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二楼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当面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毕方庆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兰明先生任期届满,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不变。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