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1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先生担任董事的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租赁资产、销售及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为6,043.21万元,其中:向关联人租出资产753.38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1,513.9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736.72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929.27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2,109.94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695.85万元。
2、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 2025年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 上年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场地租赁 | 748.08 | 61.08 | 913.09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5.30 | 0.84 | 5.02 | ||
小计 | 753.38 | 61.92 | 918.11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场地租赁 | 1,506.82 | 44.65 | 1,283.08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变压器 | 7.08 | 1.04 | 6.27 | |
小计 | 1,513.90 | 45.69 | 1,289.35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物管服务 | 173.20 | 40.85 | 167.64 |
运输服务 | 85.32 | 4.93 | 29.18 | ||
工程施工 | 155.20 | 63.80 | 112.39 | ||
旅游服务 | 297.00 | 1.99 | 248.14 | ||
广告设计 | 10.00 | 0.30 | - | ||
车辆维修 | 16.00 | - | 17.78 | ||
小计 | 736.72 | 111.87 | 575.13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销售电力 | 439.27 | 42.78 | 245.26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销售天然气 | 490.00 | 12.76 | 455.76 | |
小计 | 929.27 | 55.54 | 701.02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采购设备 | 33.94 | - | 70.34 |
采购电池 | 1,300.00 | - | - | ||
采购电力 | 150.00 | 25.35 | -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采购天然气 | 456.00 | 52.49 | 489.73 | |
采购电力 | 170.00 | 25.04 | 151.80 | ||
小计 | 2109.94 | 102.88 | 711.87 | ||
合计 | 6043.21 | 377.90 | 4,195.48 |
注:上述各交易类别可作适当调剂使用。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天燃气 | 1,059.21 | 1,100.00 | 0.40 | -3.71 | 详见202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4-67)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采购设备 | 70.34 | 51.19 | 2.45 | 37.41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采购天燃气 | 489.73 | 480.00 | 0.19 | 2.03 | ||
采购电力 | 151.80 | 170.00 | 2.74 | -10.71 | |||
小计 | 1,771.08 | 1,801.19 | - | -1.67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509.76 | 300.00 | 2.88 | 69.92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光伏发电 | 245.26 | 363.73 | 5.67 | -32.57 | ||
车辆销售 | 28.64 | 33.32 | 0.64 | -14.05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销售天燃气 | 455.76 | 580.00 | 0.15 | -21.42 | ||
小计 | 1,239.42 | 1,277.05 | - | -2.95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91.36 | 595.00 | 1.37 | -0.61 |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77.82 | 800.00 | 1.34 | -27.77 |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479.77 | 400.00 | 1.11 | 19.94 |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63.86 | 0.00 | 0.15 | 100 | |||
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 | 97.08 | 70.00 | 3.42 | 38.69 | ||
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0.94 | 26.00 | 0.03 | -96.38 | |||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62.69 | 70.00 | 2.21 | -10.44 | |||
沛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153.27 | 145.00 | 5.40 | 5.70 | |||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103.96 | 115.00 | 3.66 | -9.60 | |||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86.49 | 50.00 | 3.05 | 72.98 | |||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97.68 | 100.00 | 3.44 | -2.32 | |||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83.81 | 70.00 | 2.95 | 19.73 |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03.06 | 190.00 | 7.15 | 6.87 | |||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6.72 | 25.00 | 0.94 | 6.88 | |||
丰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2.64 | 30.00 | 0.80 | -24.53 |
铜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50.47 | 0.00 | 1.78 | 100.00 | |||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28.71 | 0.00 | 1.01 | 100.00 | |||
港华到家(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77 | 0.00 | 0.13 | 100.00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2 | 0.00 | 0.00 | 100.00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工程施工 | 112.39 | 1,301.60 | 0.26 | -91.37 | ||
车辆维修 | 17.78 | 11.90 | 1.02 | 49.41 | |||
运输服务 | 29.18 | 65.50 | 0.15 | -55.45 | |||
旅游服务 | 248.14 | 247.90 | 2.38 | 0.10 | |||
物管服务 | 167.64 | 226.20 | 3.09 | -25.89 | |||
广告设计 | 0.00 | 10.00 | 0.00 | -100.00 | |||
小计 | 3,309.25 | 4,549.10 | - | -27.25 | |||
接受关联人劳务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服务费 | 2.75 | 12.00 | 0.00 | -77.08 | |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697.74 | 2,000.00 | 12.87 | 34.89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工程招标 代理 | 32.58 | 40.00 | 78.63 | -18.55 | ||
场地服务费 | 367.89 | 199.55 | 20.16 | 84.36 | |||
小计 | 3,100.96 | 2,251.55 | - | 37.73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港华储气有限公司 | 库容费 | 67.68 | 400.00 | 0.03 | -83.08 |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场地租赁 | 1,283.08 | 1,316.39 | 70.30 | -2.53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变压器服务 | 6.27 | 7.08 | 0.34 | -11.44 | ||
小计 | 1,357.03 | 1,723.47 | - | -21.26 | |||
向关联人 租出资产 | 市城建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场地租赁 | 913.09 | 812.30 | 16.86 | 12.41 | |
华润能源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5.02 | 5.30 | 0.09 | -5.28 | |||
小计 | 918.11 | 817.60 | - | 12.29 | |||
合计 | 11,695.85 | 12,419.96 | - | -5.83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合作进度等确定,故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成林注册资本:2,001,48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经营范围: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截至2024年末,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967,161.99万元,净资产2,209,988.65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288.31万元,净利润8,524.83万元。
2、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延红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悠谷路8号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车用、瓶装、管道)加工、经营、销售、安装及运输;天然气经营及运输。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车用燃气改装及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供暖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
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
截至2024年末,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2,213.43万元,净资产24,367.8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5,676.10万元,净利润2,076.3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市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4.04%股权。
2、公司副总经理童乃文同时担任南京华润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提供劳务、采购及销售商品、租入及租出资产。其中:提供劳务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车辆维修、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广告设计、物业管理等劳务;采购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电力、电池、设备以及天然气;销售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电力、天然气;租入资产主要为租入关联方场地、变压器;租出资产主要为向关联方出租场地。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所发生的必要交易,具有合理商业背景,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
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且公司经营活动完全依靠自己所拥有的产销和供应体系,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