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4,355,155.00 | 19,545,155.00 |
其他应付款 |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 173,602.72 | |
预收款项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1,190,476.25 | |
预收款项 | 南京公用能源有限公司 | 16,507.97 | |
合同负债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23,716,389.51 | 13,805,524.59 |
合同负债 | 丰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96,343.44 | |
合同负债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2,416.79 | |
合同负债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603,616.51 | |
合同负债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7,323,364.11 | 1,371,679.32 |
合同负债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843,388.46 | 3,910,393.46 |
租赁负债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4,132,353.19 | |
租赁负债 | 南京煤气有限公司 | 300,370,573.62 | 336,950,397.89 |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768,800.00 | 4,386,624.00 | 3,969,740.00 | 9,844,955.20 | ||||
合计 | 1,768,800.00 | 4,386,624.00 | 3,969,740.00 | 9,844,955.2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的收盘价格和授予价格的差额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授予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298,184.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807,190.96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22年2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568.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14日,授予价格为
2.48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3%、33%、34%。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8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807,190.96 | 1,807,373.20 |
合计 | -1,807,190.96 | 1,807,373.20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不适用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向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担保期限自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按揭贷款总额为128,524.30万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60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4月9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不适用
4、年金计划不适用
5、终止经营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不适用
(4)其他说明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2,648.27 | 3,726,638.54 |
1至2年 | 598,527.36 | 3,918,332.90 |
2至3年 | 103,007.00 | 12,559.00 |
3年以上 | 106,271.00 | 107,571.00 |
3至4年 | 1,300.00 | |
5年以上 | 106,271.00 | 106,271.00 |
合计 | 1,830,453.63 | 7,765,101.4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6,271.00 | 5.81% | 106,271.00 | 100.00% | 106,271.00 | 1.37% | 106,271.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24,182.63 | 94.19% | 60,445.88 | 3.51% | 1,663,736.75 | 7,658,830.44 | 98.63% | 233,081.02 | 3.04% | 7,425,749.42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693,344.63 | 92.51% | 60,445.88 | 3.57% | 1,632,898.75 | 7,528,890.32 | 96.96% | 233,081.02 | 3.10% | 7,295,809.3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0,838.00 | 1.68% | 30,838.00 | 129,940.12 | 1.67% | 129,940.12 | ||||
合计 | 1,830,453.63 | 100.00% | 166,716.88 | 1,663,736.75 | 7,765,101.44 | 100.00% | 339,352.02 | 7,425,749.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华夏旅行社 | 106,271.00 | 106,271.00 | 106,271.00 | 106,271.00 | 100.00% |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6,271.00 | 106,271.00 | 106,271.00 | 106,27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91,810.27 | 9,918.10 | 1.00% |
1至2年 | 598,527.36 | 29,926.38 | 5.00% |
2至3年 | 103,007.00 | 20,601.40 | 20.00% |
合计 | 1,693,344.63 | 60,445.8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 | 233,081.02 | -172,635.14 | 60,445.88 | |||
按单项计提 | 106,271.00 | 106,271.00 | ||||
合计 | 339,352.02 | -172,635.14 | 166,716.88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0.0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287,454.25 | 287,454.25 | 15.70% | 2,874.54 |
江苏冠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0,000.00 | 270,000.00 | 14.75% | 5,500.00 | |
南京金基宁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3,000.48 | 153,000.48 | 8.36% | 7,306.78 | |
江苏建峰建设有限公司 | 127,217.05 | 127,217.05 | 6.95% | 5,195.18 | |
