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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超)

作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㈠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清华大学EMBA管理硕士。历任北京旅游信托投资公司资金部科员;深圳信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部、信贷部、证券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恒联绘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融绘(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璟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㈡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自查情况的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㈠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2次,通讯方式10次,审议通过39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 超121200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了仔细研究,综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

2024年,本人曾作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3月19日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1.《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2024年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6月25日董事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外,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9月30日,本人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选举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度召开的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1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计划的议案》; 4.《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4年3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结果沟通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汇报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8.《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重点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发表意见时间审核事项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4.《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5.《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7.《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8.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均为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6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向旅云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出售飞机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19日1.《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关于核查2024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的均为同意
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1.《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同意

㈣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同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㈤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㈥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现场会议方式外,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的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邮件及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情况、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安排本人参加履职相关的各种培训。㈦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飞机租赁及出售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存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4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及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就定期报告内容进行沟通,提出建议,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进行了细致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本人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4.证券及衍生品投资

本人对公司上一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通过制定《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流程管理、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范性要求,证券投资活动未超出授权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也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

5.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职业素养进行了评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对董事的提名与任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㈧其他说明事项

2024年度,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⑴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⑴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⑴提议召开董事会。⑴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给予了高度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刘 超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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