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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400212 证券简称:民生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5月14日以OA方式发出。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豁免关于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

5.会议主持人:赵英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5月13

日收到股东福建前深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比例14.6895%

,以下简称“前深乾”)致送公司监事会的《关于申请召开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函

一、《关于罢免赵英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罢免刘晓勇先生监事职

务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陈丽琼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关于补选许丽东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提请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律师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专项调

查》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股票市场进行股票回购,并将该股份用于未来引

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此前,公司董事会已收到前深乾致送的《福建前深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申请召开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函》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时,董事会

向前深乾致送《关于股东提请召开2025

“《董事会回函》”),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前深乾对前述函件的回复。监事会对相关文件进行充分讨论后认为:

一、提案1关于罢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要求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可以提交

股东会审议,罢免监事会主席的要求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前深乾予以修改,前深乾未进行修改。该提案中部分表述存在误导性,不应予以公告。

二、提案2

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可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案3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不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已要求前深乾予以撤回,前深乾未撤回。该提案中部分表述存在误导性,不应予以公告。

四、提案4中回购用途明显违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多次明确指出,且

分别向前深乾致函并指出该提案的违法性,前深乾均不予改正。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否决回购议案,前深乾仅修改回购价格、未对违法的回购目的修订,再次要求将违法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公司监事会收到的《前深乾致监事会函》与公司董

事会收到的《前深乾致董事会函》不完全一致,前深乾对《董事会回函》中指出的部分问题进行回复并递交监事会,但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提醒前深乾注意保持提交文件一致性及流程完备性。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一、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交股东会的提案内

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因此,前深乾提案1部分内容及提案3、4不符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予以指正后,前深乾仍不予修改或撤回,监事会再次对相关问题予以指正。

二、前深乾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同意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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