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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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署:
余竹根 刘俊
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