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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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3,467,183.44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88,476,930.3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009,746.94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394,103,141.9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90,821,999.0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1,142.8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1,142.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3,467,183.44 | -116,629,439.17 | -227,286,287.8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95,009,746.9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81,142.85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12,460,970.1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4年年末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均未实施利润分配。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
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