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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审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截至报告期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建新(主任委员、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朱岩、王向东、吴鹏、何捷。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2.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杨北方为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合资公司标的矿业权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4.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5.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6.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2.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积极督促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与严格的审阅,使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及时、精准完成,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的规范运作。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体系,强化了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审计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编制程序规范、

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推动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推动公司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工作,监督公司依法治理,预防重大法律风险发生;推进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监督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预防发生重大合规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助力董事会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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