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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0400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2025-2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单独持有公司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提议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其他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2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俊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0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0,665,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18,874,309股的42.26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6,440,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18,874,309股的37.928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225,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18,874,309股的4.3406%。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

单独持有公司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提议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29,993,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2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0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9%;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3%;弃权2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8%。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9,98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4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2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69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5%;反对4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7%;弃权2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8%。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430,019,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4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33,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48%;反对4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8%;弃权2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4%。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暨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30,038,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4%;反对4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5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4%;反对4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4%;弃权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2%。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430,044,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反对3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弃权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5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4%;反对3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9%;弃权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8%。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428,73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6%;反对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1,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4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85%;反对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8%;弃权1,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7%。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28,71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5%;反对5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1,4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85%;反对5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3%;弃权1,4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2%。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28,717,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6%;反对5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1,4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7%;反对5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弃权1,4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0%。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28,783,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9%;反对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1,4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9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86%;反对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3%;弃权1,4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1%。

10.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四全先生

同意426,177,55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91,100股。

胡四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监事候选人丁庚鑫先生

同意417,467,76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81,314股。

丁庚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10、1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听取了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法定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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