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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大中)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大中)

作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4年9月20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㈠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教授、博导、系主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与投资、服务经济、企业国际化、投入-产出分析、网络分析、全球价值链。兼任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入产出学会理事,并为商务部“第二届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工

作组全球价值链专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届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㈡独立性自查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自查情况的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㈠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在述职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均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11项议案,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实际出席6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查阅有关资料,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会议议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24年,本人对任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经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述职期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也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㈢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针对调整下属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㈣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及行业信息,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此外,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㈤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日常

经营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及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六日。本人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及监管新规和履职注意事项,并安排本人参加履职相关的各种培训。㈥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核和监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就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提出建议,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

㈦其他说明事项

2024年度,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⑴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⑴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⑴提议召开董事会。

⑴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深感责任重大,在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本人高度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程大中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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