南京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106,271.00 | 106,271.00 | 5.81% | 106,271.00 | |
合计 | 943,942.78 | 943,942.78 | 51.57% | 127,147.5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41,229,024.97 | 546,273,710.53 |
合计 | 941,229,024.97 | 546,273,710.53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内部往来款 | 778,016,018.26 | 539,795,111.72 |
应收联营企业财务资助 | 385,914,340.28 | |
其他 | 3,493,494.67 | 9,679,241.54 |
合计 | 1,167,423,853.21 | 549,474,353.2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20,716,399.49 | 78,071,871.94 |
1至2年 | 36,752,743.49 | 104,884,737.18 |
2至3年 | 60,495,081.97 | 363,089,266.57 |
3年以上 | 749,459,628.26 | 3,428,477.57 |
3至4年 | 361,646,500.00 | |
5年以上 | 387,813,128.26 | 3,428,477.57 |
合计 | 1,167,423,853.21 | 549,474,353.2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7,811,128.26 | 33.22% | 226,194,828.24 | 58.33% | 161,616,300.02 | 1,926,477.57 | 0.35% | 1,926,477.57 | 100.00% | |
其中: | ||||||||||
零星单位 | 1,896,787.98 | 0.16% | 1,896,787.98 | 100.00% | 1,926,477.57 | 0.35% | 1,926,477.57 | 100.00% | ||
联营企业借款 | 385,914,340.28 | 33.06% | 224,298,040.26 | 58.12% | 161,616,300.02 | |||||
按组合计提坏 | 779,612,724.95 | 66.78% | 68,775.28 | 0.01% | 779,543,949.67 | 547,547,875.69 | 99.65% | 1,274,165.16 | 0.23% | 546,273,710.53 |
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96,706.69 | 0.14% | 68,775.28 | 4.31% | 1,527,931.41 | 7,752,763.97 | 1.41% | 1,274,165.16 | 16.43% | 6,478,598.8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778,016,018.26 | 66.64% | 778,016,018.26 | 539,795,111.72 | 98.24% | 539,795,111.72 | ||||
合计 | 1,167,423,853.21 | 100.00% | 226,263,603.52 | 941,160,249.69 | 549,474,353.26 | 100.00% | 3,200,642.73 | 546,273,710.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85,914,340.28 | 224,298,040.26 | 58.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2017年,公司子公司南京旭晟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借款的形式注入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3亿元;2020年12月,双方协议对本借款展期18个月;2022年5月,双方协议对本借款进行展期24个月。2023年度该借款未还款,未产生利息收入。2020年12月,南京旭晟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对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分别转让给南京公用及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受区域限价和调控政策的影响,南京颐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销售不及预期,按照最新区域房地产市场及销售情况,公司对上述项目的预计亏损情况进行预测,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24,298,040.26元。由于双方协议到期后未再展期,本期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385,914,340.28 | 224,298,040.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肖东升 | 1,083,107.46 | 1,083,107.46 | 1,083,107.46 | 1,083,107.46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其他单位 | 813,680.52 | 813,680.52 | 843,370.11 | 843,370.11 | 100.00% | 收回可能性较小 |
合计 | 1,896,787.98 | 1,896,787.98 | 1,926,477.57 | 1,926,477.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组合 | 1,596,706.69 | 68,775.28 | 4.31% |
合计 | 1,596,706.69 | 68,775.28 |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274,165.16 | 1,926,477.57 | 3,200,642.7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226,189.88 | 30,000,000.00 | 28,773,810.12 | |
本期转回 | 29,689.59 | 29,689.59 | ||
其他变动 | 20,800.00 | 194,298,040.26 | 194,318,840.26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8,775.28 | 226,194,828.24 | 226,263,603.52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 | 1,926,477.57 | 30,000,000.00 | 29,689.59 | 194,298,040.26 | 226,194,828.24 | |
按组合计提 | 1,274,165.16 | -1,226,189.88 | 20,800.00 | 68,775.28 | ||
合计 | 3,200,642.73 | 28,773,810.12 | 29,689.59 | 194,318,840.26 | 226,263,603.52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北盛置业有限公司 | 应收关联方内部往来款 | 405,021,382.19 | 1年以内、1-4年 | 34.69% |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对联营企业借款 | 385,914,340.28 | 5年以上 | 33.06% | 224,298,040.26 |
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关联方内部往来款 | 176,699,648.79 | 1年以内 | 15.14% | |
南京中北金基置地有限公司 | 应收关联方内部往来款 | 71,477,690.00 | 1年以内、1-2年 | 6.12% | |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 | 应收关联方内部 | 26,988,000.07 | 1年以内、1-3年 | 2.31% |
公司 | 往来款 | ||||
