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