合计 | 1,066,101,061.33 | 91.32% | 224,298,040.2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92,581,326.35 | 1,492,581,326.35 | 1,432,395,696.90 | 1,432,395,696.9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10,491,549.59 | 710,491,549.59 | 819,661,007.33 | 819,661,007.33 | ||
合计 | 2,203,072,875.94 | 2,203,072,875.94 | 2,252,056,704.23 | 2,252,056,704.23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赛德控股有限公司 | 44,606,873.16 | 44,606,873.16 | ||||||
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571,760.94 | -21,709.01 | 47,550,051.93 | |||||
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5,620,701.25 | -4,957.71 | 5,615,743.54 | |||||
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 | 52,223,678.97 | 52,223,678.97 | ||||||
南京金宫实业有限公司 | 11,220,000.00 | 11,220,000.00 | ||||||
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0,188,704.69 | -54,687.16 | 350,134,017.53 | |||||
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10,546,231.50 | -18,881.10 | 10,527,350.40 | |||||
南京江北中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南京港华燃 | 745,658,125.60 | -898,875.21 | 744,759,250.39 |
气有限公司 | |||||||
南京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70,000,000.00 | 818.61 | 150,000,818.61 | |||
南京中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南京公用金埔数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6,864,949.01 | 6,864,949.01 | |||||
南京中北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 | 26,714,900.00 | 26,714,900.00 | |||||
南京能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8,179,771.78 | 26,407,600.00 | 54,587,371.78 | ||||
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1,432,395,696.90 | 108,407,600.00 | 52,223,678.97 | 4,001,708.42 | 1,492,581,326.3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115,413,517.82 | 707,551.04 | 4,800.00 | -128,411.97 | 115,997,456.89 | |||||||
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 27,502,247.95 | 3,159,966.05 | 3,576,046.54 | -160,009.02 | 34,078,251.52 | |||||||
南京市栖霞区中北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76,155,083.64 | -1,606,663.45 | 1,372,000.00 | 73,176,420.19 | ||||||||
南京中北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4,105,151.86 | 117,577,282.37 | 26,987,163.86 | 24,807,060.25 | 238,707,973.10 | |||||||
南京洛德中北致远股权投资 | 245,162,87 | 355,263.16 | -509,5 | 245,008,564.94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6 | 74.68 | ||||||||
南京中北金基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1,322,129.60 | 566,918.85 | 60,250.00 | 1,828,798.45 | ||||||
南京公用万华快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55,915.50 | 1,694,084.50 | |||||||
小计 | 819,661,007.33 | 2,105,263.16 | 117,577,282.37 | 29,249,446.17 | 3,580,846.54 | -288,420.99 | 26,239,310.25 | 710,491,549.59 | ||
合计 | 819,661,007.33 | 2,105,263.16 | 117,577,282.37 | 29,249,446.17 | 3,580,846.54 | -288,420.99 | 26,239,310.25 | 710,491,549.5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0,287,258.24 | 128,346,948.69 | 192,472,460.83 | 158,251,618.78 |
其他业务 | 80,578,577.76 | 21,217,146.00 | 85,097,648.29 | 30,633,968.79 |
合计 | 240,865,836.00 | 149,564,094.69 | 277,570,109.12 | 188,885,587.57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汽车营运 | 114,907,767.27 | 85,690,158.33 | 114,907,767.27 | 85,690,158.33 |
汽车销售 | 45,379,490.97 | 42,656,790.36 | 45,379,490.97 | 42,656,790.36 |
其他 | 80,578,577.76 | 21,217,146.00 | 80,578,577.76 | 21,217,146.00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508,326.21 | 50,572,831.2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249,446.17 | -14,496,336.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711,231.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854,445.34 | 730,302.26 |
合计 | 41,612,217.72 | 41,518,027.70 |
6、其他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5,293,472.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00,213.7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793,802.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66,786.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06,782.26 | |
合计 | -2,325,888.4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9% | 0.0795 | 0.07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7% | 0.0836 | 0.083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